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乐山市市中区整装推进关子门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1月3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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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准入和督察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乐山市市中区整装推进关子门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试点项目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牟子镇、全福街道及土主镇 | 乐山浩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本工程渠道整治全长53.416km、渠系建筑物改造及修建41座、修建巡查通道8.95km、管理附属设施提升改造、灌区信息化建设。其中主干渠整治长度为11.553km、改造及修建闸门10座、修建泵站1座、修建巡查通道5.54km、修建标识桩116处、修建机耕桥10座、修建人行桥12座;裸沱支渠整治长度3.869km,修建巡查通道2.30km、修建标识桩37处;牟子支渠整治长度4.049km、修建分水闸1座、修建巡查通道1.11km、修建标识桩65处、修建人行桥7座;并对原老旧管理房进行装修改造;末级渠系整治长度33.945km。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场地围挡,车辆实行密封运输,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限速行驶,料场设蓬、运输加盖篷布;淤泥恶臭即产即清,淤泥堆放处喷洒防蚊蝇除臭剂,并及时回填低洼地带。 2、废水 基坑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抽排入渠道;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 对固定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城区段打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加强施工管理。 4、固废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以回收的外售处理,不能回收的送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拆除的废旧金属及老旧机电设备交由就近的废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排放。本项目工作人员均由现有员工调配,不再另行增置人员,管理区不设食堂和宿舍。现有工作人员多为当地居民,就近居住于自家民房,其生活污水主要通过民房中现有排污设施或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因此,项目管理区在运营期无集中生活污水排放。 3、噪声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产噪设备底部均采取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