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商务局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7-25 字体:[]

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及回收主体:


为持续推进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吸引更多的销售门店参与到促消费活动中来,不断提高以旧换新的覆盖面、换新率和换新质效,根据《乐山市商务局 关于补充征集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的通知》相关要求,将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和回收主体(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按照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由意向主体向乐山市市中区商务局(马铺路123号11楼1107室)提交申请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材料u盘报送),纸质资料应当制作成册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名时间从2025年7月25日开始至7月29日18:00结束。


二、报名条件


(一)销售主体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有稳定可靠的货源保障、严格的进货质量管理体系和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能够配套实施宣传推广和促销优惠措施;


    4.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收旧、暂存和移交工作,能为个人消费者开具实名销售发票;


    5.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暂存区域;


6.能按照《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见附件1)要求,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以旧换新工作台账(含新车销售、旧车及其蓄电池、其他部件回收及移交等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7.承诺不实施和不参与“先涨价后打折”、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二)回收主体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2.与销售主体签订回收协议并能规范、及时、全面完成旧车其他部件回收工作;


    3.具有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旧车其他部件转运和贮存条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做好旧车其他部件的回收、拆解和处理工作;


4.能够规范、清晰、完整和及时记录以旧换新工作台账(旧车其他部件回收及处置等情况),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及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审计;


5.在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承诺不参与骗补、违规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


另外,其他部件回收主体还应为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废旧金属回收主体。


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2634257、2108032


附件:1.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


          2.申请表


          3.承诺书


                 乐山市市中区商务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1


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台账


销售主体(门店):


所在市州(县市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申请单号


消费者     姓名


身份证号


新车销售信息


旧车信息


回收信息


备注


品牌型号


车架号码


销售时间


发票号码


车架号


电池类型


电池数量


回收时间


回收主体名称


车架数量


电池种类及数量


回收时间


签收人


1


2


3


4


5


6


……


附件2


申请表


                                                         填报日期:2025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经营地址


注册地址


企业经营范围


2024年企业销售额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手机


企业承诺


      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我单位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承诺不实施和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参与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对于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一日一清”,由有关回收主体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违规储存。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盖公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书


我单位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并配套实施促销优惠措施;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报废和老旧电动自行车辆及其部件;承诺不实施和参与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发现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如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


年   月    日

索引号:511002MB1649936E/2025-0003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