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张友刚家具厂新建木质板式家具及木材加工项目和乐山市市中区材源木材加工厂新建木材加工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1月5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乐山市市中区张友刚家具厂新建木质板式家具及木材加工项目 |
| 2 | 乐山市市中区材源木材加工厂新建木材加工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
| 1 | 新建木质板式家具及木材加工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 | 乐山市市中区张友刚家具厂 | 四川中望正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安装裁板机、封边机、打孔机、旋切机等主要设备及辅助配套设备20余台(套),外购成品木质板材和原木,建设木质板式家具生产线和木材加工生产线,形成11000平方米木质板式家具和10000立方米原木旋切单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总投资90万元。 | 一、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两个方面。本项目机械设备主要包含断木机、旋切机、磨刀机等木材加工设备以及开料机、封边机、打孔机、镂铣机等家具生产设备,噪声源强75~90dB(A)。经验收现场踏勘检查: 所有生产设备均采用低噪设备,且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同时安装时进行了基础减震,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同时经距离衰减、厂区内绿化阻隔、吸收部分,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辆而言,属间歇性噪声,且源强较小,通过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治理措施:所有生产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对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辆而言,属间歇性噪声,且源强较小,通过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二.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本项目固废包括木材加工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木材及单板边角料、树皮、木屑、木芯、员工生活垃圾,家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主要有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板材边角料、废封边胶带、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 1、生产固废 (1)木材加工项目 ①边角料 本项目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包括原木断木及单板切板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边角料的产生量约为350t/a,收集后外卖。 ②树皮 项目原木剥皮产生的树皮约700t/a,收集后外卖。 ③木芯 项目原木经旋切后剩下木芯,木芯的产生量约为525t/a,经收集后外卖。 ④木屑 项目采用加工湿木料,加工过程中粉尘大部分由于颗粒较大及自重较重而沉降。木屑产生量约44t/a,收集后外卖。 (2)家具生产项目 ①除尘设备收集粉尘 项目除尘设备收集粉尘量约为4t/a,收集后定期外卖。 ②板材边角料 项目板材在开料过程中产生边角料,约为2.2t/a,本项目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卖。 ③废封边胶带 封边过程产生的废封边胶带的量为0.01t/a,本项目收集后外卖。 ④废包装材料 主要为产品包装过程产生,其产生量为0.4t/a,废弃包装材料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暂存后外卖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理。 2、危险固废 (1)废机油 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约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机油属于“HW08 900-214-08 车辆、机械维修和插接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收集后用于本厂内机械润滑,未外排。 (2)含油棉纱、手套 项目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含油棉纱、手套,产生量约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名单 9、900-041-49 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 全部环节混入生活垃圾。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3、办公生活垃圾 (1)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37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36t/a。 (2)化粪池污泥 项目化粪池污泥产生量为2t/a,定期请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掏。 治理措施:①木材加工产生的边角料、树皮、木芯以及木屑设置临时堆场进行分区收集后外卖,日产日清;家具生产产生的边角料、粉尘及封边胶带均外卖;家具生产产生的废包装袋可回收部分外卖,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②废手套、废棉纱:项目设备维修时的含油废手套、废棉纱产生量约为0.02kg/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部令第39号)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的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类别代码900-041-49)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手套、废棉纱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理。 ③废机油: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约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废机油属于“HW08 900-214-08 车辆、机械维修和插接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废机油进行收集后用于本厂内机械润滑,未外排。 员工生活区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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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木材加工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 |
乐山市市中区材源木材加工厂 |
四川中望正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厂房面积2908㎡,购置安装旋切机、打皮机、断木机、上木机等,配备相关生产设备及安全、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设置木料加工车间、原料堆码场,年产1.8万m³原木旋切单板。工程由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组成。项目实际总投资110万元。 | 一、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工作运行噪声,有全自动断木机、剥皮机、旋切机床、上木机、叉车等,噪声源强75~90dB(A)。经验收现场踏勘检查: 所有生产设备均采用低噪设备,且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同时安装时进行了基础减震,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同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对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辆而言,属间歇性噪声,且源强较小,通过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治理措施:所有生产设备采用低噪设备,对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辆而言,属间歇性噪声,且源强较小,通过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表
二、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原木断木及单板旋切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树皮、树芯、锯末等;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生产固废: ①边角料 本项目木材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包括原木断木及单板旋切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树皮、树芯,边角料的产生量约为1251t/a。 ②锯末 项目采用加工湿木料,加工过程中锯末由于颗粒较大及自重较重而沉降。此部分木屑产生量约35t/a。 办公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24人,按照每人每天生活垃圾产生量0.5kg计算,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3.6t/a。 本项目不在厂区进行机械维修,仅仅使用润滑油对机械设备进行简单润滑,不产生废润滑油。因此本项目无危废产生。 治理措施:①废边角料、树皮、树芯、锯末等固废暂存区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②员工生活区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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