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1-22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2017-1-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7年 1月2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22日-2017年2月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传   真:0833-2133332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118号

  邮政编码:614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一组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件)

  项 目 名 称: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编制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6年12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法人代表 李良英 联系人 韩坤
通讯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一组
联系电话 18990653753 传 真 / 邮政编码 614000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一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712棉织造加工
占地面积

  (m2
8902.85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7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3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6.13%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企业概况与任务由来

  纺织行业是我国传统支柱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消费规模的增大,纺织品的需求量会逐步扩大,相应的造成坯布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该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占地面积8902.85m2,是一家以生产纯棉坯布为主的生产企业。于2003年4月编制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由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年产纯棉坯布80万米。项目于2003年10月投入运营,后因市场发展原因,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根据市场需求,于2014年6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了改造,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在原有厂房范围内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锅炉房等进行改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淘汰GA615-180织布机90台,保留GA747型剑杆织机22台,购置GA747型剑杆机128台,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建成年产纯
                     
棉坯布400万米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于2014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90 号):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正式投产的环保违规违法建设项目作为已有项目,依照《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分类提出一下处理意 见:规范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且环境风险可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审批权限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表1-1 项目建设情况与限期补办环评要求的对照表
编号 川办发【2015】90 号中规范一批中补办环评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是否与补办要求相符合
1 2015年1月1日前已正式投产 2014年10月投入运营 符合要求
2 符合产业政策 项目产业政策分析详见表1-2 符合要求
3 符合相关规划 项目租用地块已有土地使用证,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要求
4 污染物达标排放 项目生活废水排入污水管网,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厂界噪声经围墙、绿化带隔声后能达标排放 符合要求
5 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要求
6 环境风险可控 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环境风险可控 符合要求


  综上,本项目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建成运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土地使用性质,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控,因此本项目属于应加快补办环保手续企业的范畴。本次评价属于扩建补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即派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结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评价标准、确定出本评价范围及工作内容深度,并征求了环保主管部门对工程的要求,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C1712棉织造加工,项目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购置安装所需仪器设备,建成纯棉坯布生产线一条。

  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2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类别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情况
鼓励类 二十、纺织

  13、纺织行业生物脱胶、无聚乙烯醇(PVA)浆料上浆、少水无水节能印染加工、“三废”高效治理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项目浆料为玉米淀粉及水,符合无聚乙烯醇浆料上浆   符合
限制类 十三、纺织

  12、入纬率小于600米/分钟的剑杆织机,入纬率小于700米/分钟的喷气织机,入纬率小于900米/分钟的喷水织机
项目剑杆机入纬率为650~850米/分钟,大于600米/分钟 不属于
十三、纺织

  13、采用聚乙烯醇浆料(PVA)上浆工艺及产品(涤棉产品,纯棉的高支高密产品除外)
项目浆料为玉米淀粉及水,无聚乙烯醇 不属于
淘汰类 (十三)、纺织

  1、“1”字头成卷、疏棉、清花、并条、粗纱、细纱设备,1332系列络筒机,1511型有梭织机,“1”字头整经、浆纱机等全部1字头纺纱织设备
本项目高速整经机型号为SA224,浆纱机型号为GA310,设备型号均不属于淘汰类纺 织行业设备型号范围 不属于
(十三)、纺织

  3、B581、B582型精纺细纱机,BC581、BC582型粗纺细纱机,B591绒线细纱机,B250、B311、B311C、B311C(CZ)、B311C(DJ)型精梳机,H112、H112A型毛分条整经机、H212型毛织机等毛纺织设备
本项目整经机为高速整经机SA224型,不属于淘汰类纺织行业设备型号范围 不属于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采用了鼓励类中的一种工艺,未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在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进行建设,项目对原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

  本项目在厂区原有占地范围内进行,厂房改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购置安相关仪器设备建成纯棉坯布生产线一条。本项目所在地东面紧邻被套加工厂,东面86m、106m、112m分别为住户一户;南面紧邻华源纺织厂和恒业纺织厂;西南面229m处为剑锋河;西面15m处为乐井快速公路,西面49m处为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沿路商住用房;北面52m处为豆瓣厂。

  综上所述,项目土地使用合法且取得相关手续,项目所处区域周边有道路相连,交通方便。项目建设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3、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

  4、建设性质:扩建

  5、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

  厂区占地面积8902.85平方米,项目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改建,已建成锅炉房、浆纱车间、织造车间、成品检验车间和原料、成品对方库,以及办公住宿区,已淘汰原有GA615-180织布机,已购置安装剑杆机150台,浆纱机1台,高速整经机2台,打包机、验布机各1台,配置相应配套设备。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年产白坯布400万米。

  6、总投资:700万元,全部自筹。

  五、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纯棉坯布,项目建成后年产布匹400万米,本项目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1-2 项目主要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序号 产品名称 产量(万米)
1 纯棉坯布 400


  六、项目组成及主 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组成,项目仅对已有厂房锅炉房和浆纱车间进行改建,购置安装所需仪器设备,对现有厂房进行功能区规划和布置。

  项目主要组成详见下表。

  表1-3 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一览表

  
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运营期环境问题
主体工程 根据现场查看,本项目已建成,项目施工期无环境遗留问题。

  项目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改建,已建成锅炉房、浆纱车间、织造车间、成品检验车间和原料、成品对方库,以及办公住宿区,已淘汰原有GA 615-180织布机,已购置安装剑杆机150台,浆纱机1台。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年产白坯布400万米。

  项目厂区内自东向西依次为:原料堆场,整经车间,浆纱车间,织造车间,成品检验车间和成品堆放库。
设备噪声、锅炉废气、固体废弃物
公用工程 交通 预留道路交通通道 /
供水 由自来水管网供给 /
供电 由当地电网供给 /
环保工程 生活污水 化粪池12m³,位于厂区西南面 /
粉尘 织造车间喷雾系统 /
锅炉废气 水膜除尘后烟囱高空排放 /
办公及生活设施 办公区,位于厂区西面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住宿区,位于厂区西面
仓储

  及其他
规划合格产品堆放区 扬尘、固废
规划原材料暂存区


  七、工程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1-4 项目原辅材料一览表

  
名称 用量 单位 来源 备注
原料 卷筒棉纱 1000 T/a 外购 /
玉米淀粉 40 T/a 外购 /
辅料 打包带 10 t/a 外购 /
编织袋 5 t/a 外购 /
能源 6000 万KWh/a 当地供电系统 /
用水 3570 t/a 当地供水系统 /


  2、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的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1-5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1 高速整经机 SA224 2
2 浆纱机 GA310 1
3 剑杆机 GA747 150
4 打包机 FYD91-63T 1
5 验布机 GA801 1


