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5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5-18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5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废矿物油转移库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518-20185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8518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噪声和固体废物)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乐山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废矿物油转移库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调查单位

项目

概况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1

新建废矿物油转移库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土门子村4

乐山嘉洲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科诚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4个储油罐(30t/个),3个小型应急罐(共计20t,500个应急备用油桶(200L/个),应急设施(共137m3,2台抽油泵,1台发电机,配套建设环保公共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辅助工程,形成年暂存废矿物油共5000吨的能力。本项目仅进行废矿物油的储存,不进行废矿物油的加工利用,且废矿物油在油罐内暂存天数不超过30,单次最大存储量为120吨。工程总投资10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1、噪声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油泵运行噪声,为稳态机械噪声,项目设置两台油泵,分别位于场地北面和南面,噪声源强为80dB(A),油泵仅在装卸废矿物油时运行,运行时间较短,运行次数较少,治理措施为对油泵进行基础减震,厂房封闭进行隔声降噪,项目周围住户较少,距离较远,项目未设置防护距离。

2、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矿物油渣和职工生活垃圾。

废矿物油渣随废矿物油一起回收至四川正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理,项目与四川正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代处置委托合同书,四川正洁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川环危第510122031),经营规模40000/年,废矿物油渣可由其进行妥善处理。

厂区设置垃圾桶,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kg/d,厂区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索引号:680426282/2018-00106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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