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建家具生产项 目 | 乐山市市中区苏稽镇龙滩尾村4组 | 乐山市市中区艺家门窗厂 |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6.6亩,主要租赁标准厂房用于门窗、木制家具的生产,建设形成5000套门窗/年,10000m2/年衣柜的生产能力。 | 由于本项目目前已经建成,属于补办环评,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无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同时,通过咨询及走访调查周边单位得知,本项目在施工期并无相关的环保投诉及扰民的情况发生。因此本环评不再就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只对运营期污染物进行分析评价。 1、废水产生、治理现状及新增环保措施 (1)现状废水排放情况 本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有玻璃清洗用水、绿化用水以及生活用水等。 项目玻璃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作农肥,不外排。目前项目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评价要求设置一隔油池对食堂废水进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排入厂区化粪池与生活废水一并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现有废水治理措施基本可行,部分需新增环保措施。 2、废气产生、治理现状及新增环保措施 本项目覆膜过程采用环保型聚氨酯胶,覆膜过程中不会产生有机废气。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胶过程中产生的胶雾、原料堆场产生的甲醛、食堂油烟等。 由于厂区内粉尘浓度较高,因此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除尘系统清理和维护,保证使用。正常情况下,除尘效率达到99%,则年排放粉尘量为0.05t。由此可知,各产尘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系统收集后,排放量极少。经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后,项目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 由于整个喷胶过程在开放的区域内进行,产生的胶雾容易飘散,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环评要求对于喷胶过程设置专用的尽量封闭的喷胶房,同时在喷胶房顶部设置集气罩,集气罩通过管道进入水封处理。 本项目原材料中颗粒板和中密度板的制备原料中含有脲醛树脂、酚醛树脂等,这类物质易挥发出甲醛等有机废气。本项目原料仓库中存放的原料板材将释放出少量甲醛。由于项目不进行大量的原料板材堆场,仅仅根据业主需要订购的量进行小量的原料板材堆场,故项目目前采取的的措施能满足要求,因此不需要新增环保设施。 评价要求在食堂安装抽风机和油烟净化器,最低除油效率必须大于85%。油烟经净化后,油烟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2mg/m3排放。食堂产生油烟:油烟—抽风罩—油烟净化器—风管—风机—屋顶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抽风机送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物的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所处理标准,通过管道高空屋顶排放。 3、噪声产生及治理 (1)现状噪声排放情况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两个方面。 所有生产设备均采用低噪设备,且均置于生产车间内,车间进行封闭处理,同时安装时进行了基础减震,在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同时经距离衰减、厂区内绿化阻隔、吸收部分,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43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于进出厂内的运输车辆而言,属间歇性噪声,且源强较小,通过加强管理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现有措施治理后,基本能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的产生及治理 (1)现状固废产生情况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板材边角余料、废木纹装饰膜、废PVC封边带、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等;办公生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等。①项目金属边角余料及不合格产品厂区采取集中收集暂存后,外售金属回收公司,做到资源综合利用;废弃包装材料中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暂存后外卖回收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布袋定期更换,废布袋作为一般固废袋装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②废手套、废棉纱:项目设备维修时的含油废手套、废棉纱产生量约为5kg/a。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部令第39号)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里的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类别代码900-041-49)豁免环节为全部环节,豁免条件为混入生活垃圾。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含油废手套、废棉纱按照一般固废进行处理。 ③员工生活区域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