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 1 | 新建泡沫加工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新塘村三组 | 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 |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17-6-12 |
| 项目名称 | 新建泡沫加工项目 | ||||||||||||
| 建设单位 | 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 | ||||||||||||
| 法人代表 | 王敏 | 联系人 | 王敏 | ||||||||||
| 联系电话 | 13551674915 | 传真 | / | 邮编 | 614000 | ||||||||
| 通信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新塘村三组 | ||||||||||||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C2924 泡沫塑料制造 |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新塘村三组 |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新建泡沫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四川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初步设计 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乐中环审[2016]19号 | 时间 | 2016.5.30 | ||||||||
|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 | / | ||||||||||||
|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 | / | ||||||||||||
| 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 |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50 | 其中:环评所列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10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20% | ||||||||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50 | 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20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40% | ||||||||
| 设计生产能力 | 租用厂房,新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锅炉房、废水收集池、模具冷却池、固废收集场所等,建设年产100t聚苯乙烯泡沫板。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6.6 | ||||||||||
| 实际生产能力 | 租用厂房,新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锅炉房、废水收集池、模具冷却池、固废收集场所等,建设年产100t聚苯乙烯泡沫板。 | 投入试运行 日期 | 2016.7 | ||||||||||
| 调查经费 | / | ||||||||||||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 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投资50万元,在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新塘村三组新建泡沫加工项目。项目厂房为租用租赁乐山剑峰嘉乐水泥厂已建成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700m2),项目购置安装生物质锅炉、发泡机、成型机等设备,新建泡沫加工线一条,年产聚苯乙烯泡沫板100t。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装修、设备安装以及厂区新增设施的修建工作。 该项目于2016年3月29日经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同意建设(备案号:川投资备[51110216132901]0018号),详见附件1。项目施工2016年6月开始,2016年7月建成投入运营。 根据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该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相应的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已落实到位,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和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我公司于2017年5月3日~5月4日完成了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查阅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编制了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
| 竣工验收监测对象及内容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对象包括: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范围包括: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 3)项目废水处置方式及最终去向调查; 4)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5)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核实; 6)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规模、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达标情况调查; 7)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检查; 8)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
| 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2.22); 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2]222号,2002.2.21); 5)《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3]001号,2003.1.7); 6)《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56号,2014.11.27); 8)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110216032901]0018号); 9)四川大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4); 10)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乐中环审[2016]19号,2016.5); 12)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
| 污染物排放标 准 | 本次验收监测采用环评标准并结合现行有效的标准执行: 表3-1 项目污染物排放环评执行标准与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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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 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 | ||||||||||||||||||||||||||||||||||||||||||||||||||||||||||||||||||||||||||||||||||||||||||||||||||||||||||||||||||||||||||||||
| 项 目地理 位置 | 1、项目建成地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新塘村三组(东经103°52′2″57、北纬29°41′48″73),选址地距离剑峰乡乡镇最近住户距离约240m、距离剑峰河约500m、距离乐山市城区约15km,水、电、交通等较为便利。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2、项目周边外环境关系 项目租用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嘉乐水泥厂已建设完工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嘉乐水泥厂已停止生产多年),项目地周围附近为林地和植被,厂区附近除东北方向73m有1处居民外无其它敏感点,厂界周边无公园、学校、风景名胜、旅游景区、军事管理区、重要公共设施、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等,外环境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具体外环境关系见附图3。 根据调查,项目外环境关系与环评时一致,周边外环境关系未发生变化。 | ||||||||||||||||||||||||||||||||||||||||||||||||||||||||||||||||||||||||||||||||||||||||||||||||||||||||||||||||||||||||||||||