  八、项目用水及动力供给

  1、用水量及给排水

  (1)给水及用量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

  本工程水量预测及分配情况见表1-6。

  表1-6 水量预测及分配情况

  
项目 类型 单位 最大

  容量
用水标准 最大水量 备注
生产

  用水
配浆用水 t 循环水量

  350t/a
消耗量1t/d 1t/d

  (补充量)
此部分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
浆槽清洗用水 t 损耗量0.2t/d 0.2t/d

  (补充量)
锅炉用水 蒸汽

  用水
t 循环水量

  16t/d
补充新鲜水量2.5t/d 2.5t/d

  (补充量)
锅炉每天工作8小时
软水制备排放量 t 90t/a

  (平均0.3t/d)
/ / 90t/a

  (清净下水)
办公、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 80人/d 0.09m3/人·d 7.2t/d 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
消防、绿化及道路冲洗用水 - - - 0.5t/d 蒸发损耗
未预见用水及消防用水(总量的5%计) 0.5/d
项目最大用水量总计(m3/d) 11.9t/d -


  (2)排水

  本工程排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项目预计运营期工人80人。厂区内排污体制为雨污分流,项目建成后用水量约为11.9/d。

  本项目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总排口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最终排入剑锋河。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图1 项目日用水量平衡图

  八、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项目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改建,项目所 处区域为农村环境,位于乐井路东南侧,交通便利。

  项目对原有锅炉房等进行改造后,购置安装剑杆机90台,淘汰原有设备。对厂区进行重新规划布置,建成纯棉坯布加工生产线一条。厂界内北面为6m宽厂区道路;南面自东向西依次为,卫生间、锅炉房、原料堆放库、整经车间、浆纱车间、织造车间、成品整理和检验车间、成品堆放区、办公楼和宿舍。生产车间与办公室之间有绿化相隔。为方便管理,厂区公用一个进出口,位于成品堆放区旁,方便货物运输。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一字摆开,形成生产线,布置紧凑且合理有效用。项目废棉纱暂存点位于织造车间与成品整理和检验车间连接处。

  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

  九、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总投资:700万元。

  劳动定员:项目实际劳动定员为80人。

  工作制度:全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生产时间24h,采用三班倒工作制。

  十、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营。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厂区占地面积8902.85平方米,本项目在原有厂区范围内对原有锅炉房等进行改建,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新购置仪器设备,对厂区功能区划进行重新规划布置。

  根据现场查看,本项目已建成,项目不存在施工期遗留问题。本项目为补评,本次评价对企业目前生产现状进行了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成后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织造车间无组织颗粒物,锅炉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

  (1)颗粒物

  项目生产线外有密闭车间围墙封闭,织造车间内已安装喷雾除尘系统,定期喷洒抑制扬尘,有效减少颗粒物的排放。

  (2)锅炉废气

  项目使用锅炉为2t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废气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锅炉废气已采用水膜除尘系统对锅炉产生的烟尘进行去除。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的计算如下:

  烟尘: G烟尘=B×A×dfh×(1-η)/(1-Cfh)

  SO2: Gs =1.6×B×S

  式中:G烟尘,Gs——烟尘和SO2排放量(t/a)

  B——耗煤量,T;

  A——煤的灰分,%;

  dfh——灰分中烟尘含量,%;

  S——煤中的可燃硫含量,%;

  η——除尘系统除尘效率,%;

  Cfh——烟尘中可燃物含量,%。

  氮氧化物:GNOx= 1.63 ×B ×(N ×β+ 0.000938)

  GNOx—氮氧化物排放量,kg ;

  B – 消耗的燃煤量,kg ;

  N – 燃料中的含氮量,%;

  β—燃料中氮的转化率,%。

  项目用煤量280kg/h,煤质成分分析如下:煤灰分24.03%,硫分1.02%。灰分中烟尘含量25%,可燃物含量约45%,燃料中含氮量为1.5%,燃料中氮的转化率为25%。项目锅炉采用水膜除尘,根据实际情况,水膜除尘的除尘效率为60%~70%、无脱硫设备。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氮氧化物产污系数和相关计算,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为600mg/m3,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407.77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534.91mg/m3,由于项目使用低硫煤,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SO2≤550 mg/m3限值要求;烟气中烟尘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规定“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根据与建设单位沟通,结合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的管理要求,企业应定期将现有锅炉淘汰,更换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布袋除尘系统和脱硫脱硝设施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确保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位于厂区西面,约20平方米,用于工作人员就餐使用,食堂有2个灶头,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每天约有40人次就餐,按300天计算,经类比估算出食堂油烟生量为2.17kg/a。每灶头油烟废气量按200m3/h计,每天使用时间5h,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000m3/d,计算出油烟产生浓度为7.2mg/m3,厂区已安装排风扇对食堂产生的油烟进行通风排放。环评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由于食堂就餐人数较少,油烟产生量不大,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8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2.水污染物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现有工人80人,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项目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7.2m3/d,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经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项目锅炉软水制备会产生的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织造车间机械造成,项目织造车间全封闭,本项目已采取车间厂房隔声和厂区围墙隔声,噪声经车间密闭和围墙隔声后在可接收范围内。

  4.固体废物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不合格产品6t/a;原辅材料外包装袋2.8t/a,综合利用1t,外卖1.8t;厂区办公生活垃圾6t/a。本项目绒毛粉尘经收集收做生活垃圾处理,不合格产品年和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表二)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侯、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乐山市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地处东经103°33′,北纬29°25′,周边与雅安、眉山、自贡、宜宾4市和凉山州相邻。面积12828km2,人口344.5万。现辖市中区、五通桥、沙湾、金口河4区,峨眉山市,夹江、井研、沐川、犍为4县,马边、峨边彝族自治县。

  市中区位于乐山市中部偏北,地处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处,周边有峨眉山市、以及夹江、井研两县和沙湾、五通桥两区,北与眉山市青神县相连。市中区辖9镇14乡4个街道办事处,面积825.24km2,人口52.98万.为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其中乐山大佛被列为世界“双遗产”地。

  2、地形、地貌

  乐山市区域南北长214.42km.东西宽164km,地处四川盆地向西南山地的过渡带,山地分布在西部和西南部,丘林主要分布在东北部和东南部,平原集中在沿江两岸。整个地势由西北、西南向东南、东北倾斜,呈西南高、东北低。境内最高处是峨边县的马鞍山主峰,海拔4288m,最低处是犍为县境内的岷江出境处,海拔307m,境内高差悬殊。市域地貌有山地、丘陵、平坝三种类型,以山地为主。其中山地面积8232.38km2,占全市面积64.2%,丘陵面积3879.62km2,占全市面积30.2%,平坝面积714.62km2,占全市面积5.6%。

