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4月1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4-11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4月11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17年4月11日 ,我局受理了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十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受理日期
1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17-4-11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表

  川中环验字(2017)第011号

  项目名称: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委托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四月


  项目总体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年产胚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法人代表 李良英 联系人 韩坤
  通信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一组
  联系电话 18990653753 传真 / 邮编 614009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一组
  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þ 技改□ 行业类别 C1712棉织造加工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年产胚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文号 乐中环审[2017]5号 时间 2017.2.20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 /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 /
  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万元)
700 其中:环评所列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43 实际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13%
  实际总投资

  (万元)
700 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37.2 5.31%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纯棉胚布400万米。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4.6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纯棉胚布400万米。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14.10
  调查经费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占地面积8902.85m2,是一家以生产纯棉坯布为主的生产企业。于2003年4月编制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由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年产纯棉坯布80万米。项目于2003年10月投入运营,后因市场发展原因,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根据市场需求,于2014年6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了改造,在原有厂房范围内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锅炉房等进行改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淘汰GA615-180织布机90台,保留GA747型剑杆织机22台,购置GA747型剑杆机128台,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建成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于2014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川办发[2015]90号),在此背景下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台了乐山市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6号)和相应的实施细则。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属于《四川省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中规范一批的建成项目类型,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相关手续。

  目前,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补办环评),并于2017年2月20日由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以乐中环审[2017]5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

  根据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该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和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相应的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已落实到位,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委托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和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我公司于2017年3月11日~3月12日完成了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查阅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编制了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竣工验收监测对象、因子及重点 (表二)
竣工验收监测对象及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对象包括: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范围包括: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

  3)项目废水处置方式及最终去向调查;

  4)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5)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核实;

  6)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规模、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达标情况调查;

  7)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检查;

  8)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2.22);

  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2]222号,2002.2.21);

  5)《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6)《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3]001号,2003.1.7);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56号,2014.11.27)

  8)《四川省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发[2015]90号,2015.10)

  10)《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乐中环审[2017]5号,2017.2.20);

  11)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验收执行标准 (表三)
  污染物排放标

  准

  
本次验收监测采用环评标准并结合现行有效的标准执行:

  表3-1 项目污染物排放环评执行标准与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对照表
类型 / 环评标准 验收标准
无组织废气 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颗粒物 1.0mg/m3 1.0mg/m3
固定汚染源废气 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标准
颗粒物 80mg/m3 80mg/m3
二氧化硫 550mg/m3 550mg/m3
氮氧化物 400mg/m3 400mg/m3
厂界环境噪声 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3 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昼间Leq dB(A) 65 65
夜间Leq dB(A) 55 55


  

工程概况 (表四)
项目

  名称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外环境关系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东面紧邻被套加工厂,东面86m、106m、112m分别为住户一户;南面紧邻华源纺织厂和恒业纺织厂;西南面229m处为剑锋河;西面15m处为乐井快速公路,西面49m处为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沿路商住用房;北面52m处为豆瓣厂。

  项目周边无学校、医院、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点。

  根据调查,项目外环境关系与环评时一致,未发生变更
工程概述及项目组成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1284.8万元,环评阶段项目组成及验收调查期间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统计详见下表:

  表4-1 环评中项目组成和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项目名称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情况 主要环境问题 备注
主体工程 项目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改建,已建成锅炉房、浆纱车间、织造车间、成品检验车间和原料、成品对方库,以及办公住宿区,已淘汰原有GA615-180织布机,已购置安装剑杆机150台,浆纱机1台。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年产白坯布400万米。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建成锅炉房、浆纱车间、织造车间、成品检验车间和原料、成品对方库,以及办公住宿区,已淘汰原有GA615-180织布机,已购置安装剑杆机150台,浆纱机1台。 废气、废液、噪声、环境风险 与环评一致
辅助

  工程
交通 预留道路交通通道 预留道路交通通道 / 与环评一致
供水 由自来水管网供给 由自来水管网供给
供电 由当地电网供给 由当地电网供给
环保工程 生活污水 化粪池12m³,位于厂区西南面 化粪池12m³,位于厂区西南面 / 与环评一致
粉尘 织造车间喷雾系统 织布车间喷雾系统
 
锅炉废气 水膜除尘后烟囱高空排放 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区,位于厂区西面 办公区,位于厂区西面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与环评一致
住宿区,位于厂区西面 住宿区,位于厂区西面
仓储
规划合格产品堆放区 堆放区位于办公楼1层 扬尘、固废 与环评一致
规划原材料暂存区 原材料库房位于厂区中部