| 工程概述及项目组成 |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泡沫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剑峰乡新塘村3组 建设单位: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50万 2、项目建设内容 环评阶段项目组成及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统计详见下: | ||||||||||||||||||||||||||||||||||||||||||||||||||||||||||||||||||||||||||||||||||||||||||||||||||||||||||||||||||||||||||||||
| 工程概述及项目组成 工程概述及项目组成 | 表4-1 环评中项目组成和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按照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主要建筑物的改造及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相比,除仓库面积扩大以及新增厨房外,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所述一致。 3、项目生产设备调查 项目现有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4-2 项目生产设备统计表
根据现场检查,项目现有切割机2台,较环评报告中所述增加1台。其余设备与环评报告所述内容一致。 4、人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运营后约有职工20人,实行昼间一班制,每天8小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夜间不生产,全年工作300天。 | ||||||||||||||||||||||||||||||||||||||||||||||||||||||||||||||||||||||||||||||||||||||||||||||||||||||||||||||||||||||||||||||
| 项目产品方案及主要原辅材料 | 1、产品方案 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4-3 产品方案表
2、原辅材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料仅为可发性聚苯乙烯,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它辅料,本项目原辅料用量见下表。 表4-4 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组成表
3、工程水平衡情况 项目水平衡如下图所示。 图4-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 ||||||||||||||||||||||||||||||||||||||||||||||||||||||||||||||||||||||||||||||||||||||||||||||||||||||||||||||||||||||||||||||
|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工艺流程与环评时工艺一致。 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 本项目生产主要原料为可发性聚苯乙烯(EPS),生产流程主要包括:预发泡、熟化、送料、成型、切割、烘干、包装入库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图4-2 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1)预发泡:利用自动发泡机对EPS颗粒缓缓加热,加热通常采用蒸汽(95~102℃左右)直接加热,珠粒内的少量环戊烷液体受热汽化产生压力,达到使珠粒膨胀的目的,无需外加发泡剂。 (2)熟化:将预发好的珠粒放置于空气中一段时间,一方面使其自然干燥冷却,另一方面使空气通过孔膜渗透泡孔内部,使泡孔内的空气压力与外界平衡,珠粒具有弹性,以利于制品成型。 (3)送料:将熟化好的EPS珠粒装入模具送到板机中生产成型。 (4)成型:利用全自动板材机及模具,将充满粒料的模腔密闭并加热(蒸汽加热,95~102℃),珠粒受热软化,使泡孔膨胀。珠粒发泡膨胀至填满相互间的空隙,并粘结成均匀的泡沫体。此时泡沫体仍处于柔软状态并承受着泡孔内热气体的压力。从模具取出制品之前,须使热气体渗出泡孔、降低温度,使制品形状稳定。 (5)烘干:由于产品从成型机中出来,存在一定水分,需要用换热器将水蒸气热能转化为热风对产品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一般在60℃左右。烘干过程对于空气的加热属于间接加热,会在换热器中产生一定量的蒸汽冷凝水。 (6)切割:将泡沫板材用切割机切割成不同尺寸的产品。 2、蒸汽生产流程及产污 图4-3 蒸汽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软化:锅炉用水首先经过软化器(NaCl)进行软化处理,目的是减少锅炉结垢,以免降低锅炉效率、影响水蒸气品质或是炉壁受热不均造成爆裂。软化器的原理是采用离子交换树脂,使锅炉水与盐水发生阳离子交换作用,降低硬度。 (2)加热:水经软化后进入生物质锅炉被加热成水蒸气(95~102℃)。 (3)储存:水加热成水蒸气后通过管道进入储气罐中,再由储气罐调节分配到各个生产设备使用。 (4)输送:储气罐中的水蒸气通过输送管道进入发泡机、成型机和换热器中。 (5)生产:水蒸气进入发泡机、成型机和换热器中参与生产。 本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如下: (1)废水:项目设有厨房,生产设备不冲洗,生产车间地面不采用冲洗的方式,只采用清扫、拖布拖地清洗方式。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锅炉废水(锅炉定期排水、软化损耗水和除尘废水)、模具冷却水。 (2)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发泡、成型和烘干过程中)和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气。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于锅炉、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锅炉炉灰和锅炉沉渣以及项目机械维修过程使用的抹布和手套等。其中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沾油废物(废抹布、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HW08),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本项目产生的沾油废物(废抹布、手套等)符合全部豁免环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污染物详见下表 表4-5 运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统计一览表
1、废水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锅炉废水、模具冷却水等。 ①锅炉废水:包括锅炉除尘废水、锅炉定期排水和软化损耗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主要成分为钙镁化合物和水幕除尘装置吸收的烟尘,其化学成分与草木灰成分相似,由锅炉排水管道排放到生产废水收集池(容积6m3)冷却至常温后可用于项目地周围林地的灌溉,不外排;管道中和换热器中的蒸汽冷凝水基本不存在污染物,冷凝水由设备疏水管道排入生产废水收集池冷却至常温后,用于农灌,还林还田综合利用 。 ②模具冷却水:冷却用水主要用于模具冷却,只补充不外排。 (2)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内设食堂,员工住宿为周边租赁解决,项目内无洗浴、洗衣废水产生。项目厨房产生的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道经厂区内化粪池(容积5m3)处理后,由工作人员定期转移进行农灌,还林还田综合利用。 2、废气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发泡、成型和烘干过程中)、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锅炉废气以及厨房油烟。 (1)非甲烷总烃:在发泡(发泡机)、成型(成型机)和烘干过程中,含有发泡剂环戊烷的聚合物颗粒在加热条件下膨胀,发泡剂部分挥发,挥发出的少量废气主要成分为环戊烷(有苯样气味)。建设单位在车间安装多个通风排气扇,加强车间的通风排气,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佩戴好手套和口罩等防护措施。废气产生量小,对环境影响小,通过排气扇抽出后无组织排放,无需采取其他专门的收集处理措施。 (2)锅炉废气:项目采用1台2t/h的燃生物质锅炉作为生产过程中蒸汽的来源。燃生物质锅炉在使用时会产生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开炉时间为300天。项目锅炉设置废气处理系统(布袋除尘+文丘里旋流塔式水幕除硫除尘)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处理,经净化处理后锅炉废气通过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项目设有厨房,厨房配备抽油烟机,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抽出后排入周围环境。 3、噪声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切割机、空压机以及除尘系统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针对上述产噪设备及工序,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合理布局,对产噪设备进行减振处理以及墙体隔声的方式对其进行治理。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锅炉炉灰和锅炉沉渣以及项目机械维修使用的抹布和手套等。 (1)不合格产品、边角料(0.5t/a)和废包装材料(0.2t/a)属于可回收利用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利用。 (2)项目职工人数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3t/a,按照政府部门要求送集镇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池。 (3)项目锅炉产生的炉渣主要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剩余的灰分和除尘系统处理时收集的烟尘,根据资料项目锅炉炉灰和沉渣产生量约为31.6t/a,其成分和草木灰相似,建设单位作为农肥外售使用。 (4)项目机械维修过程使用的抹布和手套等,沾有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废矿物油”类危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本项目产生的沾油废物(废抹布、手套等)符合全部豁免环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沾油废物(抹布、手套等)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调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详见下表。 表4-6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统计表
