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保护实施方案比选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1-04 字体:[]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保护实施方案


二、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概况: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保护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内容:严格遵循“尊重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的原则,对三江岸线水体保护与治理、水文化建设、水域空间利用、水利工程设施、沿河土地利用整合、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等相关事项。计费参考《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计费指导意见》(试行)收费标准确定采购价格,编制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保护实施方案拟采购最高限价为96000元。


四、工作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保护实施方案编制主要内容:按照《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实施办法》要求,对三江岸线水体保护与治理、水文化建设、水域空间利用、水利工程设施、沿河土地利用整合、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等相关事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三江岸线划定范围内的建设等合理利用提出指导性的结论建议,最终形成三江岸线保护实施方案成果资料,并经审批通过。


五、资金来源:局机关自有资金。


六、合同期限: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供初步成果直至经审批通过。


七、比选安排


1.报名及比选时间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比选公告后,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401办公室开始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8:00。比选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402会议室开展比选工作。


2.资质要求


参加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参加比选会时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比选承诺函(见附件);


(2)报价函(见附件);


(3)报价表(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特定要求: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且经年检合格。


4.参加比选资料胶装正本1份,副本1份,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5.比选程序


(1)符合性评审


对参与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即由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资质、业绩、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不符合,全部符合即为通过,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不通过者将被拒绝。


(2)比选谈判


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逐一进行面对面谈判进行二次报价。


(3)确定中标单位


以最终总价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白燕路140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李 瑶                                   


移动电话:0833-2103698                              

索引号:00855450X/2024-0012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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