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10 字体:[]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如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存在以上问题,请拨打监督电话:0833-2130540

索引号:00855450X/2024-00143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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