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8月28日拟对利嘉加油站原址重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8-28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市中区利嘉加油站原址重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3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传   真:0833-2133332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准入和督察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索引号:680426282/2020-00149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