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良种选育及培训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3-11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良种选育及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2024年成都平原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良种选育及培训服务采购。


2.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采购预算:28万元,最高限价28万元。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内容


完成乐山市市中区水稻良种选育及培训任务,包括:建设1个100亩再生稻种植示范基地,1个100亩的水稻品种展示核心基地,展示品种30个以上,筛选适宜市中区稻药、稻菜轮作品种2个、优质高产品种2个、再生稻品种2个,低吸附镉品种2个。对从事水稻种植的普通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进行水稻种植技术培训宣传、开展学习交流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于2025年3月11日17:00之前将报名文件发送到邮箱(112668911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所需资料(格式见附件)


1.资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4.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承诺书(附件三);


5.报价表(附件四);


6.本项目评分细则所要求的相关材料。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13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密封后在递交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密封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评标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取综合评价方式,在满足采购人所有需求的前提下,在控制价范围内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分标准见下表;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


报价


(20分)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同的得满分30分。


2、其他有效报价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3分,扣完为止。


3、评审基准价:有效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审基准价。


服务方案


(30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再生稻种植示范基地》方案;②《水稻品种展示核心基地》方案;③《水稻种植技术培训》方案。


以上各单项内容最高得10分,每缺一项扣10分;方案包含上述各单项内容,但各单项中内容不全面或不具针对性或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酌情扣减单项得分。


能力保障(30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普查服务团队成员每一名具备作物类正高职称(含教授和研究员)得7分,具备作物类副高职称(含副教授或研究员)得5分,具备作物类中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多30分。


业绩


(20分)


具有农业规划、调研培训、育种等业绩,每提供一个5分,本项最多20分。


2.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5日内与业主方签订书面合同;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4.本次采购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其封面清楚的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二)本次采购供应商只能单独投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时间要求:2025年5月10日前完成水稻种植工作,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如不具备履行能力,将取消中标资格。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


联 系 人:李成艳  


联系电话:15183392653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  期:XXXX年XX月XX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签字)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竞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投标承诺书


致: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投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八)本项目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投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投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投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投标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四:


书面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


最终报价


(总价)


乐山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良种选育及培训采购项目


书面报价


280000元


        元


竞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索引号:008554382/2025-0002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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