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比选方案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0-22 字体:[]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


二、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概况:根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三江岸线保护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界桩和标识牌,载明区域范围内禁止和限制行为相关事项。我局采购服务单位按照《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划定严格保护区范围进行勘界定桩。我区除开涉及城区、镇区等不便设置界桩的区域外,其他可设置区域涉及岸线长度约94km(准确长度以最终测算为准),按每间隔一公里设置一个界桩。通过市场询价,拟采购最高限价880元/个。


四、工作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按照《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划定严格保护区范围进行勘界定桩。我区除开涉及城区、镇区等不便设置界桩的区域外,其他可设置区域涉及岸线长度约94km(准确长度以最终测算为准),按每间隔一公里设置一个界桩。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以影像底图为基础,实地勘测保护区边界、界桩点位置,完成界线勘定、界桩点放样等测量工作,确定界桩安装数量和位置,并提供安装界桩位置的矢量布局图等服务。2、根据界桩矢量布局图提供界桩购买安置服务。其中界桩要求:(1)界桩规格按照附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第23页“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制作要求”的界桩规格执行;(2)界桩样式按照附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第25页“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图示及尺寸”执行。(3)界桩材质选用钢筋混凝土材质。3、界桩安置完成后提供安装的界桩图片和界桩布局图等成果资料。


五、资金来源:局机关自有资金。


六、合同期限:经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七、比选安排


1.报名及比选时间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比选公告后,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401办公室开始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比选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30,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402会议室开展比选工作。


2.资质要求


参加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参加比选会时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比选承诺函(见附件);


(2)报价函(见附件);


(3)报价表(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比选资料胶装正本1份,副本1份,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5.比选程序


(1)符合性评审


对参与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即由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资质、业绩、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不符合,全部符合即为通过,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不通过者将被拒绝。


(2)比选谈判


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按报价进行评审,若存在最低价为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则需要逐一进行面对面谈判进行二次报价。


(3)确定中标单位


以最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白燕路140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李 瑶                                   


移动电话:18086885454                              

索引号:00855450X/2024-0011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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