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2016年8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的要求,需对乐山市市中区老城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决策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老城片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实施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乐山市老城区部分老旧街区进行提升改造,包括对78000平方米道路路面、5500平方米街区配套停车场及公交车站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5500平方米城市驿站、8800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生活用房、68处房屋加固、街区智慧管理及导视系统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和建议,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项目实施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实施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7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