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5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瑞利丰家具厂迁建年产48000平方米定制家具生产线项目和乐山市硕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婴(童)床、餐椅扩能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年5月18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乐山市市中区瑞利丰家具厂迁建年产48000平方米定制家具生产线项目 |
| 2 | 乐山市硕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婴(童)床、餐椅扩能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调查单位 | 项目 概况 |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
| 1 | 迁建年产48000平方米定制家具生产线项目 | 乐山市工业集中区瑞澜科技园内第15幢厂房 | 乐山市市中区瑞利丰家具厂 | 成都科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租用乐山瑞澜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第15幢标准厂房1000m2,购置有全自动裁料机、全自动封边机、精密推台锯等设备,以木质复合材料为原料,设计加工生产定制家具,形成年产48000平方米(投影面积)的能力。本项目仅进行木质复合材料的拼装,不涉及喷漆。 |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为稳态机械噪声,均设置于场地中间位置,噪声源强为70dB(A),治理措施为对项目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厂房封闭进行隔声降噪,项目位于乐山市工业集中区内瑞澜科技园第15幢厂房,项目未设置防护距离。 2、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木材边角料、除尘灰和职工生活垃圾。 木材边角料: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定制家具生产产生的木材边角料约为0.57t/a。项目在生产厂房内设置有固废储存点,经短期储存后外售。 除尘灰:据现场晓得,本项目除尘灰主要为木料粉末,其产生量约为5.162t/a,经收集后外售。 员工生活垃圾: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3.63t/a。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场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袋装后送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清运,没有对外随意排放,对当地环境基本无影响。 | ||||||||||||||||||||||||||||||||||||||||||||||||||||||||||||||||||
| 2 | 婴(童)床、餐椅扩能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石龙乡乐加村2组 | 乐山市硕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犍为县环境监测站 | 本项目占地19250.3平方米,新建精加工(木工)车间2栋,1F,标准化厂房,彩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 m2,组装车间1栋,1F,标准化厂房,彩钢结构,建筑面积5000 m2,配套建设维修车间、包装车间、打磨车间、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及辅助工程,淘汰原有3条油漆喷涂线,新建2条UV环保水性漆滚涂线,1条密封式往复水性漆喷涂线,年产童床及餐椅25万套(张),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920万元,其中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投资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 |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打磨机、推台锯、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具体噪声污染源见表4-1: 项目主要噪声源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 单位:dB(A)
2、固体废物处置情况检查 运营期,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木屑、除尘灰、边角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来源及其治理措施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