  乐山市市中区地形以丘陵为主,地势大伴由北向南倾斜,西南部的大渡河在本区向东北流向.在水口镇附近与西北流来的青衣江汇合,然后注入北南流向的岷江。沿江有许多冲积平坝和浅丘地带,由此形成本区主要农业耕作区。大多数地带海拔在350~400m之间,一般高差在10m左右,地势平坦,土地肥沃。个别地带也有深丘,北部土门凹,西部老鹰岩等海拔均超过500m.东部牛金山、石子山海拔也超过400m。

  3、地质构造

  乐山市地质构造属中、新生界地质年代;地表以下为红砂页岩,由粘土与经砂胶结而成。北部平坝上层为第四系全新泛洪冲积层,下层基岩为中生界,自垩系夹关组紫红、砖红色长石石英砂岩、夹粉砂岩及砂质粘土岩,河岸有基岩出露。为中生界白墨系夹关组地层,地层稳定,无不良地质现象。

  4、气候特征及气象条件

  所在地区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季风气候明显,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分明,雨量充沛,4~9月集中全年降水量的85%,秋短夏长;全年霜雪少,无霜期333天,热量丰富,风速小,阴天多,日照少,气压低,湿度大,一月平均气温7℃,七月平均气温26℃,常年最低气温在0℃以上。乐山市市中区主导风向为北风,次主导风向为西北风。主要气候参数为:

  年平均气温 17.3℃

  极端最高气温 38.l℃

  极端最低气温 -4.3℃

  多年平均气压 91410Pa

  本区年最大降水量为 1650mm(1975年)

  年最小降雨量为 914.1mm

  年均降雨量 1120.7mm

  最大日降雨量 248.2mm

  年均蒸发量 900mm

  最小蒸发量 450mm

  平均相对湿度 81%

  全年日照总时数为 1174.9小时

  多年平均风 l 2m/s

  静风频率 38%。

  5、区域水系和水文特征

  乐山市境内河流众多,主要是岷江水系,少量是沱江水系支流和金沙江水系支流,以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为主干,三条河流间又依次具有干支关系。

  岷江:发源于岷山山脉的弓嘎岭和郎架山,干流全长711km,流域面积13.59万km2。它是长江上游主要支流之一,岷江在都江堰市以上为上游,都江堰市至 五通桥为中游,五通桥至宜宾为下游。乐山市位于岷江中游和下游,经四川省眉山地区青神县入境,由市中区东北面进乐山,在乐山市中心城区肖公咀与大渡河、青 衣江汇合,其流域面积广,水量充沛。岷江乐山段全长263 km,河流落差137 km,平均比降为0.58‰。

  大渡河:是岷江的最大支流,发源于青海省境内阿尼玛卿山系的果洛山南麓,在乐山城下流入岷江。干流全长1062km,流域面积9.01万km2。大渡河自金口河西大沙坝流入乐山市,在肖公咀以东形成一个“S”形大弯曲。该河乐山段全长140km,河流落差340m,平均比降为2.43‰。大渡河乐山沙坪站年均流量1440m3/s。

  青衣江:是大渡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宝兴县巴郎山,上游为宝兴河。全长276 km,流域面积l.33万km2。青衣江自洪雅王坪入境,于乐山城西草鞋渡注入大渡河,市内干流长102km,市内流域面积2228km2。青衣江千佛岩站年均流量34 4m3/s。

  6、矿产资源

  乐山市已探明储量的矿产22种,已探明储量的成型产地60处。市内优势矿种主要有非金属矿:磷矿、岩盐、盐卤、石灰岩等;一般矿种:煤、耐火粘土矿等;少量贫铁矿和品位不高的铜矿。

  7、生物资源

  乐山市地形复杂,气候类型多样,自然生态环境多样化,生物历史发展久远,因而资源丰富多彩。主要有森林资源、牧草资源、药用植物资源等。

  本项目建设区域和影响区域内无国家珍稀动植物和需要特别保护的动植物。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区划

  乐山市位于四川省南部。东邻自贡、宜宾市,西南接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接雅安市,北靠眉山市。面积12826平方公里。人口348万。现辖市中区、五通桥、沙湾、金口河4个市区,犍为、井研、夹江、沐川4个县,峨边、马边2个彝族自治县,峨眉山市(县级),共计11个区、市、县。现有212个乡镇。

  市中区隶属于四川省乐山市,位于四川乐山市盆地西南部,为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交汇地。古称嘉州。辖10个乡,15个镇,7个街道,252个行政村、61个社区,2010年,户籍总人口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8.2万人,非农人口32.8万人;常住人口6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万人,城镇化率67.94%。总面积837平方公里。

  二、社会经济状况

  2015年全年GDP1042.97亿元,比上年增长15.2%,增速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为53.24亿元,增长31.7%,占GDP的比重为11.8%。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3.21亿元,增长34.2%,占GDP的比重为5.1%;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7.83亿元,增长30.0%。

  全市拥有卫生机构1359个,其中医院76个,卫生院221个,妇幼保健院(站、所)1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卫生监督所12个;拥有卫生人员12633个,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920个,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助理)医师5393人,注册护士(师)2956人;各类医疗机构实有床位9828张。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26.99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10个县(市、区)。

  三、人口因素

  乐山市中区非农业人口23.0万,乐山市所辖四区(包括市中区、市中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非农业人口合计为42.9万,属中等城市,并逐渐向大城市过渡。县区、城镇均为小城市和小城镇。

  四、民族情况

  乐山是一个多民族的市,共有41个民族成分,汉、彝、回、苗是世居民族,有以彝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共12.8万人。我市民族地区有峨边、马边两个彝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县待遇的市辖金口河区,共38万人,其中有以彝族为主的少数 民族11.84万人。

  五、文教卫生

  乐山市文化艺术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现有乐山市歌舞剧团、市川剧团、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等八个市直文化艺术单位;县级图书馆10个,文化馆11个;县级文物管理单位9个;乡镇文化站196个。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文学艺术创作、演出展览成果丰硕。先后获全国和省级奖励的作品达400多个(件)。


  环境质量状况 (表三)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本项目为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为了掌握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项目产品为交替式生产,根据该项目的生产统计,项目检测期间已建成投入运营,纯棉坯布生产线正常运行,满足监测的要求,与项目运行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日产坯布1.2万米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91.3%。项目周围环境质量分析如下:

  一、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项目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报告,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1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24小时平均浓度)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11.3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 二氧化硫 0.030 0.028 0.029 0.030 0.029 0.029 0.028 0.15
二氧化氮 0.022 0.024 0.023 0.021 0.022 0.022 0.020 0.08
可吸入颗粒物 0.043 0.042 0.045 0.039 0.047 0.042 0.039 0.15
总悬浮颗粒物 0.096 0.093 0.103 0.098 0.104 0.097 0.095 0.30


