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2号)、《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18号)、《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31号)文件,2025年共下达我区中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26.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1.23万元,省级资金44.94万元。用于支付购买强制免疫疫苗经费81.086万元;支付2024年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66.9775万元;支付春秋季强制免疫经费33.7467万元;支付2025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7.194388万元;支付购买兽用狂犬病疫苗经费11.75万元;用于支付购买消毒药、实验室试剂耗材等经费25.415416万元。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