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乐山市见义勇为行为审核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谢建银、王乐凯两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2023年5月17日下午,谢建银、王乐凯在市中区春华路西段中心城小区旁竹公溪桥停车场里休息时,听见河岸有人呼救。谢建银和王乐凯跑到河边,看见河里漂着一名女性落水者,头朝上仰,手在不停挥舞。两人沿着落水者漂流的方向追去,面对水流湍急的竹公溪,两人毫不犹豫纵身一跃,跳进水里奋力向落水者游去。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两人抓住落水者,齐力将其拖向岸边,并与随后赶来的热心市民一起将落水者成功拖拽上岸。随即两人联系了落水者家属,将其交到家属手中。
谢建银、王乐凯两名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的正气歌。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平安市中区建设,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进一步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市中区作出积极贡献。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