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1-26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区环委办:


按照《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乐中环委〔2024〕1号)要求我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扣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生态环保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理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协同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上级要求和全区环保工作任务,明确分工,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在全系统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法律法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牵头和配合的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工作落实情况


道路扬尘方面。我局乐井快速通道、乐峨路苏沙路、乐井路、青关路为重点进行清扫冲洗、洒水降尘道路设施冲洗必要时配合人工清洗、绿化带植物浇水冲洗浮尘2025年共出动洒水车、清扫车约1700台次、出动保洁人员约23000人次,公路扬尘治理达到常态化同时为确保公路边沟整洁,排水畅通,安排专项整治资金约64万元,重点用于路面病害整治、绿化补植、设施清洗、应急抢险等工作,全年共修补道路零星坑凼730平方米对病害频发路段实施机铺式彻底处治 420 平方米,开展路面裂缝专项处治 7000 余米,修复大佛绕线路缘破损 600 米,从根源上减少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和抛洒。


(二)汽修行业监管方面。我局常态化加强对修行业,尤其是喷漆业务的监管。常态化对辖区内汽修企业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活性炭和吸附棉等吸附物质填充到位、正常运转,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对于在操作中存在问题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2025年,出动车辆211台次,人员434人次,检查汽车维修企业521家次,查出的安全及环保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及验收。通过重点规范维修企业喷漆作业、危废物品处置等对大气环境污染大的维修作业我区汽修行业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的整治,全区汽修行业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三)码头、船舶监管方面。一是巩固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果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对岷江、青衣江、大渡河开展非法码头整治“回头看”,严防非法码头死灰复燃巩固餐饮娱乐趸船整治成果,确保全范围餐饮娱乐趸船保有量为零。开展船舶污染治理持续推广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停靠船只污染物和码头固体垃圾处理过程联单制,垃圾上岸集中收集,交由市政部门进行转运处理严格执行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收政策,对船舶水污染物接收、存储、转运、处置环节进行闭环管理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加强对港口码头及船舶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及运行情况的检查巡查,保持高压整治不放松,确保整治污染突出问题不反弹深化“三无”船舶专项整治,从重从快从严打击“三无”船舶,确保全“三无”船舶为零。


交通在建项目方面。一是针对交通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噪音、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问题,项目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督促项目施工方设置围挡、洒水降尘、安装隔音设施、物料密闭运输、出场车辆清洗“六个百分百”措施要求等,施工现场按要求做好道口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硬化处理、修建沉沙池和设置高压水枪,对出场地一切车辆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行驶,派专人对施工道口公路进行冲洗,禁止污染车辆上路行驶。此外,还加强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分类和处置工作,防止环境污染二是加强了对交通建设项目的环保督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环保问题。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继续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宣传工作,切实履行好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乐山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6日

索引号:008554358/2026-0000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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