  表3-2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结果(1小时平均浓度)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值
11.3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 二氧化硫 第一次 0.052 0.056 0.056 0.054 0.060 0.055 0.055 0.50
第二次 0.056 0.055 0.058 0.056 0.060 0.057 0.058
第三次 0.058 0.056 0.058 0.056 0.056 0.058 0.056
第四次 0.054 0.053 0.054 0.054 0.058 0.056 0.055
二氧化氮 第一次 0.051 0.053 0.052 0.048 0.051 0.054 0.050 0.20
第二次 0.051 0.053 0.051 0.048 0.051 0.054 0.050
第三次 0.051 0.050 0.051 0.050 0.054 0.054 0.050
第四次 0.051 0.050 0.052 0.050 0.054 0.052 0.050


  从评价区域大气监测结果可以得出:评价区的环境空气监测项目中,SO2、NO2、TSP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表3-3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项目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 标准值
2016.11.30 2016.12.1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5.0
颗粒物 2# 0.346 0.309 0.327 0.344 0.365 0.345 0.308 0.381
3# 0.362 0.345 0.345 0.346 0.326 0.344 0.363 0.327


  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

  三、噪声环境质量

  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项目周边为公路和厂房,本次评价采用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对本项目周围声环境进 行的监测,其监测结果统计及评价情况见下表。

  表3-3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Leq(dB)

  
检测点位 检测结果 标准值
2016.11.30 2016.12.1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西北面厂界 67.9 54.6 67.1 54.2 昼间≤65

  夜间≤55
2#东北面厂界 63.0 54.3 64.6 54.7
3#东南面厂界 54.4 51.5 56.6 50.3
4#西南面厂界 56.2 47.6 57.2 47.7
             
本项目北面紧邻乐井路,属于城市快速路,邻近乐井路2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余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紧邻乐井路的1#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噪声监测点2#、3#、4#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四、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区域为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厂区内无大型野生动物及古大珍稀植物,无特殊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根据工程所在地位置、项目周围区域的环境关系及环境特征,项目施工期、运营期污染物情况及项目特点,按照环境要素来确定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地表水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剑锋河,本项目建设地距离剑锋河直线距离约229m,剑锋河为Ⅲ类水域。

  2、环境大气

  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西面为乐井路,南面、东面和北面均为厂房,本次评价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

  4、敏感保护目标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外环境关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3-4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距离 受影响人数 环境保护要素 保护级别
1 土主镇住户1户 东面,86m 约4人 大气、噪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 土主镇住户1户 东面,106m 约4人 大气、噪声
3 土主镇住户1户 东面,112m 约4人 大气、噪声
4 土主镇街道住户 西面,49m 约40人 大气、噪声
5 近地表水体、受纳水体剑锋河 西南面,229m /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评价适用标准 (表四)

  


  境

  质

  量

  标

  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水域标准

  
pH CODCr BOD5 NH3-N
6~9 ≤20 ≤4 ≤1.0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SO2 NO2 TSP PM10
1小时平均 0.50 0.24 0.3(日均值) 0.15(日均值)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4a类标准

  
3类 4a类
昼间≤65dB 夜间≤55dB 昼间≤70dB 夜间≤55dB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收集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

  2、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3、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表1中3类、4a类标准。


  量

  控

  制

  指

  标
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生活废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总量指标由污水处理厂统一设置,本项目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锅炉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经核算,项目二氧化氮年排放量为7.2162t/a,建议设置总量指标。



  建设 项目工程分析 (表五)

  工艺流程简述:

  一、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

  (一)施工期产污分析

  根据现场查勘,本项目已建成。本项目为对已有厂房进行改造,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项目淘汰原有剑杆织机90台,均已由厂家回收,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目前企业不存在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

  二、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位置分析

  
  噪声、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本项目使用的卷筒棉纱、玉米淀粉等主要原辅材料均外购。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分析如下:

  
  整经工段
  浆纱工段
  织造工段
  产品整理检验工段
  成品
  噪声、废水
  噪声、无组织粉尘、固废
  无组织粉尘、固废
  锅炉提供热水、蒸汽烘干


  


  图2 纯棉坯布加工生产工艺流程及产物位置图

  (一)纯棉坯布加工项目生产工艺情况简述:

  (1)整经工段:根据工艺设计的规定,将一定根数和长度的经纱,从筒子架上筒子引出的经纱,经机器导纱瓷板、导纱棒、伸缩筘、测长辊后卷绕到经轴上。按照设定速度浆棉纱组成一幅纱片,使经纱具有均匀的的张力,相互平行地紧密绕在整经轴上,为形成织轴做好初步准备。

  (2)浆纱工段:经纱在织机上织造时,要受到综、筘、停经片等的反复摩擦作用和开口时大小不断变化着的张力作用。末浆的经纱,在织机上会有毛羽松开、起毛,部分纤维与纱分离,引起经纱断头,还会影响棉布的质量。 为了减少织机上的断头率,经纱要经过上浆工程,使经纱具有较大的光滑度,坚牢度,上浆的过程就是几个经轴上的经纱并成一片,使其通过浆液,然后经过压榨、烘干、卷绕成织轴。

  (3)织造工段: 是纺织厂的重要工序。浆纱工段完成后,根据织物的要求将织轴上的经纱按一定的规律穿过停经片、综丝和筘,引入纬纱织成所需的织物,织造的任务是将经过准备工序加工处理的经纱与纬纱通过织布机根据织物规格要求,按照一定的工艺设计交织成纯棉坯布。

  (4)产品整理检验工段:将纯棉坯布修整、复检并成件。

  (二)运营期污染物产生种类

  根据对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原辅材料的分析,确定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因素如下: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产生的清净下水和厂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浆纱工段浆槽清洗水全部回用,无废水产生。

  废气: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和锅炉燃烧的废气。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和厂区办公生活垃圾。

  二、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一)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据调查,本项目施工期在拆除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施工机械设备等产生的扬尘和少量无组织废弃。项目施工单位建立了施工围墙、并对地面定期洒水,采取了降尘的相关措施,加上项目所在场地扩散条件较好,本项目施工阶段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已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设施进行处理,无外排。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对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化,本项目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间未收到当地居民投诉。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施工现场的建筑废物和工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已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项目淘汰原有剑杆织机90台,均已由厂家回收,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二)营运期污染物排放及治理

