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乐山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8-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细则(2018-2020年)》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9-30 字体:[]
  为有效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结合市中区“高质量推进四川省城乡融合创新发展先行区、都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区、农村土地改革先行区,构建乡村振兴乐山样版”的乡村振兴基本战略定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央农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和《“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推进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要求,乐山市市中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任务予以大力推进,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编制了《乐山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18-2020年)》《乐山市市中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施细则(2018-2020年)》,现网上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采取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股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属真实项目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吕阳,联系电话:0833-2133353,电子邮箱:3508763168@qq.com,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邮政编码614000。
索引号:680426282/2019-00180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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