  
项目产品方案及主要原辅材料 1、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4-2。

  表 4-2 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万米)
1 纯棉坯布 400


  2、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80人,全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生产时间24h,采用三班倒工作制。

  3、原辅材料

  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调查统计如下表:

  表4-3 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组成表

  
名称 用量 单位 来源 备注
原料 卷筒棉纱 1000 T/a 外购 /
玉米淀粉 40 T/a 外购 /
辅料 打包带 10 t/a 外购 /
编织袋 5 t/a 外购 /
能源 6000 万KWh/a 当地供电系统 /
用水 3570 t/a 当地供水系统 /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工艺流程与环评时工艺一致。本项目使用的卷筒棉纱、玉米淀粉等主要原辅材料均外购。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如下:

  
  整经工段
  浆纱工段
  织造工段
  产品整理检验工段
  成品
  噪声、废水
  噪声、无组织粉尘、固废
  无组织粉尘、固废
  锅炉提供热水、蒸汽烘干
  噪声、无组织粉尘


  


  图4-1 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纯棉坯布加工项目生产工艺情况简述:

  (1)整经工段:根据工艺设计的规定,将一定根数和长度的经纱,从筒子架上筒子引出的经纱,经机器导纱瓷板、导纱棒、伸缩筘、测长辊后卷绕到经轴上。按照设定速度浆棉纱组成一幅纱片,使经纱具有均匀的的张力,相互平行地紧密绕在整经轴上,为形成织轴做好初步准备。

  (2)浆纱工段:经纱在织机上织造时,要受到综、筘、停经片等的反复摩擦作用和开口时大小不断变化着的张力作用。末浆的经纱,在织机上会有毛羽松开、起毛,部分纤维与纱分离,引起经纱断头,还会影响棉布的质量。 为了减少织机上的断头率,经纱要经过上浆工程,使经纱具有较大的光滑度,坚牢度,上浆的过程就是几个经轴上的经纱并成一片,使其通过浆液,然后经过压榨、烘干、卷绕成织轴。

  (3)织造工段:是纺织厂的重要工序。浆纱工段完成后,根据织物的要求将织轴上的经纱按一定的规律穿过停经片、综丝和筘,引入纬纱织成所需的织物,织造的任务是将经过准备工序加工处理的经纱与纬纱通过织布机根据织物规格要求,按照一定的工艺设计交织成纯棉坯布。

  (4)产品整理检验工段:将纯棉坯布修整、复检并成件。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如下: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器废水、浆纱废水、锅炉产生的清净下水和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和锅炉燃烧的废气。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和厂区办公生活垃圾。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污染物详见下表:

  表4-4 运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统计一览表

  
污染物类型 来源 主要污染物
废气 油烟 食堂 油烟
无组织粉尘 织造过程 颗粒物
烟气 锅炉 SO2、NOX、颗粒物
废水 生活废水 职工 CODcr、BOD5、NH3-N
锅炉排水 锅炉 清净下水
噪声 设备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职工 一般固废
生产固废 废弃布料、棉纱等 一般固废


  1、废气

  (1)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主要来自于织造工段产生的织物绒毛和粉尘,厂区织造车间进行厂区密闭作业,已安装管线喷雾系统,在织造车间生产时不定时喷水,能有效抑制织造车间绒毛粉尘的飞扬。

  (2)食堂油烟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锅炉燃烧废气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烟气经水幕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水膜除尘器废水、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和砂浆废水。

  经现场调查,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锅炉产生的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膜除尘器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浆纱工段的浆纱浆液经浆槽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使用的机器设备高速整经机、浆纱机、剑杆机、运输车辆等发出的噪声,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产噪设备布置在场区内远离敏感目标(住户、学校等)的位置。

  2)对进出汽车加强管理,张贴禁止鸣笛、缓速行驶牌。

  3)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并由专人定期进行检修。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厂区办公生活垃圾和机械维修废物。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见表4-5。

  表4-5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废弃物名称 性质 产生量 处理方法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6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绒毛粉尘 一般固废 2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 不合格产品 一般固废 6t/a 外售
4 原辅材料外包装袋 一般固废 2.8t/a 外售
5 机械维修废物 一般固废 0.03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由上可知,各项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未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管理执行情况检查 (表五)

  (一)、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审批手续完备,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关于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及噪声的治理措施及相关建议,已完成。

  (二)、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备的相应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将责任具体化,单位环保负责人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由相关负责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进行日常使用、保养和维护检修。

  (三)、环境保护管理情况检查

  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施工监理等)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收存,主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和环境监测记录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备查用。