  1、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和锅炉燃烧的废气。

  无组织粉尘: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主要来自于织造工段产生的织物绒毛和粉尘,厂区织造车间进行厂区密闭作业,已安装管线喷雾系统,在织造车间生产时不定时喷水,抑制织造车间绒毛粉尘的飞扬,喷雾系统每天消耗水量约0.3m3。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平均浓度为0.323mg/m3<1.0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位于厂区西面,约20平方米,用于工作人员就餐使用,食堂有2个灶头,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每天约有40人次就餐,按300天计算,经类比估算出食堂油烟生量为2.17kg/a。每灶头油烟废气量按200m3/h计,每天使用时间5h,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000m3/d,计算出油烟产生浓度为7.2mg/m3,厂区已安装排风扇对食堂产生的油烟进行通风排放。环评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由于食堂就餐人数较少,油烟产生量不大,油烟净化器处 理效率8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锅炉燃烧废气:

  现状:项目目前使用锅炉为2t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废气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锅炉废气已采用水膜除尘系统对锅炉产生的烟尘进行去除。项目用煤量280kg/h,根据计算,本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的计算,项目经水膜除尘后,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为600mg/m3,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407.77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534.91mg/m3,由于项目使用低硫煤,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SO2≤550 mg/m3限值要求;烟气中烟尘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整改后: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规定“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根据与建设单位沟通,结合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的管理要求,企业应定期将现有锅炉淘汰,更换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布袋除尘系统和脱硫脱硝设施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确保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项目改造后生物质燃料用量约650t/a,因生物质燃料灰分大,含硫量低的特点,本项目拟采用的生物质燃料质量指标如下:

  表5-1生物质成型燃料质量指标要求

  
全硫(%) 灰分(%) 全水分(%) 发热量(kCal/kg)
≤0.2 ≤10 ≤15 3900-4800


  经计算,锅炉烟气中烟尘产生量为1.5g/m3,二氧化硫产生量为235.6mg/m3<550mg/m3,氮氧化物产生量为211mg/m3<240mg/m3: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项目生物质燃料燃烧粉尘经水膜+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厂区现有水膜除尘效率为7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85%计算,本项目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为67.5mg/m3,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水膜除尘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一定去除作用,经过水膜除尘后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0.26mg/m3,氮氧化物产生量为200.45mg/m3,本项厂区现有排气筒高度约为7m,建设单位应规范厂区大气污染源排放口,建设15m高烟囱,使锅炉废气经除尘设施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随着城市发展和规划,如需对锅炉进行改造,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整改,使用清洁能源燃气锅炉。

  另外,本项目内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少量汽车尾 气,汽车启动运行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经厂区自燃扩散和绿化吸收后,汽车尾气对本项目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水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项目运营期现有工人80人,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

  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7.2m3/d,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经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本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位于项目西南面,有效容积为12m3,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清净下 水:项目锅炉软水制备会产生一定量的排水,该部分排水为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按照实际运营数据,项目清净下水年排放量为90m3/a,合计 0.3m3/d。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锅炉蒸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弥补蒸发损耗部分,无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浆纱工段的浆纱浆液经浆槽收集后回用,无浆纱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除尘后,含尘废水经锅炉房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

  综上,本项目外排废水均进行了有效治理,去向明确,对当地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排放及治理

  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使用的机器设备高速整经机、浆纱机、剑杆机等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其噪声值其噪声强度在70~85dB(A)之间。建设项目所有噪声源均在厂区车间内,可将上述声源视为点声源,经安装消声、隔声设备以及车间建筑隔声后可降低10dB左右,项目产噪设备如下

  表5-2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及治理措施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声级范围(dB) 防治措施
1 高速整经机 2台 70~80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密闭、厂墙隔声

  
2 浆纱机 1台 75~85
3 剑杆机 150台 75~85
4 打包机 1台 70~80
5 验布机 1台 70~80


  项目厂区北面为乐井公路,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噪声1#紧邻乐进公路,监测结果表明,紧邻乐井路的1#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噪声监测点2#、3#、4#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本评价采用预测模式对项目设备噪声进行预测分析。

  声能衰减模式:

  L(r)=L(r0)-20lg(r/r0)

  式中:L(r)----距噪声源r处噪声级

  L(r0)----距噪声源r0处噪声级

  结合项目外环境关系图可知,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住户为西面住户,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86m,经计算,本项目对最近住户的贡献值为47.56dB,项目厂界外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达标距离为21m,夜间达标距离65m。经预测,本项目东面住户声环境质量满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运营期间未收到当地住户投诉。由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贡献值较大,周边均为同类型企业,故环评要求控制本项目周边企业发展,建议在本项目周边65m范围内禁止引入居住、商业等需要保持和维护住宅安静的项目。

  4、固 体废弃物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和厂区办公生活垃圾,机械维修废物。

  机械维修废物: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维护所产生的润滑费油均收集后回收利用(如下图所示),仪器设备由厂家负责维修及更换零件,项目机械维修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棉纱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全部环节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含油手套和废含油棉纱经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经现场查勘,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目前未产生机械维修废机油,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如在今后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绒毛粉尘:本项目绒毛粉尘主要来自于织造工段产生的织物绒毛和粉尘,车间喷雾设备不定时喷水,将产生的绒毛粉尘抑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产生绒毛粉尘年产量约2t,绒毛粉尘定期收集后做生活垃圾处理。

  不合格产品:项目成品整理检验工段会有一定量的废弃布料产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废旧布料产生量为6t/a,此部分废弃布料收集暂存后外卖。

  原辅材料外包装袋:项目产生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外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原辅材料外包装袋产生量为2.8t/a,综合利用1t,外卖1.8t。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全天以80人计,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20kg。年固体废弃物产生 量为6t。项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并定期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清洁消毒,杀灭虫害,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卖。项目使用锅炉为2t蒸汽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废气主要为:粉尘颗粒物、SO2。项目锅炉废气已修建喷淋塔,采用水膜除尘系统对锅炉产生的烟尘进行去除,锅炉烟气经沉淀后定期清掏作生活垃圾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在厂区原有用地范围内对厂区进行改造,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不新建厂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四、清洁生产

  实行清洁生产,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企业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清洁生产是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期增加生产效率并减少对社会和环境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以下清洁生产措施:

  ①采用无毒、无害的原料。

  ②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

  ③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

  ④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五、项目现有环保措施及整改措施

  1、项目现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织布厂年产400万米纯棉坯布升级改造工程,经现场查勘,本项目已建成,项目现有污染物处理措施及存在问题如下:

