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乐山市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证的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单位个人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基本情况
乐山市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废矿物油转移库项目地址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土门子村4组,是一家对废矿物油进行收集、贮存的企业。2018年7月21日,我局为其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乐中环第危511102101号),有效期1年,现已到期。此次,该企业向我局申请续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许可内容如下:申请单位名称为乐山市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经营危废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14-08,来源仅限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经营规模5000吨/年。
二、审查结果
经我局核查,认为乐山市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续发条件,同意续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14-08,来源仅限机动车维修行业),核准经营规模5000吨/年,核准危险废物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
三、联系方式
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830号白燕公寓2楼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股
联系人:曾仕骏
联系电话:0833-2195590
乐山市市中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