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乐山市主城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乐山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1.主城区公办小学新生招收对象
具有乐山市主城区户籍或具有乐山市主城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9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2.主城区公办初中新生招收对象
具有乐山市主城区户籍或具有乐山市主城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
三、户籍要求
四、信息采集
1.符合乐山市主城区招生对象要求,需要在乐山市主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都必须在“乐山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4日上午9点至5月21日下午6点。未按时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乐山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3.出生日期在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乐山市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所有随迁子女直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
4.年满8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7年8月31日)尚未入学的乐山市主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前(含2011年8月31日)或2013年9月1日后(含2013年9月1日)出生的乐山市主城区户籍的2025届小学毕业生,须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15日至5月16日工作时间到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兑阳湾街31号)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信息采集。
5.户籍在乐师附小、县街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学校、斑竹湾实验学校、肖坝实验学校其中之一。
6.户籍在通江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通江小学第二校区(凤凰路北段605号)或者通江小学第三校区(三苏路1398号)。若选择某一校区的适龄儿童数超过该校区的招生计划,则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读校区。
7.户籍在蟠龙社区的邦泰国际(三苏路1258号)、凤凰国际(瑞祥路一段2075号)、兰台府(陆游路388号),以及高坝社区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时,可选择通江小学第三校区(三苏路1398号)或嘉州学校。
8.完成信息采集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手续,都必须通过“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办理,具体要求另文下发。
五、招生计划
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学校办学规模等研究决定后另文下发。
六、招生日程

七、招生办法
(一)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录取办法
1.地段划分
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的划分是根据主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详见《2025年乐山市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2025年乐山市主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地段表
乐师附小
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肖坝社区1至6组(含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3公司、满庭芳、理工花园、锦邻、嘉州水岸、佛伦堡、学府花园)、共和社区2、4至9组。
县街小学
新建小学
实验小学
徐家扁小学(徐家扁校区)
高墩子社区。
通江小学
柏杨小学
龙泓路小学
嘉州学校
蟠龙社区、石龙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
太白路小学
其它
2.录取办法
乐山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主城区公办小学,按照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先安排与父母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父母房产地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录取顺序如下: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录取,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四类适龄儿童的录取。
根据《乐山市促进积极生育二十条措施》的规定,在满足户籍及划片招生条件的基础上,二孩、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长幼随学”“孪生同校”。符合“长幼随学”“孪生同校”条件的,需于5月24日至5月25日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交户籍和出生证明,由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几类特殊房产的类别界定如下
1.没有房产证的自建房:
2.共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的父母与其他人共有房产产权):
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乐山市主城区其他地方无房(需提供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则视为第一类;若适龄儿童的父母在乐山市主城区其他地方有房,则视为第二类。
3.房产产权是适龄儿童:
上述几类特殊房产,除了房产要求外,还需要同时满足“适龄儿童的户籍在乐山市主城区,适龄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户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曾祖父母”的户籍要求。
(二)主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录取办法
乐山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一是电脑派位招生录取,二是直接就近入学。具体办法如下:
1. 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2. 直接就近入学
户籍在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的小学毕业生。
户籍属于上述区域范围,已被民办学校或乐山高新区实验中学乐山一中校区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乐山市主城区其他公办初中的录取。
直接就近入学对象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直接在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就读。
户籍在滟澜洲社区、肖坝社区、斑竹湾社区、白塔街社区、县街社区、较场坝社区、府街社区、桂花楼社区、新村街社区、人民西路社区、水井冲社区、圣水街社区、文昌宫社区、石雁儿社区、青果山社区、演武街社区、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大田社区、共和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张徐坝村、罗李坝村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五中。
户籍在王河社区、敖坝社区、檀木嘴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乐山七中。
户籍在蟠龙社区、石龙社区、长征社区、道座庙社区、青江社区、乐达社区、高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就读嘉州学校。
直接就近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信息采集后,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信息采集编号,于6月28日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1.随迁子女在乐山市主城区接受义务教育,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就读。
2. 随迁子女可选择就读学校,小学有龙泓路小学、太白路小学、城南学校、城北小学、牟子学校、荔德小学、全福学校、凌云小学;初中有嘉定中学、乐山十三中、牟子学校、城南学校、全福学校。
3. 其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乐山市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本校辖区范围内具有乐山市主城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学。
(四)其他人员子女就读办法
港澳台同胞、华侨、进藏干部职工、烈士、公安英模、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其子女在市中区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八、招生纪律
1.落实免试全覆盖
2. 规范入学管理
3.加强学籍监管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小学(含民办学校)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被乐山市主城区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报到注册,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学校学位。
4. 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
把“教育入学一件事”作为创新教育治理、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全力抓好各项工作。凡未纳入“全省系统”实施管理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5. 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乐山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0833—2134316(乐山市主城区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区教育局教育股)
举报电话
0833—243031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科)
0833—2138053(市中区教育局内部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