由上可知,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锅炉炉灰和沉渣的成分与草木灰相似,可作为农肥使用;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本项目产生的沾油废物(废抹布、手套等)符合全部豁免环节,经收集后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一)、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2016年3月29日,项目取得了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110216132901]0018号);2016年5月30日,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以乐中环审[2016]19号文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工程于2016年7月建成投入运营。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审批手续完备,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根据工程环评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规定的关于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及噪声的治理措施及相关建议,已完成。 (二)、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企业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备的相应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将责任具体化,公司环保负责人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进行日常使用、保养和维护检修。 (三)、环境保护管理情况检查 该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公司配备了1名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 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等环保资料)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收存,主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和环境监测记录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备查用。 (四)、对施工期和试生产期环境影响投诉情况检查 验收监测期间走访了项目周围以及剑锋乡的住户,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 (五)、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检查 该项目生产主要原材料可发性聚苯乙烯本身含有少量的易燃物环戊烷,并且项目锅炉燃料也属于易燃物质,发生火灾时聚苯乙烯在高温作用下会分解产生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等有毒有害的苯系物气体,对项目周围外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1、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项目主要风险因素,需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1)总图布置和建筑方面安全防范措施 ①在总图布置中,整个厂区要充分考虑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疏散以及自然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②生产厂房要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等安全规范、标准的规定,建筑物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 ③本工程的总平面布置,根据厂房的功能,应尽量合并或毗邻,充分考虑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安全疏散以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确保其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④地震烈度按照7度设防。 ⑤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防爆要求,建筑物应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 ⑥建筑设计采用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应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⑦该厂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的要求。 ⑧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应设置在远离锅炉房的位置,避免接触高温、明火,保持阴凉、通风。 (2)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 ①依据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定》和GB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生产车间、罐区等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应设置可靠的静电接地;罐区、原料贮存等场所和设施等有可靠的静电接地;使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生产运行中,应经常检查和加强对静电接地设施的定期检测。 ②对处理和输送可燃物料的、可能产生静电危险的设备和管道,均应采取静电接地和跨接措施。生产运行中,也应加强对静电接地设施的定期检测。 (3)生产管理防范措施 ①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切实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积极推广科学安全管理方法,强化安全操作制度和劳动纪律。 ②对职工要加强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培养职工要有高度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并且要熟悉相应的业务,有熟练的操作技能。 ③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工程措施 ①生产车间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储罐区、仓库等场所应配置足量的抗溶泡沫、泡沫、干粉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②各类建筑、装置设施的防雷、防雷击电磁脉冲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版)的规定执行;各类生产车间、罐区、危化品库房、生产场所等按照所属防雷建筑物类型,设置防雷措施;每年定期对全厂避雷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测,对变压器中心线接地,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和配电间的重复接地线进行认真的测试,接地电阻要符合标准要求。 2、应急预案 根据调查,企业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风险落实情况见表5-1。 表5-1 风险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六)、环评批复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工程在施工及运营期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表5-2 环保措施与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调查表
(七)、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项目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实际投资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40%。 表5-3 环保设施与实际投资情况一览表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已按照环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 |||||||||||||||||||||||||||||||||||||||||||||||||||||||||||||||||||||||||||||||||||||||||||||||||||||||||||||||||||||