  表5- 3项目现有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整改措施一览表

  
种类 名称 治理措施 整改措施 备注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 污水预处理系统12立方米,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 / 已建成
锅炉清净下水 排入雨水管网 / 已建成
废气治理 食堂油烟 排风扇通风排放 安装油烟净化器 整改
绒毛粉尘 增设织造车间喷雾管路 / 已建成
锅炉 燃煤锅炉 改造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布袋除尘 整改
锅炉燃烧废气 燃烧粉尘颗粒物经除尘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7m高烟囱排放 规范燃烧废气排放口,新建15m高烟囱 整改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绒毛粉尘、废含油棉纱手套 收集后定期清运 / 已建成
不合格产品、废布 收集暂存后外卖 / 已建成
原辅材料外包装 收集暂存后外卖 / 已建成
化粪池 定期清掏 / 已建成
  沉淀池沉淀 锅炉燃烧粉尘颗粒物经水膜除尘沉淀后定期清掏做生活垃圾处理 / 已建成
噪声治理 设备噪声 剑杆织机选用采取隔声、车间+厂房隔声 / 已建成
2、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相应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制度,将责任具体化。建设单位应加强环保意识的培养,公司环保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环保设施由使用车间、班组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进行日常使用、保养和维护检修。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3、加强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企业应加强环保档案的管理,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施工监理等)应由公司环保专人统一收存,主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和环境监测记录均由公司专人统一管理,以备查用。

  4、突发环境事故的处理制度

  织布厂应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合理处置工程环境突发事故,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任命安全环保组长,负责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环境突发事故的处理、环保措施日常检查、环保档案资料管理,制定了企业环境管理方针,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环境管理体系,并有环境管理体系的考核细则以作为企业的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对废水、废气、废渣实施有效的监督、控制和治理,确保各项排放指标达到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

  六、“以新带老”措施及“三本帐”

  本项目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经现场查看,本项目已建成锅炉房、浆纱车间、织造车间、原料和成品对方库,已安装剑杆机150台,建成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生产线一条。实际总投资:700万元。项目扩建前后三本帐计算如下:

  表5-4项目扩建前后“三本帐”计算

  
污染物 名称 扩建前

  排放量
本次扩建新增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扩建后

  排放量
增减量 备注
大气

  污染物
烟尘 24.6t/a -22.17t/a 0 2.43t/a -22.17t/a /
二氧化硫 14.68t/a -7.4703t/a 0 7.2097t/a -7.4703t/a /
氮氧化物 19.26t/a -12.0438t/a 0 7.2162t/a -12.0438t/a /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7.2m³/d 0 0 7.2m³/d 0 /
固体

  废物
绒毛、不合格产品 8t/a 0 0 8t/a 0 /
原辅材料外包装 1.8t/a 0 0 1.8t/a 0 /
办公生活垃圾 6t/a 0 0 6t/a 0 /


  本项目为年产400万米纯棉坯布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淘汰原来织布机,购置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减小了单位产品能耗。项目将原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燃料锅炉,经计算,各项大气污染物均有减少,其正效益明显。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表六)

  
  类型

  内容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 处置

  方式
处理后 处理效率及

  排放去向
浓度

  (mg/l)
产生量(kg/d) 浓度(mg/l) 产生量(kg/d)


  污

  染

  物
职工

  生活
生活

  废水
7.2m3/d   污水预处理设施 7.2m3/d   COD:16.6%

  BOD:25.0%

  SS:40.0%

  NH3—N:16.6%

  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COD:600 4.32 COD:500 3.6
BOD:400 2.88 BOD:300 2.16
SS:250 1.8 SS:150 1.08
NH3-N:30 0.216 NH3-N:25 1.8
锅炉

  排水
清净

  下水
/ 90m3/a / / 90m3/a 雨水管网


  声
设备噪声 厂界噪声: 昼间 ≤65dB(A)

  夜间 ≤55dB(A)


  气
食堂油烟 少量 油烟净化器 少量 去除率80%
无组织粉尘 少量 2t/a 少量 2t/a
锅炉燃烧废气 粉尘颗粒物 1.5g/m3 54t/a 喷淋塔水膜除尘+布袋除尘 67.5mg/m3 2.43t/a 去除率95.5%
二氧化硫 235.6g/m3 8.482t/a 200.26g/m3 7.2097t/a 去除率15%
氮氧化物 211g/m3 7.596t/a 200.45g/m3 7.2162t/a 去除率5%


  体

  废

  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绒毛粉尘 工作人员80人,产生生活垃圾15kg/d;粉尘绒毛2t/a 集中堆放、统一清运 生活垃圾15kg/d;粉尘绒毛2t/a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工业固废 废弃布料、棉纱、 产生废棉纱约为6t/a 暂存 6t/a 外卖
颗粒物 / 定期清掏 / 做生活垃圾处理
其他 运营期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尾气和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地处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在原有厂区内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不新建厂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
                               



  环境影响分析 (表七)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项目在原有厂房范围内进行改造,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扬尘、汽车尾气、废水等。

  根据现场查勘,本项目已建成。本项目为对已有厂房进行改造,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项目淘汰原有剑杆织机90台,均已由厂家回收,未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施工期各项环境问题都能得到妥善处置,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施工期遗留问题。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现有工人80人,本项目运营期排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

  职工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7.2m3/d,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经预 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本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位于项目西南面,有效容积为12m3,能够满足项目需要。

  清净下水:项目锅炉软水制备会产生一定量的排水,该部分排水为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按照实际运营数据,项目清净下水年排放量为90m3/a,合计0.3m3/d。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锅炉蒸汽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弥补蒸发损耗部分,无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浆纱工段的浆纱浆液经浆槽收集后回用,无浆纱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锅炉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除尘后,含尘废水经锅炉房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地近地表水体、受纳水体剑锋河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综上,本项目外排废水均进行了有效治理,去向明确,对当地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的食 堂油烟和锅炉燃烧的废气。

  无组织粉尘:本项目无组织颗粒物主要来自于织造工段产生的织物绒毛和粉尘,厂区织造车间已安装喷雾设备,在织造车间生产时不定时喷水,抑制织造车间绒毛粉尘的飞扬,喷雾系统每天消耗水量约0.3m3。根据检测结果,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平均浓度为0.323mg/m3<1.0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项目食堂位于厂区西面,约20平方米,用于工作人员就餐使用,食堂有2个灶头,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每天约有40人次就餐,按300天计算,经类比估算出食堂油烟生量为2.17kg/a。每灶头油烟废气量按200m3/h计,每天使用时间5h,则油烟废气产生量为1000m3/d,计算出油烟产生浓度为7.2mg/m3,厂区已安装排风扇对食堂产生的油烟进行通风排放。环评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由于食堂就餐人数较少,油烟产生量不大,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80%,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锅炉燃烧废气:

  现状:项目使用锅炉为2t燃煤蒸汽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废气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锅炉废气已采用水膜除尘系统对锅炉产生的烟尘进行去除。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氮氧化物产污系数和相关计算,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为600mg/m3,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407.77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534.91mg/m3,由于项目使用低硫煤,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煤锅炉SO2≤550 mg/m3限值要求;烟气中烟尘和氮氧化物浓度超标。

