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4月5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17年4月5日 ,我局受理了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7年4月18日前向我局提出。(十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 1 | 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石龙乡 | 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沙湾区环境监测站 | 20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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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前 言
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石龙乡平和村4组,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m
2。
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入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属川办发[2015]90号文、乐府办发[2016]6号文中2015年1月1日前违规建设项目,此项目为补办环评。
本项目属于胶合板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因此基本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技术政策。
本项目于2016年11月初由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2月3日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2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2017年2月3日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以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目前已建工程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实际生产能力已经基本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
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属于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审批项目,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沙湾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沙湾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于2016年3月初到现场察勘,查阅相关技术资料。2016年3月9、10日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按照环保部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内容及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验收范围包括:
(1)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主体工程及辅助、公用工程;
(2)办公生活设施;
(3)环保工程;
本次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排放监测;
(2)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3)废水排放情况检查;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检查;
(5)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6)环境管理检查。
表一 建设项目概况
| | 建设项目名称 | 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
| | 建设单位名称 | 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主要产品名称:胶合板 设计生产能力: 23万张/年 实际生产能力: 23万张/年 |
| | 环评时间 | 2016年12月 | 开工日期 | 2014年 |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4年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7年3月9日、10日 |
| | 法定代表人 | 祝军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5892832999 |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 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
| | 投资总概算 | 8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7.7万元 | 比例 | 22.1% |
| | 实际总投资 | 8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17.7万元 | 比例 | 22.1% |
| | 验 收 监 测 依 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3.《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08]70号,2008.09.18.); 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风险的通知》(国家环保部,环发[2012]77号,2012.7.3); 5.《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001号,2003.1.7.); 6.《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 [2006] 1号,2006.1.4.); 7.《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6]61号,2006.6.6.); 8.《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6.12); 9.“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乐中环审[2017]2号,2017.2.3); |
