关于公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3-09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家文物局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规定,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四川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乐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要求,经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依法认定的基础上,我局拟将"青衣坝王氏宅"等32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文物保护,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为期7天,自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止。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33-2130427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乐山市雪杉街555号)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索引号:008554411/2026-0001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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