  整改后: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中规定“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根据与建设单位沟通,结合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的管理要求,企业应定期将现有锅炉淘汰,更换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布袋除尘系统和脱硫脱硝设施对锅炉烟气进行处理,确保锅炉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项目改造后生物质燃料用量约650t/a,项目改用生物质燃料后,经计算,锅炉烟气中烟尘产生量为1.5g/m3,二氧化硫产生量为235.6mg/m3<550mg/m3,氮氧化物产生量为211mg/m3<240mg/m3: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项目生物质燃料燃烧粉尘经水膜+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厂区现有水膜除尘效率为7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取85%计算,本项目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为67.5mg/m3,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水膜除尘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一定去除作用,经过水膜除尘后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0.26mg/m3,氮氧化物产生量为200.45mg/m3,本项厂区现有排气筒高度约为7m,建设单位应规范厂区大气污染源排放口,建设15m高烟囱,使锅炉废气经除尘设施达标后高空排放。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范围内,随着城市发展和规划,如需对锅炉进行改造,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整改,使用清洁能源燃气锅炉。

  另外,本项目内运输车辆行驶会产生少量汽车尾 气,汽车启动运行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经厂区自燃扩散和绿化吸收后,汽车尾气对本项目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能做到达标排放,对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三、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使用的机器设备高速整经机、浆纱机、剑杆机等设备运行时发出的噪声,其噪声值其噪声强度在70~85dB(A)之间。建设项目所有噪声源均在厂区车间内,可将上述声源视为点声源,经安装消声、隔声设备以及车间建筑隔声后可降低10dB左右。

  项目厂区北面为乐井公路,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噪声1#紧邻乐进公路,监测结果表明,紧邻乐井路的1#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噪声监测点2#、3#、4#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本评价采用预测模式对项目设备噪声进行预测分析。

  声能衰减模式:

  L(r)=L(r0)-20lg(r/r0)

  式中:L(r)----距噪声源r处噪声级

  L(r0)----距噪声源r0处噪声级

  结合项目外环境 关系图可知,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住户为西面住户,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86m,经计算,本项目对最近住户的贡献值为47.56dB,项目厂界外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达标距离为21m,夜间达标距离65m。经预测,本项目东面住户声环境质量满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运营期间未收到当地住户投诉。由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贡献值较大,周边均为同类型企业,故环评要求控制本项目周边企业发展,建议在本项目周边65m范围内禁止引入居住、商业等需要保持和维护住宅安静的项目。

  四、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和厂区办公生活垃圾,机械维修废物。

  机械维修废物: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维护所产生的润滑费油均收集后回收利用(如下图所示),仪器设备由厂家负责维修及更换零件,项目机械维修废含油手套、废含油棉纱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规定“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属于全部环节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含油手套和废含油棉纱经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经现场查勘,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目前未产生机械维修废机油,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如在今后运营过程中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相关条款,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绒毛粉尘:本项目绒毛粉尘主要来自于织造工段产生的织物绒毛和粉尘,车间喷雾设备不定时喷水,将产生的绒毛粉尘抑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产生绒毛粉尘年产量约2t,绒毛粉尘定期收集后做生活垃圾处理。

  不合格产品:项目成品整理检验工段会有一定量的废弃布料产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废旧布料产生量为6t/a,此部分废弃布料收集暂存后外卖。

  原辅材料外包装袋:项目产生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外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原辅材料外包装袋产生量为2.8t/a,综合利用1t,外卖1.8t。

  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全天以80人计,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20kg。年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6t。项目生活垃圾定点堆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并定期对垃圾堆放 点进行清洁消毒,杀灭虫害,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工厂周围环境。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卖。项目使用锅炉为2t蒸汽锅炉,产生的污染物废气主要为:粉尘颗粒物、SO2。项目锅炉废气已修建喷淋塔,采用水膜除尘系统对锅炉产生的烟尘进行去除,锅炉烟气经沉淀后定期清掏作生活垃圾处理。

  由此可见,项目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五、生态环境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在厂区原有用地范围内对厂区进行改 造,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不新建厂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六、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1、评价目的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本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认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2、风险识别

  项目营运后进行纯棉坯布的生产,项目生产的主要原辅材料为卷筒棉纱、玉米淀粉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本项目属于织造加工行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该企业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管理和操作不当引起的火灾,若发生火灾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造成场区及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

  3.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为防止事故的发生,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从管理、产品安全等方面提出风险事故的以下防范措施:

  (1)电气火灾:主要是由于设计、选型失误,造成部分电气设备设施不满足防火的要求,易引发火灾;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不良、绝缘不良等,易引发电气火灾;电缆的绝缘纸板、填充物和覆盖层都具有可燃性,遇到高温或外界火源极容易被引燃,电缆一旦着火会很快蔓延,波及临近的电缆和电气设备使火灾扩大等。

  (2)管理制度不完善引起的火灾:主要危险因素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或灭火器未定期检测失效;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有预案没有定期组织培训演练,无法快速有效处理突发事故,引发火灾爆炸;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未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盲目、误操作,从而引发火灾的危险。

  (3)加强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完善并严格遵守 相关的操作规程,加强岗位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设备管理。加强事故管理,在施工以及运营过程中注意对其它单位相关事故的研究,充分吸取经验和教训。

  4、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必须设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已损坏的消防设施,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同时对制定的消防应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尽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发生的几率。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对策:

  (1)建立防火责任制,厂区内配备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应定期的对消防设施执行检查,督促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险隐患,并及时更换已损坏的消防设施,可以将营运期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2)对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的监管,容易引起火灾等危险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还会造成厂区及周围环境的二次污染;应对易燃危险物质专门存放、加强车间管理、严禁烟火等,以最大限度降低火灾发生的几率。防止因为泄漏造成的火灾隐患和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

  5、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纯棉坯布加工项目,按照“三同时”工作要求,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及生产要求后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七、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环保投资为43万元,占 总投资的 6.13%,其中新增环保投资5.5万元。项目环保投资主要用于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噪声控制和绿化等,经过对废水、和设备的降噪治理,能满足环保的要求 ,环保设施合理可行。项目环保措施及投资一览表见下表:

  表7-2 环保 投资(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种类 名称 治理措施 整改措施 已有