验 收 监 测 标 准 | 根据环评执行标准并结合现行实用标准,该项目验收监测执行标准见表1。 表1验收监测与环评执行标准对照表 | 类型 | 验收监测标准 | 环评使用标准 | | 大气污染物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mg/m3) | | 排气筒(m) | 二级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甲醛 | 25 | 15 | 0.26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0.20 | | 20 | 0.43 | | 颗粒物 | 120 | 15 | 3.5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单位:(mg/m3) |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 燃煤锅炉 | 燃油锅炉 | 燃气锅炉 | | 颗粒物 | 50 | 30 | 20 | 烟囱或烟道 | | 二氧化硫 | 300 | 200 | 50 | | 氮氧化物 | 300 | 250 | 200 |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mg/m3) | | 排气筒(m) | 二级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甲醛 | 25 | 15 | 0.26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0.20 | | 20 | 0.43 | | 颗粒物 | 120 | 15 | 3.5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单位:(mg/m3) |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 燃煤锅炉 | 燃油锅炉 | 燃气锅炉 | | 颗粒物 | 50 | 30 | 20 | 烟囱或烟道 | | 二氧化硫 | 300 | 200 | 50 | | 氮氧化物 | 300 | 250 | 200 | | 汞及其他化合物 | 0.05 | - | - |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 | 水污染物 | / | 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 项目名称 | 标准值(mg/L) | | CODcr | 500 | | BOD5 | 300 | | SS | 400 | | NH3-N | / | | 动植物油 | 100 | | 厂界 噪 声 | 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 昼间 | 60(Leq[dB(A)]) | 昼间 | 60(Leq[dB(A)]) | | 夜间 | 50(Leq[dB(A)]) | 夜间( | 50Leq[dB(A)])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送集镇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池。 |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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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1地理位置及自然环境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石龙乡平和村4组,项目区域原为乐山市长青胶合板厂。占地面积5000m2 。该项目外环境关系简单,根据实地调查该项目50米防护区内无敏感点,厂界北侧厂界外5米为乐井路,北面约70米处有1户住户;东面是山林和农田;南面厂界紧挨山林;西面约15米有1户住户;项目厂区内西侧有1户住户;另外,项目东北面约10米处为平和村村委会办公室,其余区域均为山林。目前,项目业主已经将周围的3户居民的房屋全部租赁作为员工临时倒班房使用,租赁协议见附件。所在地地理位置优越,场地开阔,方便车辆进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外环境关系图及平面布置示意图分别见附图2和附图3。 2项目(工程)建设概况 2.1 项目名称、性质及地点 项目名称: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石龙乡平和村4组。 2.2 建设规模、内容及工程投资 (1)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生产规模:胶合板生产能力约23万张/年,约68万m2/a,折算体积约11000m3/a。 产品方案:2440×1220×15mm(板材长、宽、厚规格均一致)。 (2)工程投资 工程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总投资为17.7万元,占总投资的22.1%。 (3)主要生产设备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2主要生产设备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齐头锯 | 2台 | 新购 | | 2 | 冷压机 | 4台 | 新购 | | 3 | 热压机 | 5台 | 新购 | | 4 | 拼板机 | 1台 | 新购 | | 5 | 涂胶机 | 4台 | 新购 | | 6 | 液压搅拌机 | 1台 | 新购 | | 7 | 砂光机 | 1台 | 新购 | | 8 | 叉车 | 2台 | 新购 | | 9 | 0.7MPa导热油锅炉 | 1台 | 新购,以生物质为燃料 | | 10 | 消防设备 | 1套 | 新购 | | 11 | 风机 | 2台 | 新购 | (4)工程项目组成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等。环评项目组成与实际建成项目组成对照见表3。 表3 环评项目组成与实际建成项目组成对照表 | 名称 | 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人造胶合板生产车间 | 总建筑面积1700 m2,用于人造胶合板加工(拼芯、粘合、冷压、热压、裁边、刨光) | 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原长青木业厂房面积528平方米,新建厂房1472平方米),建设人造胶合板生产线一条 | 新建 | | 人造胶合板生产装置 | 购置安装人造胶合板生产设备一套主要包括:冷压机4台、热压机5台、拼板机1台、涂胶机4台、液压搅拌机1台、齐头锯2台、砂光机1台、叉车两台等 | 冷压机4台、热压机5台、拼板机1台、涂胶机4台、液压搅拌机1台、齐头锯2台、砂光机1台、叉车两台等 | 新建 | | 辅助工程 | 锅炉房 | 0.7MPa导热油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 | 0.7MPa导热油锅炉,燃料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 |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供水管网 | 供水管网 | 新建 | | 供电 | 供电线路 | 供电线路 | 新建 | | 消防池 | 30 m3,同时用作消防废水池 | 30 m3,同时用作消防废水池 | 新建 | | 办公及生活设施 | 办公生活用房 | 办公用房320 m2 | 办公用房320 m2 | 部分利旧 | | 倒班房 | 倒班房196 m2,供12名员工临时住宿 倒班房196 m2,供12名员工临时住宿 | 倒班房196 m2,供12名员工临时住宿 倒班房196 m2,供12名员工临时住宿 | 租用附近居民闲置房屋 | | 食堂 | 食堂434 m2,可供30人就餐 食堂434 m2,可供30人就餐 | 食堂434 m2,可供30人就餐 食堂434 m2,可供30人就餐 | 租用附近居民闲置房屋 | | 卫生间 | 厕所50 m2 | 厕所50 m2 | 部分利旧 | | 仓储或其它 | 成品库房 | 300 m2,成品胶合板堆放 | 300 m2,成品胶合板堆放 | 新建 | | 化学品库房 | 40m3,尿醛树脂存放 | 40m3,尿醛树脂存放 | 新建 | | 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工程 | 新增布袋除尘器一台、压机集气罩一套、食堂油烟净化器 | 新增布袋除尘器一套、水膜除尘器一台、压机集气罩5套、食堂油烟净化器1台 | 新建 | | 废水治理工程 | 生活污水预处理池、食堂隔油池 | 化粪池、食堂隔油池 | 新建 | | 固废治理工程 | 垃圾收集池 | 垃圾收集池 | 新建 | | 绿化 | / | 绿化面积600m2绿化率12% | 利用周边树林作为绿化 | 新建 | 2.