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要求,拟在市中区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点工作。
我局在网上发布公告,公开征集意向单位参与集中收集贮存点设置,并组织专家对意向单位提交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资料完整度、项目成熟情况、区域管理便利性等综合因素,经专家组审核后决定推荐四川正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市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上报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审核。
联 系 人:曾仕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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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