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区辖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3年度区属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度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0日。若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年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核的申请。
区教育局:(0833)2103882
区文体旅游局:(0833)2130298。
附件:2023年度区辖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结果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