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4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4-17 字体:[]
  
关于2017年4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4月17日我局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的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邮政编码:614000

  2017年4月17日验收决定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乐中环验[2017]11号 2017.4.17
2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乐中环验[2017]12号 2017.4.17
3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乐中环验[2017]13号 2017.4.17


  附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 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 设 单 位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

  经 营 者 张强

  联 系 人 吴涛

  联 系 电 话 13550562815

  邮 政 编 码 614000

  邮 寄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石头村
环保部门

  填 写
编 号 乐中环验[2017]11号
验收批复日期 2017.4.17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石头村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新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机关: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乐中环审【2017】9号

  时间: 2017年3月21日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 /
环境监理单位 /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167.76
环保投资(万元) 11.65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4年12月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2016年6月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 环评及其批复情况 实际执行情况 备 注
建设内容(地点、规模、性质等) 建设内容及规模:大坝整治、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整治。增加大坝观测等设施,新建60平方米管理房,拓宽右坝肩长约110m便道,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石头村

  建设性质:新建
大坝整治、溢洪道整治、放水设施整治。增加大坝观测等设施,新建60平方米管理房,拓宽右坝肩长约110m便道,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建设地点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石头村,建设性质为新建

  
基本一致
生态保护设施和措施 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对临时占地及施工迹地进行恢复 一致
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化粪池1座(容积2m3 化粪池1座(容积2m3 基本一致
其他相关环保要求 项目已建成投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应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措施和污染防治工作,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项目已对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已落实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措施及污染防治工程,已做好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体污染 基本一致
运营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管理区周边绿化,严禁排入库区;生活垃圾和水库漂浮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生活垃圾及水库漂浮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运营期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加强对库区的巡查,杜绝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库区。 项目已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训,对周边住户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有效防止了周边人居生活污水对水库生态环境的影响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9日组织召开了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等6人。会议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对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和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资料汇报,并认真查看了现场环保措施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石头村,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1)大坝整治。对坝基及坝肩进行帷幕灌浆。坝体充填灌浆从坝基至水库校核洪水位,灌浆孔单排布置,孔距2m;坝基及坝肩帷幕灌浆,底界位于基岩透水率小于10Lu以下3m,灌浆孔单排布置,孔距2m。更换上游坝坡破损的防浪面板;延伸左右坝肩防浪面板;坝顶铺筑混凝土路面,坝顶迎水侧增设栏杆;下游坝坡培厚,采用混凝土框格草皮护坡;下游坝坡脚设帖坡排水棱体,棱体后设混凝土排水沟。(2)溢洪道整治。进口段、泄水陡槽段底板采用C20混凝土衬护,厚0.2m;对侧墙条石进行灰缝清理后重新勾缝;泄水陡槽末端增设C20混凝土消力池。(3)放水设施。撤除原放水卧管,在涵洞进口位置新建钢筋混凝土放水塔。(4)其他。增加大坝沉降观测、唯一观测、水位、雨水情观测和渗漏观测等设施;拆除原管理房,原址重建60平方米管理房;拓宽右坝肩长约110m便道;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项目认真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乐中环审[2017]9号文,2017年3月21日)。项目投资167.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5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并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水库水环境将产生积极的正效益。

  二、经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调查资料表明,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在验收调查期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三、该单位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该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验收,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使用。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减小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组长:(签字) 2017年3月29日

  



  表四 验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组 长 何永华 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股 长  
副组长 雷应军 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大队长  
         
       
       
       
       
       
       
       
       
       
       
       



  表五
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乐中环验[2017]11号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石头村,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1)大坝整治。对坝基及坝肩进行帷幕灌浆。坝体充填灌浆从坝基至水库校核洪水位,灌浆孔单排布置,孔距2m;坝基及坝肩帷幕灌浆,底界位于基岩透水率小于10Lu以下3m,灌浆孔单排布置,孔距2m。更换上游坝坡破损的防浪面板;延伸左右坝肩防浪面板;坝顶铺筑混凝土路面,坝顶迎水侧增设栏杆;下游坝坡培厚,采用混凝土框格草皮护坡;下游坝坡脚设帖坡排水棱体,棱体后设混凝土排水沟。(2)溢洪道整治。进口段、泄水陡槽段底板采用C20混凝土衬护,厚0.2m;对侧墙条石进行灰缝清理后重新勾缝;泄水陡槽末端增设C20混凝土消力池。(3)放水设施。撤除原放水卧管,在涵洞进口位置新建钢筋混凝土放水塔。(4)其他。增加大坝沉降观测、唯一观测、水位、雨水情观测和渗漏观测等设施;拆除原管理房,原址重建60平方米管理房;拓宽右坝肩长约110m便道;大坝进行白蚁防治等。经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调查资料表明,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并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水库水环境将产生积极的正效益。

