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5〕14号)部署安排,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市中区财会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乐中财政监〔2024〕3号)要求,我局从2025年7月起对市中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等财会监督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名单:
1.乐山市市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3.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
4.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
二、检查时间:
2025年7月18日起。
三、检查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企业。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检查范围:2024年1月至检查通知发出前一月末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联系电话:张建英 2192791
乐山市中区财政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