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婴(童)床、餐椅扩能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石龙乡乐加村2组 | 乐山市硕士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 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占地20亩,主要建设维修车间1栋2000㎡,成品仓库1栋3000㎡,喷漆、打磨车间1栋5000㎡,建成后年生产童床5万张,童餐椅5万套。 调整之后,项目占地、建设内容、生产规模均未变化,仅对上漆工艺进行调整,淘汰原有3条PU油漆喷涂线及相关主要设备;新建2条UV环保水性漆滚涂线,1条密封式往复水性漆喷涂线。调整后,其它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不发生改变,总投资增加2000万元。 | 1项目调整后,员工数不变,项目的生活用水及排水情况基本不发生改变,原有水帘机拆除后也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收集用罐车转运至石龙污水处理站处理。 2、项目调整后,项目上漆过程中的打磨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车间布袋除尘器处理;全自动往复式喷涂线喷漆时在全密封喷漆间进行,通过负压将废气抽出,出风口处装有过滤网+活性炭对废气过滤,过滤效率为80%。。 3、项目调整以后,原有的噪声污染源不变,调整后噪声污染源包括:UV滚涂线打磨除尘设备、水性漆喷涂设备及全自动往复式喷涂等设备。原有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变,主要对调整后的打磨、除尘和喷涂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 4、项目调整以后,不再产生废漆渣,其他原有固废的产生及处置情况不变,项目调整工艺后固体废弃物为沙光机废弃砂条、布袋除尘器粉尘、废漆桶、全自动往复喷涂间过滤网片及废活性炭片。项目调整后,不在产生漆渣,其他原有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不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HW12燃料、涂料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52-12使用油漆(不包括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涂、上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显示项目调整后使用的UV水性环保漆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网片、废活性炭片、废漆桶不再作为危险固废处理,可与砂光机废砂条、布袋除尘器粉尘一起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