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2016年8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3号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17)18号)的要求,需对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决策项目信息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项目名称:乐山三江平急两用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项目。
实施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乐山市市中区大渡河及岷江沿(沫若广场——岷江一桥)、箱箱街、较场坝街的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主要对该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设计,并建设管廊、设计总长度 2.5 千米。同时对堤防进行加高加固;附属配套恢复工程,包括功能照明、交安设施等其他附属工程,改造范围总面积约13万㎡。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工程总投资25000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
为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和建议,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项目实施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评估目的与意义
广泛征求、搜集相关利益群体对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就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可控性提供社会稳定风险参考意见。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277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