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四川省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市中区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6-04 字体:[]

我单位拟对乐山市“四川省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市中区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简介


市中区共涉及乐山市“四川省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子项目6个项目需制定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清单详见附件2)。其中:区生态环境局项目2个,主要是涉及砖瓦窑行业关停产能和铸造行业深度治理及关停项目等;区农业农村局项目1个,主要对秸秆进行收储转运;区综合执法局项目1个,主要涉及主城区餐饮油烟深度治理;区市容管理局项目1个,主要涉及市中区环卫车辆电动化替代;区城投公司项目1个,主要涉及渣土运输车辆电动化替代。


二、项目需求


1.工作内容:


明确项目编制背景,了解市中区生态环境现状,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数据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编制六个不同行业(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告编制过程中,若还须编制相关行业的实施方案,则需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


2.质量标准:


报告编制符合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外,作为子方案,还应符合《乐山市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报名时供应商须现场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注:①在有效期内;②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并参加比选的,则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①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所有响应文件并参加比选的适用;②非独立法人机构提供相应的有授权资格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29.4万元。


五、服务期限: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止。


六、项目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报名资料核验通过后(报名的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原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售,售价0元。


七、参加比选时间及地点


1.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2.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会议室)


3.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八、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090196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3日

索引号:680426282/2025-00062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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