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乐山市市中区竹公溪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湿地修复保护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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