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5〕35号),市级下达我区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万元。
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将市级资金34万元安排用于市中区脱贫劳动力跨区域一次性求职创业及务工就业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要对跨区域务工就业的脱贫人口,本年度在县域外省域内、省外连续稳定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含3个月)6个月以下的,分别给予200元和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连续稳定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分别给予400元和12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按照区外省内300元/人、省外4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现将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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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