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 月 1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权利人提出申请,市中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按程序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140号
联系方式: 0833-2105840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林种 | 主要树种 | 小地名 | 四至 | |||
东 | 南 | 西 | 北 | |||||||||
1 | 杨芳、杨再兴、邓素容 |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红岩村一组 | 511102030011JL00008L00000001 | 46502.90㎡(69.7543亩) | 用 材 林 | 巨 桉 | 大坳湾山、福林包、水井山、长石板山、火提瓦山 | 杨超军 | 杨太连、田佰玲、杨太华、杨太银、李启华、李启贵 | 杨超伦 | |
乐山市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 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