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10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4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6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833-2103779;传真:0833-2133332;邮编:614000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1 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临江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乐中环审[2018]6号 2018年4月10日乐中环审〔2018〕6号关于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临江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你单位报来《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临江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一、同意《报告表》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应急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进行建设。《报告表》表明:该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临江镇临江河稻香村至方堰坎(起点:经度:103.5624,纬度:29.5092;终点:经度:103.5716,纬度:29.5166),总投资2509.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1. 主体工程:(1)堤防:治理河段长约3.60km。本次方案在挡墙基础上进行加固设计;新建右岸堤防1422.31m,加固堤防2161.83m,堤轴线总长3584.14m。加固左岸堤防1771.51m,加固右岸堤防390.32m;(2)排洪排涝:排洪涵管根据实际地形共布置9处(包括2处箱涵),5处位于左岸,4处位于右岸;(3)附属工程:下河梯步:在两岸河堤布置下河梯步,梯步宽2m,踏步尺寸0.20m*0.30m,采用C20砼浇筑。梯步数量34处。引水渠及拦河堰工程:在左1+154.75~桩号左1+546.98段重建引水渠(暗渠)394.35m,断面净空1.0*1.0m,顺堤线布置在马道下部。拦河堰为原拦水埂原址重建(中1+840.00),堰型为WES型实用堰,设计堰顶高程409.60m、坝前河床高程408.20m、坝下护坦高程407.80m,堰轴线长83m、有效坝高1.8m。2. 辅助工程:(1)疏浚工程:本次设计疏浚范围为中0+000~中3+600段(河道整治范围),平均疏浚深度0.6m;(2)观测:为保证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及管理规范化的需要,设置堤身沉降位移观测、水位观测、表面观测。仪器配置为水准仪一台,全站仪一个;(3)临时工程:施工工区:设置2个工区,均位于左岸,每个工区设置机械停放场各1处用于施工机械的停放。施工便道:施工便道宽3.0m和宽3.5m两种,分别789m、931m;导流工程:施工中需要顺河流修筑围堰进行施工导流,以保证基坑内施工排水要求;料场:本工程采用外购粗细骨料进行施工,采用12吨自卸汽车运至施工区,无需自行开采,平均运距18.9千米。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获得四川省水利厅批复(川水函〔2017〕1402号)。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和生态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工程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沿线人居生活和生态环境及临江河水质的影响。2、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载明的规模、内容进行建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3、切实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严格执行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3、优化渣土运输路线和运输时段,弃渣土采取封闭运输,防止渣土沿途抛撒滴漏,避免二次扬尘,弃渣土运至指定地点倾倒,施工现场不准焚烧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集镇环卫部门收集转运处理。4、加强施工期管理,开展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污染,优化施工平面布局,高噪声作业区域应远离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布设,并设置临时声屏障或采取其它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程,高噪声作业应避免在午休、夜间时段,原则不得开展夜间施工,因工艺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应办理夜间施工手续;严格遵守中高考禁噪规定。施工期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5、施工现场禁止开展运输车辆和施工机具维修;废机油和含油废物属于危废,应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随意处置。5、应切实做好堤防和河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三、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营运或使用。四、本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0日
索引号:680426282/2018-0006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公告
成文日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