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公开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现将乐山味道·食品饮料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公众意见表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155号6层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833-2277573
邮箱:369981944@qq.co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0633781。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园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公众意见。
1、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zvJQ0eUll6ptbw92ZeijQ
提取码:7t94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相关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七、公示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全文及公众意见表链接)等提交委托单位或者评价单位,反映与该规划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初始发布起10个工作日。
乐山市市中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