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工程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实际投资17.7万元,占总投资的22.1%。 2.4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职工人数60人,包括管理人员5人,工人55人(其中12人住员工宿舍,30人在厂区食堂就餐),生产天数350天/年,1班制(白天生产,导热油锅炉一天3小时制,其他工作为8小时制)。 2.5 土地利用情况 工程占地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原长青木业厂房面积528平方米,新建厂房1472平方米)。 2.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耗量见表4。 表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表 | 名 称 | 名称 | 年耗量 | 来 源 | 主要化学成分 | | 主料 | 柜桉单板 | 12000吨 | 收购 | 植物纤维、水份 | | 辅料 | 脲醛树脂 | 170吨 | 外购 | 尿素、甲醛、聚乙烯醇等聚缩而成 | | 小麦 | 30吨 | 外购 | / | | 导热油 | 120(kg) | 本省购进 | / | | 能源 | 锅炉燃料 | 成型生物质燃料 | 900吨 | 外购成品 | 植物纤维 | | 电 | / | 15万kw.h | 当地电网 | / | | 水量 | 地下水 | 地下水 | 1417.5吨 | 水井 | H2O | | 备注 | 本项目所需粘合胶(脲醛树脂)均外购成品胶,厂区内不设制胶车间。 | 2.7 生产工艺及产污流程 图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图 项目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主要工艺流程为:主要工艺流程为:将柜桉单板进行拼芯、涂胶、冷压、热压,然后经过裁边裁成需要的规格,最后抛光打磨形成成品,成品存放成品库中待售。 污染物产生工序及种类 根据对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的分析,确定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素如下: (1)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甲醛废气、刨光等过程产生粉尘、锅炉废气、食堂油烟; (2) 废水: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用水、食堂废水; (3)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木屑、边角料、成型生物质燃料燃烧后的烟尘、脲醛树脂胶桶和职工生活垃圾、食堂餐厨垃圾。 |
表三 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1 废水的产生、治理、排放 本项目共有员工50人左右,其中管理人员5人,工人45人。12人在厂区宿舍住宿,30人在厂区食堂就餐。该生产线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13 m³/d。目前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林木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是设备冷凝水和锅炉水膜除尘设备水,经过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 废气的产生、治理、排放 涂胶过程和冷压中产生少量甲醛,通过室内通风,向室外进行扩散;热压过程中产生的甲醛,通过5套集气罩集中收集使用管道接入锅炉燃烧后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削片、锯边及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收集后外售制作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燃烧时产生的烟气经过水膜除尘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食堂可同时容纳30人就餐。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将产生油烟废气,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噪声主要机械设备运转时候噪声,主要为断料锯、带锯机、旋切机等机械噪声,其噪声源类型为固定噪声源。为减轻噪声的影响,保护周围环境项目采取了以下综合防范措施:设备的选型上尽量使用环保低噪的设备。利用车间厂房等建筑物及建筑装饰材料的隔声、吸声合理布局,企业厂界周围有树林,可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及处理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废为树皮木屑、边角料及除尘灰、锅炉灰渣、脲醛树脂胶桶、职工生活垃圾及食堂餐厨垃圾。 树皮木屑、边角料及除尘灰外售生产生物燃料;锅炉灰渣用作林木肥料;脲醛树脂为本项目生产所用原料,脲醛树脂胶桶的年产生量约为50个,该树脂胶桶由出售公司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由厂家定时定点收集后由乡镇环卫所统一外运填埋;食堂餐厨垃圾用作泔水用于喂猪,不外排。 5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 表5 污染源及处理设施对照表 | 污染类型 | 污染源 | 污染物 | 处理设施 | 排放去向 | | 废气 | 胶合板生产 | 甲醛 | 在设备上方安装风量为6000m3/h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锅炉燃烧后经过排气筒高空外排。 | 大气 | | 锯边 | 粉尘 | 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 | | 锅炉 | 锅炉废气 | 水膜除尘设备(循环水池容积10m3),锅炉废气处理后通过高空外排 | | 食堂 | 油烟废气 | 油烟净化器 | | 废水 | 办公生活设施 |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 经隔油池、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用于林灌 | 不外排 | | 噪声 | 各种机械设备 | 噪声 | 采用隔声、降噪、减震等处理措施 | / | | 固体废弃物 | 生产线 | 边角料、木屑、锅炉灰渣 | 边角料、木屑外售用作成型生物质燃料;灰渣用作林肥 | / | | 脲醛树脂胶桶 | 由该树脂胶出售公司回收再利用 | / | | 办公生活区 | 生活垃圾 | 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定期运送至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 垃圾处理场 | | 食堂餐厨垃圾 | 用作喂猪泔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 / | 6污染物治理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评要求、实际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投资对照见表6。 