  该项目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楼方嘴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使用。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减小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2017年4月17日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 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委 托 单 位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强

  联 系 人 张强

  联 系 电 话 13980269406

  邮 政 编 码 614000

  邮 寄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94号
环保部门

  填 写
编 号 乐中环验[2017]12号
验收批复日期 2017.4.17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光明村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新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机关: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乐中环审[2017]7号

  时间: 2017年3月21日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 /
环境监理单位 /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246.26
环保投资(万元) 11.08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4.11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2016.6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项目已建成投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应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措施和污染防治工作,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项目施工期已结束,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项目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了整改完善。
运营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管理区周边绿化,严禁排入库区;生活垃圾和水库漂浮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工程运营期设管理人员1人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均用于了管理区周边的绿化;管理人员生活垃圾和打捞出的水库漂浮物集中收集后全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运营期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加强对库区的巡查,杜绝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库区。 本工程按要求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了环保宣传力度,安排专人定期对库区进行巡查,以杜绝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废水等排入库区。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9日组织召开了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等6人。会议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对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和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资料汇报,并认真查看了现场环保措施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光明村,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1)大坝整治:上游坝坡坡比放缓,并采用石渣碾压培厚,高程455.5m处马道增宽至2m(兼做灌浆平台),马道以上坡比为1:1.6,马道一下坡比放缓至1:2.4,采用石渣碾压培厚。大坝下游坝坡采用石渣培厚规整坝坡面,坝顶461.05m至棱体顶高程449.0m的坡比为1:2.2,一下为棱体顶宽3m,内边坡1:1,外边坡1:1.8。取消坝顶上游侧原有防浪墙,坝顶加高到高程461.05m。坝顶路面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硬化,下游侧设置路缘石,坝顶迎水侧设置栏杆,栏杆铸造石栏杆,高1.2m。上游坝坡采用C20混凝土框格内砌预制六棱块护坡防浪,C20砼预制六棱块厚10cm。浆砌六棱块护面设置排水孔,孔的纵横间距均为1.5m,孔径50mm,孔内侧设置尺寸为40*40cm的土工布反滤层。下游坝坡采用砼格梁栽植麦冬草护坡。坝体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在上游马道455.5m以上的坝坡设置防渗土工膜,并在马到中间位置布置灌浆孔灌浆防渗。复合土工膜(PE)二布一膜,厚度为0.5mm。坝基及坝肩渗漏采用防渗帷幕灌浆方式处理;(2)溢洪道整治:对局部已风化的浆砌条石清理风化表面,凿毛并M10砂浆抹面,对原砂浆脱落的部位采用M10砂浆勾缝。对局部未衬砌完善的底板采用C20砼衬砌。对消力池出口冲毁的部位采用C20砼修复。全段溢洪道边墙采用厚3cm的M10水泥砂浆抹面保护;(3)放水设施整治:对露出坝体的涵洞采用M10砂浆进行勾缝抹面。对坝体内的涵洞进行回填灌浆,灌浆孔斜向伸入涵洞1m,孔距及排距均为2m,梅花形布置;(4)其他整治:结合大坝坝坡整治对白蚁进行综合整治。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增加水位、变形、渗流观测设施和小型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新建管理房60平方米,包括办公、值班和维护、防汛物质专用仓库。整治进库公路1.1km。项目认真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乐中环审[2017]7号文,2017年3月21日)。项项目投资246.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8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并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水库水环境将产生积极的正效益。

  二、经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调查资料表明,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在验收调查期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三、该单位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该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验收,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使用。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减小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组长:(签字) 2017年3月29日

  



  表四 验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组 长 何永华 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股 长  
副组长 雷应军 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大队长  
         
       
       
       
       
       
       
       
       
       
       
       



