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精神,按照《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级评定方案》(川农领〔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川府函〔2025〕42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5〕64号)文件要求,2025年4月9日已进行了第一次申报,经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等程序后,已初步确定拟支持项目涉及园区奖补资金700万元,现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剑峰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次)发布如下。
1.申报对象
乐山市市中区剑峰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剑峰镇、土主镇、全幅街道)的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业主等主体,且申报项目有利于生猪园区发展和提档升级。
2.支持范围
(1)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规模养殖场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生产设施装备建设。支持种畜禽场、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的圈舍、饲喂系统、智能化等养殖设施设备建设;支持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洗消中心等设施设备建设。对园区开展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烘干冷藏、仓储保鲜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3)现代装备和智能化建设。支持园区内各类经营服务主体完善先进适用农机设施装备,享受中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不再重复。对经营主体在种植和养殖环节建设智能化设施装备给予适当补助。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循序渐进发展智慧农业。支持园区开展绿色防控设施设备建设。
本年度奖补资金的75%来源于一般债券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奖补资金的75%以上应当用于支持上述3方面建设,并要形成固定资产。
(4)农业科技支撑建设。支持在园区开展新品种(良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等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开展园区经营服务主体、管理服务人员等培训;对专家团队开展全过程、关键环节技术指导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5)质量品牌建设。支持园区开展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对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登记,境外产品认证等,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区域公用品牌宣传推介。对园区内经营主体参加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开展推介洽谈对接交流等活动,给予展位费适当补助。对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推广的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优先支持公益性的基础设施项目和设备购置项目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
3.补助标准
原则上对主体的直接补助不超过总投资的30%,对单个主体的支持额度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20%(200万元)
4.申报程序
(1)在剑峰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主体于公告之日起向所在镇(涉农街道)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项目申报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承诺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一式二份)。各镇(涉农街道)审核汇总后将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5月6日12:00前报区农业农村局,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项目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若申报资金超过剩余奖补资金(30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以评审得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支持对象。
(3)支持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附件:1.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剑峰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申报申报表
2.乐山市市中区2025年剑峰生猪种养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承诺书
4.项目实施方案(参考版)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联系人:邓志全;联系电话:1508223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