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中区环境质量公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6-05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市中区环境质量公报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抓好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着力维护环境安全,切实抓好生态建设,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区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乐山市中心城区共设置4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牛耳桥、市第三水厂、市监测站、花湖湾(对照点)。乐山市从2015年开始执行六参数(PM10、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以中心城区三个自动监测站(牛耳桥、三水厂、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均值对市中区空气质量进行评价管理,同时这三个站点代表乐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21个市州进行排名。

  2019年全年(1月1日—12月31日),乐山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9,全省排名第13位,综合指数同比改善0.5%。全年优良天数为306天(市下目标为306天),完成市下目标任务,优良率为83.8%,较2018年(82.1%)上升1.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41.9ug/m3(市下目标为42.8ug/m3),完成市下目标任务,较2018年(47.0ug/m3)下降5.1ug/m3,浓度排名全省16位;PM10年均浓度为57.6ug/m3,较2018年(70.1ug/m3)下降12.5ug/m3,浓度全省排名第13位。历年六参数年均浓度见表1:

  表1 六参数年均浓度同比情况表

  
指标

  年度
SO2 (ug/m3 NO2   (ug/m3 CO

  (mg/m3
O3(ug/m3 PM2.5(ug/m3 PM10(ug/m3
2019年 7.4 28.5 1.2 132.0 41.9 57.6
同比变化 降3.9% 降13.1% 同比持平 升2.6% 降10.9% 降17.8%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三江”“七河”水环境状况

  1.“三江”水环境状况

  “三江”指岷江、青衣江、大渡河。2019年,岷江干流(含青衣江、大渡河)乐山市中区境段及其主要支流共设置有3个地表水监测国控断面(李码头、姜公堰、悦来渡口)、1个省控断面(马鞍山)。其中岷江入境断面市中区悦来渡口水质受上游来水水质影响,12个月中有3个月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地表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超标月份数较2018年增加2个。市中区境内李码头、姜公堰、马鞍山断面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优良。

  2.“七河”水环境状况

  为持续掌握市中区小河流域水质现状,助推全区水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根据《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测站2019年监测方案》,区环境监测站对“七河”(泥溪河、磨池河、剑峰河、临江河、凌云河、峨眉河、竹公溪河)区控断面水质开展了例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七河”中竹公溪河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优良;临江河、峨眉河均为Ⅲ类水质,凌云河为Ⅳ类水质;泥溪河、剑峰河、磨池河各项监测指标年平均浓度较2018年均有明显下降,其中氨氮平均下降了27.3%,总磷平均下降了15.5%,高锰酸盐指数平均下降了7.6%,三条河流出境断面在年底均实现了消除劣Ⅴ类水质的目标;

  “七河”2019年度具体监测结果汇总如下:

  (1)泥溪河

  2019年1—6月和8月泥溪河均劣Ⅴ类水质,7月、9—11月为Ⅴ类水质,12月为Ⅳ类水质,为劣Ⅴ类水质的月份数较2018年减少5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各项指标年均值为(不含入境断面):总磷0.56mg/L,同比下降12.5%;氨氮0.453mg/L,同比下降35.2%;高锰酸盐指数7.9mg/L,同比下降6.3%。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泥溪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劣Ⅴ类水质。

  (2)磨池河

  2019年2—10月磨池河均为劣Ⅴ类水质,1月和11月Ⅴ类水质, 12月为Ⅳ类水质,为劣Ⅴ类水质的月份数较2018年减少3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各项指标年均值为(不含入境断面):总磷0.48mg/L,同比下降7.7%;氨氮0.290mg/L,同比下降29.8%;高锰酸盐指数7.9mg/L,同比持平。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磨池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劣Ⅴ类水质。

  (3)剑峰河

  2019年1—6月剑峰河均为劣Ⅴ类水质,7—11月均为Ⅳ类或Ⅴ类水质,12月为Ⅲ类水质,为劣Ⅴ类水质的月份数较2018年减少4个。各项指标年均值为:总磷0.44mg/L,同比下降24.1%;氨氮0.966mg/L,同比下降25.1%;高锰酸盐指数7.5mg/L,同比下降15.7%。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剑峰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劣Ⅴ类水质。

  (4)临江河

  2019年2—12月临江河水质保持相对稳定,均达到Ⅲ类水质;1月份由于总磷、氨氮浓度异常升高,当月水质为Ⅴ类。各项指标年均值为:总磷0.11mg/L,同比上升22.2%;氨氮0.519mg/L,同比上升13.8%;高锰酸盐指数2.3mg/L,同比持平。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临江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