  表五

  
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乐中环验[2017]12号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光明村,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1)大坝整治:上游坝坡坡比放缓,并采用石渣碾压培厚,高程455.5m处马道增宽至2m(兼做灌浆平台),马道以上坡比为1:1.6,马道一下坡比放缓至1:2.4,采用石渣碾压培厚。大坝下游坝坡采用石渣培厚规整坝坡面,坝顶461.05m至棱体顶高程449.0m的坡比为1:2.2,一下为棱体顶宽3m,内边坡1:1,外边坡1:1.8。取消坝顶上游侧原有防浪墙,坝顶加高到高程461.05m。坝顶路面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硬化,下游侧设置路缘石,坝顶迎水侧设置栏杆,栏杆铸造石栏杆,高1.2m。上游坝坡采用C20混凝土框格内砌预制六棱块护坡防浪,C20砼预制六棱块厚10cm。浆砌六棱块护面设置排水孔,孔的纵横间距均为1.5m,孔径50mm,孔内侧设置尺寸为40*40cm的土工布反滤层。下游坝坡采用砼格梁栽植麦冬草护坡。坝体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在上游马道455.5m以上的坝坡设置防渗土工膜,并在马到中间位置布置灌浆孔灌浆防渗。复合土工膜(PE)二布一膜,厚度为0.5mm。坝基及坝肩渗漏采用防渗帷幕灌浆方式处理;(2)溢洪道整治:对局部已风化的浆砌条石清理风化表面,凿毛并M10砂浆抹面,对原砂浆脱落的部位采用M10砂浆勾缝。对局部未衬砌完善的底板采用C20砼衬砌。对消力池出口冲毁的部位采用C20砼修复。全段溢洪道边墙采用厚3cm的M10水泥砂浆抹面保护;(3)放水设施整治:对露出坝体的涵洞采用M10砂浆进行勾缝抹面。对坝体内的涵洞进行回填灌浆,灌浆孔斜向伸入涵洞1m,孔距及排距均为2m,梅花形布置;(4)其他整治:结合大坝坝坡整治对白蚁进行综合整治。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增加水位、变形、渗流观测设施和小型动态监管预警系统。新建管理房60平方米,包括办公、值班和维护、防汛物质专用仓库。整治进库公路1.1km。经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调查资料表明,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并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水库水环境将产生积极的正效益。

  该项目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光明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使用。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童家镇人民政府应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减小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2017年4月17日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项 目 名 称 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委 托 单 位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张强

  联 系 人 张强

  联 系 电 话 13980269406

  邮 政 编 码 614000

  邮 寄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294号
环保部门

  填 写
编 号 乐中环验[2017]13号
验收批复日期 2017.4.17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印制


  说 明

  1.本验收申请替代我部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中适用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申请仍执行环发〔2001〕214号文件和环发〔2002〕97号文件。

  2.本验收申请表一、表二由建设单位在申请环保验收前填写,表三、表四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现场检查后填写。

  3.表格中填不下或仍需另加说明的内容可以另加附页补充说明。

  4.本验收申请一式两份,由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随验收审批文件一并存档。


  表一 基本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验收申请) 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项目名称(环评批复) 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楼子村
行业主管部门或隶属集团 /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新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审批机关: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乐中环审[2017]8号

  时间: 2017年3月21日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批准文号、时间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单位 /
环境监理单位 /
环保验收调查或监测单位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 384.11
环保投资(万元) 37.37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4.11
同意试生产(试运行)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查决定文号、日期 /
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试运行)日期 2016.6



  表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项目已建成投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应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整改完善,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措施和污染防治工作,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项目已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并已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已落实做好了生态保护、生态恢复措施和污染防治工作,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
运营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管理区周边绿化,严禁排入库区;生活垃圾和水库漂浮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管理区周边绿化,并严禁排入库区;生活垃圾和水库漂浮物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运营期环保责任,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加强对库区的巡查,杜绝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库区。

  
已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落实运营期环保责任,已加强环保宣传力度,已加强对库区的巡查,杜绝周围百姓的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库区。


