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2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乐山市市中区茅桥美天加油站项目)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2-24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24日拟作出

  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苏川彩钢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彩钢瓦加工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24日-2017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2月2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美天加油站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茅桥美天加油站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茅桥美天加油站项目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1.2亩,总建筑面积为约为200平方米,主要修建站房,加油岛,埋地油罐,罩棚等,油罐区有3个埋地卧式油罐(93#汽油两个各12立方米,0#柴油1个16立方米),单枪税控自吸式加油机3台,其中一台提供0#柴油、两台提供93#汽油的加油工作,项目经营规模为每年可销售成品汽柴油150t/a(187.19立方米);不开展洗车业务。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茅桥美天加油站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茅桥镇吴桥村九组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 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5.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5.38%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3年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环评的要求来实施完成,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由于该区域污水管网尚未建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还林还田综合利用。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农田能够有效消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在管网建成后,本项目污水将排入污水厂统一处理,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安装了油气回收系统,废气达标排放。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通过自建的预处理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音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王冲 0833-3443611
索引号:680426282/2017-00027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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