  (5)峨眉河

  2019年峨眉河水质保持总体稳定,全年4次监测均达到Ⅲ类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为:总磷0.11mg/L,同比下降31.3%;氨氮0.146mg/L,同比下降18.9%;高锰酸盐指数2.9mg/L,同比下降6.5%。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峨眉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

  (6)凌云河

  2019年凌云河水质保持在Ⅳ类水质范围内,影响水质类别的主要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各项指标年均值为:总磷0.13mg/L,同比上升8.3%;氨氮0.605mg/L,同比上升91.5%;高锰酸盐指数7.8mg/L,同比上升14.7%,各项指标浓度有所上升。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凌云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Ⅳ类水质。

  (7)竹公溪河

  2019年竹公溪河水质保持相对稳定,全年4次监测竹公溪河均为Ⅱ类水质。各项指标年均值为:总磷0.07mg/L,同比上升16.7%;氨氮0.297mg/L,同比上升16.0%;高锰酸盐指数2.0mg/L,同比上升33.3%,各项指标浓度均有所上升。根据各项指标年均值,竹公溪河2019年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

  (二)市中区水库水质情况

  市中区现共有23个水库(含安谷电站水库)。其中安谷电站水库为河流型水库,每月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进行生态补偿监测,水质状况较好,基本保持Ⅱ类水质,未列入监测范围。区环境监测站对其余22个水库分上、下半年开展了2次监测。下半年监测期间,棉竹天宫山水库无水,未对其进行监测。

  1.2019年上半年水库水质监测评价

  从水质类别来看,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在开展监测的22个水库中,Ⅳ类水质的水库共有3个,占13.6%;Ⅴ类水质的水库共有12个,占54.5%;劣Ⅴ类水质的水库共有7个,占31.8%;无Ⅲ类水质的水库。与去年同期相比,Ⅳ类水质的水库与去年同期持平,Ⅴ类水质的水库增加6个,劣Ⅴ类水质的水库减少7个;各评价指标中,总磷平均浓度下降11.5%,总氮平均浓度下降23.6%,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下降12.4%,叶绿素a平均上升3.4%,透明度平均上升45.2%。

  从水质营养状态来看,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中的综合营养状态指数法计算方法,22个水库中有19个水库为中营养型,占水库总数的86.4%;有3个水库的水质呈富营养化,占总数的13.6%,其中轻度富营养化有1个,中度富营养化的水库有2个,无重度富营养化的水库。与去年同期相比,中营养型水库增加8个,富营养化水库减少7个,综合富营养状态指数平均下降8.0%。

  2.2019年下半年水库水质监测评价

  在开展监测的21个水库中,Ⅲ类水质的水库共有3个,占14.3%;Ⅳ类水质的水库共有7个,占33.3%;Ⅴ类水质的水库共有6个,占28.6%;劣Ⅴ类水质的水库共有5个,占23.8%。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Ⅲ类水质的水库1个,新增Ⅳ类水质的水库1个,新增Ⅴ类水质的水库3个,劣Ⅴ类水质的水库减少5个。各评价指标中,总磷浓度平均下降42.9%,总氮浓度平均下降18.9%,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平均下降15.1%,叶绿素a平均下降17.0%,透明度平均上升11.9%。

  从水质营养状态来看,21个水库中有19个水库为中营养型,占水库总数的90.5%;有2个水库的水质呈富营养化,占总数的9.5%,其中轻、中度富营养化的水库各有1个,无重度富营养化的水库。与去年同期相比,中营养型和富营养化的水库数量无变化,综合富营养状态指数平均下降9.3%。

  从全年监测数据来看,市中区水库逐渐从富营养化向中营养型转变,水质总体有所好转。

  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根据《2019年乐山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要求,市中区环境监测站分别于二、三、四季度对市中区1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三次采样监测。包括3个地表水水源地:苏稽镇(峨眉河)、青平镇(高中水库)和原九峰镇嘉华水泥厂(岷江);8个地下水水源地:原杨湾乡、原临江镇、原童家镇、原剑峰乡、原关庙乡、棉竹镇、原悦来乡和白马镇。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市中区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执行Ⅲ类水质标准。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全年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9%。

  四、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乐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中心城区1类、2类、3类和4类功能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45.1dB(A)、50.5 dB(A)、47.9 dB(A)、60.3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36.3 dB(A)、43.0 dB(A)、42.9 dB(A)、54.0 dB(A)。1类、2类和3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点次达标率均为100%,4类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点次达标率为87.5%。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5日
索引号:680426282/2020-0020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报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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