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民康门诊部新建综合门诊部项目和乐山市康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仓储用房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7月2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乐山民康门诊部新建综合门诊部项目 |
| | 乐山市康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仓储用房项目 |
乐山民康门诊部新建综合门诊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综合门诊部项目
建设内容:租用闲置房屋(四层,总建筑面积约430平方米)开展综合门诊服务,开设西医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诊疗科室,不设置住院病床,仅设置2张牙椅。本项目类别为综合门诊部,主要功能为: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服务,不设置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开展传染病诊疗服务。
建设单位:乐山民康门诊部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拓展路454号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犍为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NH3、H2S无组织废气排放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
2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后,污水处理设施排口处污水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弃物
根据调查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且已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采用专用袋装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密闭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凌云乡中心卫生院,由凌云乡中心卫生院统一交由乐山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周云 4221632
乐山市康发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仓储用房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仓储用房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一栋仓储用房,占地面积495.58m2,总建筑面积1516.64m2,新建3层仓储用房,用于储存中草药,主要为常温储存,仅少量部分需要冷藏储存,不存放易燃、易爆、具有毒性、腐蚀性和其他危险性物品。
建设单位:乐山市康发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兴业路1888号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1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犍为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营期间不新增职工,仓库管理人员从现有厂区职工抽调2人兼职管理,不新增生活污水产排。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 固体废弃物
根据调查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且已得到妥善处置。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周云 422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