表6主要环保设施环评要求与建成情况对照表 | 序号 | 项目 | 环评处理措施 | 环评投资 | 实际建成 | 实际 投资 | 备注 | | 1 | 生活废水 | 新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座,容积约20m3 | 0.8 | 新建生活污水预处理池1座,容积约20m3 | 0.8 | 新增 | | 食堂废水 | 新建隔油池1座,容积约5m3 | 0.3 | 新建隔油池1座,容积约5m3 | 0.3 | 新增 | 2 废气 | 锅炉烟气治理 | 水膜除尘设备、烟囱高度不低于周围建筑8m,且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范围内有建筑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 | 5 | 水膜除尘设备1套 | 5 | 新增 | | 锯边粉尘治理 | 设置布袋除尘器 | 2 | 安装布袋除尘器 | 2 | 新增 | | 甲醛废气治理 | 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塔、排气筒大于15米,并高于厂房5米以上 | 5 | 安装5套集气罩收集甲醛后通过锅炉燃烧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5 | 整改 | | 食堂油烟治理 | 安装油烟净化器 | 0.3 | 安装油烟净化器1台 | 0.3 | 整改 | | 车间通风换气 | 风机两台 | 0.4 | 风机两台 | 0.4 | 新增 | | 3 | 噪声 | 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消声、吸声处理 | 1.2 | 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消声、吸声处理 | 1.2 | 新增 | | 4 | 固废 | 木屑、粉尘、边角料回收后外售 | - | 木屑、粉尘、边角料回收后外售 | / | / | | 尿醛树脂桶厂家回收 | - | 尿醛树脂桶厂家回收 | / | / |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储存 | 0.2 | 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用作喂猪泔水 | 0.2 | 新增 | | 5 | 风险 | 30m3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修建围堰、导流沟等 | 0.5 | 30m3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修建围堰、导流沟等 | 0.5 | 新增 | | 6 | 其它 | 硬化地面,设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增加绿化面积。 | 2 | 硬化地面,设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管网,增加绿化面积。 | 2 | 新增 | | | 合计 | | 17.7 | | 17.7 | | |
表四 验收监测标准
1、废气 锅炉执废气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污染物 |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 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mg/m3) | | 排气筒(m) | 二级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甲醛 | 25 | 15 | 0.26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0.20 | | 20 | 0.4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单位:(mg/m3) | 污染物项目 | 限值 |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 | 燃煤锅炉 | 燃油锅炉 | 燃气锅炉 | | 颗粒物 | 50 | 30 | 20 | 烟囱或烟道 | | 二氧化硫 | 300 | 200 | 50 | | 氮氧化物 | 300 | 250 | 200 |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烟囱排放口 | 2、噪声 营运期执行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噪声标准值表 单位:dB(A) | 别 类 | 昼 间 | 夜 间 | | 2 | 60dB(A) | 50dB(A) |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送集镇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池。 |
表五 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1工况监测 工厂的生产负荷必须达到设计能力的75%,方可进行现场验收监测,以保证污染物监测的有效性,工况情况见表7。 表7 监测期间工况 | 项目监测日期 | 2017.3.9 | 2017.3.10 | | 产品名称 | 胶合板 | | 设计能力(张/年) | 230000 | | 设计能力(张/日) | 657 | | 实际生产能力(张/日) | 500 | 500 | | 工况负荷(%) | 76.1 | 76.1 | 由表6-1可知该项目生产负荷已经超过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内容及结果 2.1本次验收进行厂界环境噪声监测。 监测点位及内容见表8。 表8 噪声监测点位 | 监测点位 | 点位编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频次 | | 南厂界外1米 | 1# | 厂界环境噪声 | 连续监测二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 | 北厂界外1米 | 2# | | 东厂界外1米 | 3# | | 西厂界外1米 | 4# | 2.2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及检出限见表9。 表9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 项目 | 监测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及编号 | 检出限 | | 厂界环境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HS6288E多功能噪声分析仪 | — | 2.3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0。 