|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5月3日-5月4日),本项目满足验收监测(>75%)的要求,并连续、稳定、正常生产,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要求。与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统计如下: 表6-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一览表
(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精密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查纪要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照采样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工作,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用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现场采样和测试前,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7、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三)、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针对泡沫生产线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布点方案见下表。 表6-2 无组织排放废气样品信息表
本次验收监测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由乐山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水口加油站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6-3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³
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主要针对锅炉烟气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布点方案见下表。 表6-4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统计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6-5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参考燃煤锅炉)要求。 (四)、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监测内容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共布设4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和1个敏感点噪声监测点。监测内容见表6-5,监测点位见附图3。 表6-5 噪声监测内容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结果统计如下表: 表6-6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的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敏感点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五)、废水排放情况调查 项目场地不冲洗,无冲洗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站内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距调查项目周边有大量农田林地。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0m3/d,按照用水量的90%计,生活污水最高日污水排放量约0.9m3/d,全年约270m3/a。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完全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使用。项目废水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的方案可行。 (六)、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边角料、锅炉炉灰和锅炉沉渣以及项目机械维修使用的抹布和手套等。 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由物资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利用。 锅炉产生的炉渣主要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剩余的灰分和水幕除尘处理时吸收的烟尘,其成分和草木灰相似,建设单位作为农肥外售使用。 机械维修过程产生的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属于HW08 类危废,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项目产生的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符合全部豁免环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调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详见下表。 表6-7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统计表
由上可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 (七)、厂区防渗检查 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且为防止锅炉废水、生活废水等跑、冒、滴、漏入渗污染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工程分三个防渗区域,分别为重点、一般、非防渗区。具体如下: A、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设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铺砌地坪地基采用粘土材料,且厚度不得低于100cm。粘土材料的渗透系数≤10-7厘米/秒,在无法满足100cm厚粘土基础垫层的情况下,可采用30cm厚普通粘土垫层,并加铺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B、生产废水收集池、冷却水池以及原料和成品仓库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1级的抗渗混凝土(渗透系数约0.4×10-7cm/s,厚度不低于20cm)硬化地面。 C、办公区设为非防渗区,不采取防渗措施。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 项目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站绿化以及周边农灌,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设废水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具体如下表。 表6-8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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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项目建设了锅炉烟气处理系统,且系统运行稳定,各项指标合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现场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场地不冲洗,无冲洗废水。站内员工和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敏感点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属于HW08 类危废,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符合全部豁免环节,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可回收利用,由物资回收单位定期回收利用;锅炉产生的炉渣主要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剩余的灰分和除尘系统处理时吸收的烟尘,其成分和草木灰相似,建设单位作为农肥外售使用。 结论:乐山市新盛泡沫有限公司新建泡沫加工项目建设地址与环评选址一致;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规定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基本落实,各类污染物得到相应处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锅炉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业主建立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有相应的应急制度和措施。 2、建议及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1)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工作明细化,章程化,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2)企业应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