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01-20 字体:[]
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乐山市市中区市容管理局政府部门垃圾处理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垃圾处理费1,宾馆旅店:每床每月1元(宾馆、旅店不能摊给旅客个人. 2,商业网点和生产经营单位:  (1)餐饮门市:营业面积≤15㎡,每月10元.15㎡<营业面积≤30㎡,每月20元.30㎡<营业面积,每增加5㎡,每月加收3.5元,不足5㎡按5㎡算.  (2)集贸市场:每平方米每月0.4元.    (3)其他类:营业面积≤20㎡,每月1.5元.20㎡<营业面积≤50㎡,每月3元.50㎡<营业面积≤100㎡,每月6元.100㎡<营业面积,每增加10㎡,每月加收0.4元,不足10㎡按10㎡算.政府制定,乐山市物价局,乐山市建设局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府办{2003}39号)、乐山市物价局,乐山市建设局《关于乐山市中心城区征收垃圾处理费通知》(乐市价费{2003}232号)2021年7月1日划转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税务局执收
索引号:511002MB1624579H/2026-0000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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