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原迎阳乡迎阳村中心小学,坐落于迎阳村3组(原迎阳村10组),于1981年建成,现归茅桥镇迎阳村民委员会管理,经测量,该宗地总面积1313.64平方米,四至详见宗地图,至今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相关规定,1981年由村集体无偿提供给原迎阳乡迎阳村中心小学使用,校舍2001年弃用至今。经调查核实,该宗地属集体土地。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将该宗地权属按集体建设用地及现状面积确权到茅桥镇迎阳村集体名下。
现予拟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调查确权股,联系电话:0833 - 212962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确权。
特此公告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