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3-21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磨池河防洪治理工程和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泥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3月21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乐山市市中区磨池河防洪治理工程
2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泥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乐山市市中区磨池河防洪治理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磨池河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内容:新建堤防3067.64m,堤轴线总长3067.64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1865.31m,起始于楼子村4队,终止于阴阳坝河段;右岸新建堤防1202.33m,起始于石家坝河段,终止于阴阳坝河段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石龙乡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221.31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4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通过现场实际调查,本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规定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基本全部落实。工程建设完成后,极大地改善河道两岸居民的生活环境。在洪水期,由于提高了河道的泄洪能力,使得两岸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个人财产得到保护,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一把保护伞,而且极大地改善乡镇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对工程河段水环境有较大的正效益。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据调查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两部分:一是工程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作业面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基坑开挖时,因降水、渗水、施工用水(主要是作业面冲洗水)汇集而产生基坑废水,经水泵抽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和石油类,通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区内洒水降尘。二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民房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没有对区域地表水造成影响。

  2、固废: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程弃渣、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工程产生的淤泥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工程土石方一起用于堤后低洼地段回填和耕植土回填。工程涉水施工采用导流围堰的方式进行,施工结束后,所设置的围堰已全部被拆除,用于堤防背后低洼地段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噪声:项目对于施工噪声,采取围挡作业、做好了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机具、没有夜间作业并做好施工人员防护工作等措施后,产生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不涉及污染投诉或纠纷,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废气: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工程车辆尾气、基坑开挖、建筑材料运输等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设置围栏等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使用优质的清洁燃料等减少废气的产生。根据现场调查,无遗留环境问题,工程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投诉纠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军 13541911361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泥溪河

  防洪治理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泥溪河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内容:工程实际综合治理河长7.46km,分两段治理,其中铁牛村段综合治理河长4.81km,起点位于土主镇铁牛村,终点止于观音堂大桥,新建堤防2995.06m(左岸新建堤防7401.58m,右岸新建堤防997.53m),右岸加固堤防338.58m,河道清淤疏浚4.65km;棉花堰段综合治理河长2.65km,始于乐井路老桥,止于松柏村8组,新建堤防4406.52m(左岸新建堤防2320.31m,右岸新建堤防2086.21m),加固堤防99.77m(左岸加固堤防32.72m,右岸加固堤防67.05m)。共计新建堤防7401.58m,加固堤防438.35m,河道清淤疏浚4.65km。工程建设没有改变原有天然河道流向,没有对原有浆砌石护岸进行拆除。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马镇楼子村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681.91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3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7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4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通过现场实际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极大降低了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泥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地址与环评选址一致,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规定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基本全部落实。工程建设完成后,极大地改善河道两岸居民的生活环境。在洪水期,由于提高了河道的泄洪能力,使得两岸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个人财产得到保护,为当地居民提供了一把保护伞,而且极大地改善乡镇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推动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对工程河段水环境有较大的正效益。

  三、验收调查结果

  1、废水:据调查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为两部分:一是工程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作业面冲洗废水、基坑排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基坑开挖时,因降水、渗水、施工用水(主要是作业面冲洗水)汇集而产生基坑废水,经水泵抽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混凝土拌合系统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和石油类,通过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区内洒水降尘。二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周边民房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农肥,没有对区域地表水造成影响。

  2、固废:施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工程弃渣、河道清淤产生的淤泥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工程产生的淤泥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工程土石方一起用于堤后低洼地段回填和耕植土回填。工程涉水施工采用导流围堰的方式进行,施工结束后,所设置的围堰已全部被拆除,用于堤防背后低洼地段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噪声:项目对于施工噪声,采取围挡作业、做好了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合理布置高噪声机具、没有夜间作业并做好施工人员防护工作等措施后,产生的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不涉及污染投诉或纠纷,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废气: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工程车辆尾气、基坑开挖、建筑材料运输等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洒水降尘、加盖篷布、设置围栏等降尘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使用优质的清洁燃料等减少废气的产生。根据现场调查,无遗留环境问题,工程通过加强管理、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环境投诉纠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张军 13541911361
索引号:680426282/2017-00045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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