  该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

  (四)、对施工期和试生产期环境影响投诉情况检查

  验收监测期间走访了市中区环保局,据反映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件,未接到环境污染投诉。

  (五)、环评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表5-1 环保措施与环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调查表
序号 环评、环评批复提出的整改措施 实际落实情况
1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2 改造为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原有燃煤锅炉已改造为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
2 规范燃烧废气排放口,新建15m高烟囱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烟囱高度为15m。


  (六)、环评批复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工程在施工及运营期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的对比情况详见下表:

  表5-2 环保措施与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调查表
环评、环评批复环保措施 实际落实情况
项目已建成投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应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事故应急措施及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没有施工期遗留问题,已落实污染物防治措施,并由专人负责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加强运营期管理,锅炉严禁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并安装匹配的环保设施,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音达标排放。 根据现场调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水幕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运营期浆纱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剑峰河。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浆纱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
运营期生产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根据现场调查,生产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七)、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项目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占总投资的6.13%;项目实际投资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7.2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31%。

  表5-3 环保设施与实际投资情况一览表

  
项目 环评要求 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内容 投资(万元) 内容 投资(万元)
废水

  治理
污水预处理系统12立方米,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 利旧 污水预处理系统12立方米,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利旧
雨水管网建设 利旧 本项目采用了雨污分流制 利旧
废气

  治理
安装油烟净化器 0.5 食堂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0.3
增设织造车间喷雾管路 1.5 织造车间喷雾管路建设 1.5
  
水幕除尘器;将燃煤锅炉改造为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
5.5 水幕除尘器;将燃煤锅炉改造为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 5.0
规范燃烧废气排放口,新建15m高烟囱 2.3 烟囱高度为15m 2.0
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绒毛粉尘收集后定期清运 0.5 生活垃圾、绒毛粉尘收集后定期清运 0.5
不合格产品、废布收集暂存后外卖 0.2 不合格产品、废布收集暂存后外卖 0.2
原辅材料外包装收集暂存后外卖 0.2 原辅材料外包装收集暂存后外卖 0.2
化粪池定期清掏 0.5 化粪池定期清掏 0.6
锅炉燃烧粉尘颗粒物经水膜除尘沉淀后定期清掏做生活垃圾处理 0.3 锅炉燃烧粉尘颗粒物经水膜除尘沉淀后定期清掏做生活垃圾处理 0.4
噪声治理 剑杆织机选用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设备 30 产噪设备采用隔音减振措施 25
绿化 绿化及景观 1.5 厂区绿化 1.5
合计 43.0   37.2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已按照环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六)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3月11日—3月12日),本项目满足验收监测工况(>75%)的要求并连续、稳定、正常生产,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要求。与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监测期间本项目生产负荷统计如下:

  表6-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一览表
监测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品产量 实际产品产量 工况负荷
2017.3.11 胚布 1.3万米/天(400万米/年) 1.1万米/天 84.6%
2017.3.12 胚布 1.3万米/天(400万米/年) 1.1万米/天 84.6%


  (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精密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查纪要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照采样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工作,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用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现场采样和测试前,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7、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三)、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针对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布点方案见下表。

  表6-2 无组织废气检测统计表
监测指标 布点方式 监测方法 监测频率及周期
颗粒物 厂界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HJ/T55-2000

  重量法GB/T15432-1995
连续监测2天,每天4次


  2、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表6-3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
2017.3.11 2017.3.12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颗粒物 1# 0.384 0.330 0.367 0.312 0.274 0.330 0.424 0.369
2# 0.292 0.330 0.404 0.312 0.311 0.312 0.387 0.350
3# 0.311 0.385 0.350 0.294 0.293 0.385 0.331 0.387


  根据检测结果,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定污染源废气 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针对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固定污染源废气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布点方案见下表。

  表6-3 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方法

  
项目 检测方法 方法来源 监测频次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GB/T16157-1996

  HJ/T57-2000
每天采样3次,连续2天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GB/T16157-1996

  HJ693-2014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GB/T16157-1996

  HJ/T397-2007


  4、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表5-1 固定污染源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日期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检测结果 平均值 标准值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2017.3.11 烟气流量(m3/h) 4313 4428 4457 4399 /
标干流量(N·d·m3/h) 2370 2426 2423 2406 /
含氧量(%) 10.0 9.8 9.7 9.8 /
  
