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山市市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12-07 字体:[]


关于公开征求《乐山市市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规定:创建地区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工作,组织编制的具有自身特色的建设规划。规划应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或本级人民政府审议后颁布实施,且在有效期内,故我局牵头编制了《乐山市市中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征意见稿)》,现网上征求意见。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生保护与污染防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反映情况的,应属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0833-2133353电子邮箱3508763168@qq.com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邮政编码614000。


索引号:680426282/2022-00090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