表10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Leq[dB(A)] 监测时间 监测点位 | 12月23日 | 12月24日 | | 昼间dB(A) | 夜间dB(A) | 昼间dB(A) | 夜间dB(A) | | ①南厂界外1米 | 55.6 | 46.3 | 56.1 | 47.2 | | ②北厂界外1米 | 58.8 | 47.2 | 57.0 | 46.3 | | ③东厂界外1米 | 57.0 | 48.1 | 55.3. | 45.3 | | ④西厂界外1米 | 56.2 | 47.7 | 57.3 | 46.8 | | 标准值 | 60 | 50 | 60 | 50 | 从表10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1#、2#、3#、4#、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3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内容及结果 3.1废气监测点位及内容见表11。 表11废气监测点位 | 生产装置或污染源 | 监测位置 | 点位编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时间频次 | | 锅炉烟气 | 净化后排气筒 | 1# | 排气参数、烟尘、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甲醛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样 | | 无组织生产性废气 | 车间门窗处 | 2# | 颗粒物 | | 厂界上、下风向 | 3#~4# | 甲醛 | | 车间门窗处 | 5# | 颗粒物 | 3.2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及检出限见表12。 表12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使用仪器 | | 有组织排放 | 排气参数 烟(粉)尘 | 锅炉烟尘测定方法 | GB 5468-91 | TH880F自动烟尘测试仪 |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HJ/57-2000 |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 HJ 693-2014 | | 甲醛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 分析方法》(第四版) | | 烟气黑度 |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 HJ/T 398-2007 | 烟尘望远镜 |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 HJ/T55-2000 | 智能中流量 总悬浮微粒采样器 TH-150CIII型 | | 甲醛 | 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 《空气和废气监测 分析方法》(第四版) | 3.3监测结果 废气监测结果见表13~14。 表13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 单位:Ndm3/h,浓度:mg/m3,速率:kg/h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 | 标准值 | | 3月9日 | 3月10日 | | Ⅰ | Ⅱ | Ⅲ | Ⅰ | Ⅱ | Ⅲ | | 锅炉烟气净化后排气筒 | 烟气流量 | 4658 | 4772 | 4638 | 4438 | 4522 | 4612 | / | | 烟尘 | 排放浓度 | 18.6 | 16.5 | 15.8 | 17.2 | 15.2 | 17.6 | 50 | | 排放速率 | 0.09 | 0.08 | 0.07 | 0.08 | 0.07 | 0.08 | / | | 二氧化硫 | 排放浓度 | 20 | 22 | 22 | 24 | 25 | 25 | 300 | | 排放速率 | 0.09 | 0.10 | 0.10 | 0.11 | 0.11 | 0.12 | / | | 氮氧化物 | 排放浓度 | 80 | 82 | 82 | 78 | 78 | 80 | 300 | | 排放速率 | 0.37 | 0.39 | 0.38 | 0.35 | 0.35 | 0.37 | / | | 甲醛 | 排放浓度 | 1.65 | 1.63 | 1.62 | 1.58 | 1.55 | 1.53 | 25 | | 排放速率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0.01 | / | | 烟气黑度 | 级 | 0.82 | 0.80 | 0.83 | 0.79 | 0.79 | 0.78 | 1 | | | | | | | | | | | | | 从表13中可见: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外排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甲醛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14 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 监测 日期 | 监测 项目 | 采样频次 | 监测结果 单位:mg/m3 | 厂界上风向 1# | 厂界下方向 3# | | 3月9日 | 甲醛 | ① | 0.05 0.022 | 0.09 0.015 | | ② | 0.04 0.026 | 0.08 0.022 | | ③ | 0.04 0.030 | 0.09 0.034 | | 周界外浓度最高值 | 0.09 | | 周界外浓度限值 | 0.25 | | 评价 | 达标 | 3月10日 | ① | 0.04 0 | 0.09 0.018 | | ② | 0.05 0.007 | 0.09 0.018 | | ③ | 0.05 0.007 | 0.10 0.018 | | 周界外浓度最高值 | 0.10 | | 周界外浓度限值 | 0.25 | | 评价 | 达标 | 监测 日期 | 监测 项目 | 采样频次 | 监测结果 单位:mg/m3 | 车间门窗处 车间门窗处 | | 3月9日 | 生产 性粉尘 无组织 | ① | 0.112 0.022 0.892 0.015 | | ② | 0.126 0.026 0.910 0.022 | | ③ | 0.118 0.030 0.887 0.034 |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1.0 | | 评价 | 达标 | 3月10日 | ① | 0.113 0.022 0.875 0.018 | | ② | 0.128 0.007 0.866 0.018 | | ③ | 0.134 0.007 0.870 0.018 |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1.0 | | 评价 | 达标 |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表明:2017年3月 9 日~10 日生产性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值、甲醛最大周界外浓度为0.09、0.10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检查 该项目生产产生固废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理。 5污染物总量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值与实际污染物排放量对照见表17。 表17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类别 | 项目 | 环评总量控制指标(t/a) | 本项目实际排放量(t/a) | 备注 | | 废气 | 粉尘(烟尘) | 0.826 | 0.672 | | | 甲醛 | 0.097 | 0.084 | | 由表17可以看出,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项目外排废气中粉尘(烟尘)和甲醛的年排放量低于环评预测值。 |
