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按照《关于规范使用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通知》(乐发改基础〔2024〕31号)、《关于调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景区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乐发改基础〔2024〕147号)、《关于下达2022至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资金计划的通知》(乐发改能源〔2025〕190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2022年至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补助范围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补助。
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具体要求,前期经过充电基础设施业主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现场查验等流程后,市中区符合补助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19个,其中任务配套资金项目11个,激励资金项目8个。
现向社会公众公示,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充电基础设施补助计划的公示期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共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于公示结束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提交至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联系人:宋雨非,联系电话:0833-2551755
附件:乐山市市中区2022年至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计划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