  注:表二中建设单位对照环评及其批复,就项目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予以介绍。


  表三 验收组意见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3月29日组织召开了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等6人。会议组成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听取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对建设项目的情况介绍和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竣工验收调查资料汇报,并认真查看了现场环保措施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1)拟对坝顶进行土石碾压回填平整,铺20cm碎石垫层,再现浇C25砼路面,厚20cm,整治后坝顶高程427m,宽5.0m,最大坝高15.5m;(2)由于大坝上游坝坡浪蚀严重,导致坝面及坝顶向下游推移,本次拟将坝轴线向上游移动3.97m,减缓大坝下游坡比,培厚上游坝体。大坝上游采用石渣碾压培厚,防浪墙采取封闭式青石栏杆。大坝下游坡比适当放缓,坡面采用C20混凝土框格护坡,栽植麦冬草进行护坡。大坝防浪面延伸至两坝肩10m,铺设防浪面板前对坝肩临水面边坡进行削坡整平,岸坡为土质边坡时,坡比不大于1:2.0,岸坡为岩石边坡时,坡比不大于1:1.0;(3)大坝防渗整治设计主要对大坝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对坝基及坝肩进行帷幕灌浆。灌浆沿坝轴线布置,再沿轴线向外延至水库正常水位与相对不透水层(10Lu)在两岸的相交处。灌浆孔单排布置,孔距2m,帷幕底界位于基岩透水率小于10Lu以下5m,充填灌浆从坝基灌至水库校核水位;(4)溢洪道进行如下整治:对过水断面浆砌体局部已风化的条石应清理风化表层,凿毛并M10砂浆抹面,抹面厚3cm,对原砂浆脱落的部位采用M10砂浆勾缝,底板采用C20砼衬砌完整;对过水断面以上风化危岩进行削坡并清除强风化层;(5)本次放水设施进行改造,拟撤除原放水卧管,在涵洞进口位置新建C20钢筋砼放水塔。放水塔分层取水,第一层取水高程420.63m,第二层取水高程417.03m,取水口尺寸1.0×1.0m。放水塔与库岸之间采用C25梁板式钢筋砼桥相连,桥板跨度5m,宽1.2m,桥墩(台)采用C20砼浇筑,置于基岩。涵洞进口段扰动部分应复原并用M10砂浆勾缝止水。设置C20埋石砼挡土墙,同时在回填后的地面上采用C20砼硬化院坝地坪;(6)结合大坝坝坡整治,对白蚁进行综合治理;(7)完善大坝安全观测设施、通讯设施,撤除重建原管理房。项目认真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手续(乐中环审[2017]8号文,2017年3月21日)。项目投资384.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37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并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水库水环境将产生积极的正效益。

  二、经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调查资料表明,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在验收调查期间,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三、该单位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该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验收,报环保部门批准后,投入正式运行使用。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管理所应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减小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组长:(签字) 2017年3月29日

  



  表四 验收组名单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签 名
组 长 何永华 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股 长  
副组长 雷应军 市中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大队长  
         
       
       
       
       
       
       
       
       
       
       
       



  表五

  
负责验收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乐中环验[2017]13号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1)拟对坝顶进行土石碾压回填平整,铺20cm碎石垫层,再现浇C25砼路面,厚20cm,整治后坝顶高程427m,宽5.0m,最大坝高15.5m;(2)由于大坝上游坝坡浪蚀严重,导致坝面及坝顶向下游推移,本次拟将坝轴线向上游移动3.97m,减缓大坝下游坡比,培厚上游坝体。大坝上游采用石渣碾压培厚,防浪墙采取封闭式青石栏杆。大坝下游坡比适当放缓,坡面采用C20混凝土框格护坡,栽植麦冬草进行护坡。大坝防浪面延伸至两坝肩10m,铺设防浪面板前对坝肩临水面边坡进行削坡整平,岸坡为土质边坡时,坡比不大于1:2.0,岸坡为岩石边坡时,坡比不大于1:1.0;(3)大坝防渗整治设计主要对大坝坝体进行充填灌浆,对坝基及坝肩进行帷幕灌浆。灌浆沿坝轴线布置,再沿轴线向外延至水库正常水位与相对不透水层(10Lu)在两岸的相交处。灌浆孔单排布置,孔距2m,帷幕底界位于基岩透水率小于10Lu以下5m,充填灌浆从坝基灌至水库校核水位;(4)溢洪道进行如下整治:对过水断面浆砌体局部已风化的条石应清理风化表层,凿毛并M10砂浆抹面,抹面厚3cm,对原砂浆脱落的部位采用M10砂浆勾缝,底板采用C20砼衬砌完整;对过水断面以上风化危岩进行削坡并清除强风化层;(5)本次放水设施进行改造,拟撤除原放水卧管,在涵洞进口位置新建C20钢筋砼放水塔。放水塔分层取水,第一层取水高程420.63m,第二层取水高程417.03m,取水口尺寸1.0×1.0m。放水塔与库岸之间采用C25梁板式钢筋砼桥相连,桥板跨度5m,宽1.2m,桥墩(台)采用C20砼浇筑,置于基岩。涵洞进口段扰动部分应复原并用M10砂浆勾缝止水。设置C20埋石砼挡土墙,同时在回填后的地面上采用C20砼硬化院坝地坪;(6)结合大坝坝坡整治,对白蚁进行综合治理;(7)完善大坝安全观测设施、通讯设施,撤除重建原管理房。经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调查资料表明,验收调查期间,本项目基本落实了《报告表》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自身并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建设完成后,对工程水库水环境将产生积极的正效益。

  该项目配备了兼职环保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要求,同意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使用。

  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和乐山市市中区胜利水库管理所应切实做好水库的管理维护工作,认真持续做好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杜绝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加强水库周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减小对水库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

  2017年4月17日

  (公章)

  经办人(签字):
索引号:680426282/2017-0006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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