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
联系方式: 0833-2105840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最终所有权比例 |
周玉斌 | 李福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白马埂居民小组脆红李街4号 | 511102026006GB10397F00010001 | 周玉斌100% |
乐山市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