烟气含湿量(%)
4.1 4.0 4.1 4.1 /
烟气温度(℃) 187 189 192 189 /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70.9 63.7 73.2 72.9 /
折算浓度(mg/m3 77.3 68.3 73.2 72.9 80
排放速率(kg/h) 0.2 0.2 0.2 0.2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mg/m3 41 42 44 42 /
折算浓度(mg/m3 44.7 45.0 46.7 45.5 550
排放速率(kg/h) 0.1 0.1 0.1 0.1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mg/m3 253 261 262 259 /
折算浓度(mg/m3 273 279 278 278 400
排放速率(kg/h) 0.6 0.6 0.6 0.6 /
2017.3.12 烟气流量(m3/h) 4371 4226 4168 4255 /
标干流量(N·d·m3/h) 2381 2289 2258 2309 /
含氧量(%) 9.6 9.6 9.7 9.6 /
烟气含湿量(%) 4.2 4.1 4.1 4.1 /
烟气温度(℃) 191 194 194 193 /
颗粒物 实测浓度(mg/m3 71.4 66.7 76.5 71.5 /
折算浓度(mg/m3 75.2 70.2 81.3 75.6 80
排放速率(kg/h) 0.2 0.2 0.2 0.2 /
二氧

  化硫
实测浓度(mg/m3 51 48 47 49 /
折算浓度(mg/m3 53.7 50.5 49.9 51.4 550
排放速率(kg/h) 0.1 0.1 0.1 0.1 /
氮氧

  化物
实测浓度(mg/m3 268 276 274 273 /
折算浓度(mg/m3 282 290 291 288 400
排放速率(kg/h) 0.6 0.6 0.6 0.6 /


  根据检测结果,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所测指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总量计算:经计算颗粒物的排放量为1.44t/a;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72t/a;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4.32t/a。

  (四)、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监测内容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共布设四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监测内容见表6-5,监测点位见附图2。

  表6-5 噪声监测内容
名称及编号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频次
1#西面厂界 等效声级 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连续两天,每天昼、夜各二次
2#南面厂界
3#东面厂界
4#北面厂界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四周进行监测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监测结果统计如下表:

  表6-6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参考

  标准值
2016.7.12 2016.7.13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西面厂界 第一次 65.9 53.9 66.7 54.3 4类:

  昼间70

  夜间55

  3类:

  昼间65

  夜间55
第二次 63.4 53.3 67.2 52.9
2#南面厂界 第一次 56.9 51.9 57.6 52.4
第二次 56.1 50.5 56.6 49.5
3#东面厂界 第一次 61.3 53.2 62.7 53.5
第二次 60.6 52.1 62.2 51.5
4#北面厂界 第一次 57.2 52.8 58.9 50.9
第二次 56.4 51.7 57.5 49.7


  根据调查,企业西面厂界紧临乐井路,因此项目西面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排放限值,其余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

  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西面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废水排放情况调查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水膜除尘器废水、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和砂浆废水。

  经现场调查,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锅炉产生的清净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水膜除尘器废水经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浆纱工段的浆纱浆液经浆槽收集后回用,不外排。

  (六)、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调查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厂区办公生活垃圾和机械维修废物。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见表6-7。

  表6-7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 废弃物名称 性质 产生量 处理方法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6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绒毛粉尘 一般固废 2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3 不合格产品 一般固废 6t/a 外售
4 原辅材料外包装袋 一般固废 2.8t/a 外售
5 机械维修废物 一般固废 0.03t/a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由上可知,项目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核定

  经计算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4.32t/a,小于环评给定的7.2162t/a总量控制指标。

  
结论及建议 (表七)

  1、验收监测结论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地址与环评选址一致,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规定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基本落实,各类污染物得到相应处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固定污染源废气所测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业主建立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有相应的应急制度和措施。

  2、建议及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1)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工作明细化,章程化,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2)企业应进一步完善期内也相应环保机构,配置专兼职环保人员,健全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3)将应急预案要求落到实处,降低生产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

  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
建设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邮编 614009 联系电话 18990653753
行业类别 C1712棉织造加工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2014.6 投入试运行日期 2014.10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坯布400万米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坯布400万米
投资总概算(万元) 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43.0 所占比例% 6.13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实际总投资(万元) 7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7.2 所占比例% 5.31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环评审批部门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批准文号 乐中环审[2017]5号 批准时间 2017.2.20 环评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8.8 噪声治理(万元) 25.0 固废治理(万元) 1.9 绿化及生态(万元) 1.5 其它(万元) 37.2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 水                      
化学需氧量                      
氨 氮                      
动植物油类                      
总铬                      
总镉                      
总镍                      
废 气                      
二氧化硫   48.4 550     0.72          
烟 尘   74.2 80     1.44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283 400     4.32          
工业固体废物                      
                                                                   
索引号:680426282/2017-00064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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