表六 环境管理检查
1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环评、环保设计等手续基本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环保实际总投资为17.7万元,占总投资的22.1%。 2环评及其试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见16。 表16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 环评批复 | 落实情况 | | 项目已建成投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应对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事故应急措施及建议,进行整改完善。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禁擅自扩大规模及改变内容。 | 基本落实。 | | 加强运营期管理,锅炉严禁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 运营期锅炉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还田还林综合利用。 | 锅炉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林综合利用。 | | 运营期生产固废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乡镇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严禁随意倾倒。 | 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 3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环保设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验收监测期间,各种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 4环保管理制度检查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将责任具体化,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5环保档案管理情况检查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环保档案,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例如:项目环境评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执行标准等批复和文件)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6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检查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产生,无排放口。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林灌,不外排。 7项目建设、运行期间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投诉情况检查 验收期间,通过向市中区环境保护局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建设、运行期间均未收到投诉,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见附件) |
表七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1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甲醛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锅炉有组织排放废气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标准。 2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林灌,不外排。 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1#、2#、3#、4#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4 固体废弃物检查 生活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生产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进行了合理处置。 5 环境管理检查 该项目在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环保档案统一归档管理。 综上所述,乐山市绿鑫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1000立方米胶合板生产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工程投资80万元,环保实际总投资为17.7万元,占总投资的22.1%。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甲醛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锅炉有组织排放废气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标准。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林灌,不外排。验收监测期间,1#、2#、3#、4#监测点位昼、夜间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环境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生产、生活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企业建有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和试生产期间无环境纠纷和投诉,建议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6建议 (1)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措施;锅炉处理废气后污水应经处理并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满足事故应急需要,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贯彻落实,防止对环境产生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