  投资

  (万元)
新增

  投资

  (万元)
备注
废水治理 生活

  污水
污水预处理系统12立方米,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后达标排放 / / / 已建成
锅炉清净下水 排入雨水管网 / / / 已建成
废气治理 食堂油烟 排风扇通风排放 安装油烟净化器 / 0.5 整改
绒毛粉尘 增设织造车间喷雾管路 / 1.5 / 已建成
燃煤锅炉 水膜除尘 改造为生物质燃料锅炉,建设布袋除尘设施 1.5 4.0 整改
锅炉燃烧废气 燃烧粉尘颗粒物经除尘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7m高烟囱排放 规范燃烧废气排放口,新建15m高烟囱 1.2 1.0 整改
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绒毛粉尘 收集后定期清运 / 0.5 / 已建成
不合格产品、废布 收集暂存后外卖 / 0.2 / 已建成
原辅材料外包装 收集暂存后外卖 / 0.2 / 已建成
化粪池 定期清掏 / 0.5 / 已建成
沉淀池沉淀 锅炉燃烧粉尘颗粒物经水膜除尘沉淀后定期清掏做生活垃圾处理 / 0.3 / 已建成
噪声治理 设备噪声 剑杆织机选用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设备 / 30 / 已建成
厂区绿化 绿化及景观   1.5 / 已建成
合计 35.9 5.5 43


  


  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以新带老”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表八)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污

  染

  物


  运

  期
生活废水 CODCr、BOD、氨氮、SS 经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管网 达标排放
噪声 生产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吸声技术、采用隔声降噪局部吸声技术及加强管理 厂界处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类标准
大气污染物 厂区食堂 燃气废气

  食堂油烟
油烟净化器 达标排放
无组织粉尘 绒毛、粉尘 喷雾除尘 达标排放
锅炉燃烧废气 粉尘颗粒物 布袋除尘+15m烟囱高空排放 去除率70%
二氧化硫 水膜除尘 去除率15%
氮氧化物 水膜除尘 去除率5%


  体

  废

  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绒毛粉尘 集中堆放、统一清运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工业固废 废弃布料、棉纱 暂存 外卖
水膜除尘系统底泥 定期清掏 作生活垃圾外运


  它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地处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在原有厂区内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不新建厂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小。

  
           

结论与建议 (表九)

  一、评价结论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成立于2003年,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占地面积8902.85m2,于2003年4月编制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并由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03年10月投入运营,后因市场发展原因,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根据市场需求,于2014年6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了改造,在原有厂房范围内进行改造,购置相关仪器设备安装建成纯棉坯布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700万元。于2014年10月建成并投入运营。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项目已于2014年10月建成投产,本项目为补评,从营运期看,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C1712棉织造加工,项目在原有占地范围内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购置安装所需仪器设备,建成纯棉坯布生产线一条。

  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有关条款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采用了鼓励类中的一种工艺,未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进行建设,项目对原有厂房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面积。项目的选址合理性分析如下:

  本项目在厂区原有占地范围内进行,厂房改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购置安相关仪器设备建成纯棉坯布生产线一条。本项目所在地东面紧邻被套加工厂,东面86m、106m、112m分别为住户一户;南面紧邻华源纺织厂和恒业纺织厂;西南面229m处为剑锋河;西面15m处为乐井快速公路,西面49m处为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沿路商住用房;北面52m处为豆瓣厂。

  综上所述,项目土地使用合法且取得相关手续,项目所处区域周边有道路相连,交通方便。项目建设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乐山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评价区域的监测资料,近地表水体监测断面各项 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功能标准,其水质单项指数均小于1.0,水质情况良好。

  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中TSP、NO2、SO2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评价区域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4a类标准的要求。

  (四)清洁生产

  本项目使用低能耗设备,项目投产后,可有效提高减少能耗,本项目从工艺、技术、管理、组织生产各个环节采取有效、可行措施,较好贯彻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的清洁生产,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

  评价认为: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

  (五)达标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清净下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经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项目锅炉软水制备会产生一定量的排水,该部分排水为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 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大渡河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和锅炉燃烧的废气。厂区织造车间已安装喷雾设备,在织造车间生产时不定时喷水,抑制织造车间绒毛粉尘的飞扬;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燃烧烟气经水膜除尘后高空排放。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其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采用隔声、消音、减振、吸声、阻隔、衰减等治理措施以减小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所采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项目不设噪声防护距离,在切实做好各项噪声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噪声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噪声未对周围住户产生影响。

  (4)固废

  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维护所产生的润滑费油均收集后回收利用,仪器设备由厂家负责维修及更换零件,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和厂区办公生活垃圾。其中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生活垃 圾采用厂区内布置垃圾桶的方式收集,收集到的垃圾由总厂统一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处理。

  综上分析,本项目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处理方法采用的都是一些通用、成熟和有效的方法,处理费用适中、可行;固体废物去向明确,能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选择适当,运行稳定、可靠,是行之有效的,完全能达到环保标准要求。

  评价认为:本项目污染治理技术经济可行、措施有效。

  (六)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项目在原有厂房范围内进行改造,购置安装相关仪器设备。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噪声、扬尘、汽车尾气、废水等。

  经现场查看,本项目已建成,从现场情况看,本项目的施工期各项环境问题都能得到妥善处置,未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施工期遗留问题。

  2、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和锅炉清净下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项目污水预处理系统,经预处理后排入集镇污水管网经土主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后排入剑锋河。项目锅炉软水制备会产生一定量的排水,该部分排水为清净下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的建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大渡河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表水剑锋河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织造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厂区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和锅炉燃烧的废气。厂区织造车间已安装喷雾设备,在织造车间生产时不定时喷水,抑制织造车间绒毛粉尘的飞扬;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燃烧烟气经水膜除尘后高空排放。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其对环境影响很小。

  (3)声学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采用隔声、消音、减振、吸声、阻隔、衰减等治理措施以减小项目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所采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项目不设噪声防护距离,在切实做好各项噪声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噪声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噪声未对周围住户产生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设备维护所产生的润滑费油均收集后回收利用,仪器设备由厂家负责维修及更换零件,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危险废物产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为织造车间产生的绒毛粉尘、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和厂区办公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产品、原辅材料外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外卖,生活垃 圾、绒毛粉尘采用厂区内布置垃圾桶的方式收集,收集到的垃圾由总厂统一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七)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在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已建成厂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总图布置合理,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项目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靠、经济可行。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应确保足够的环保资金,以实施污染物治理措施,做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2、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环保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管理手册”,落实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确定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落实专人负责环保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建立污染物管理档案,确保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3、按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和要求,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从产品设计、产品生产、商品流通和商品使用的各个环节,从产品的原材料、技术装备、工艺流程、废物排放和废物处置各个方面,进行“全 过程控制”,进一步全面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


  注 释

  一、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图1 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外环境关系图及监测布点图

  附图3 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1 立项批准文件

  附件2 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设

  项

  目
项目名称 年产坯布400万米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土主镇高岩塘村1组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在原厂区范围内进行改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锅炉房等进行改造,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购置GA747型剑杆机90台,淘汰原有型号织布机,年产纯棉坯布400万米生产线一条。 建设性质 □新建 þ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C1712棉织造加工 环境保护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þ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总投资(万元) 700 环保投资(万元) 43 所占比例 6.13%
建设

  单位
单位名称 乐山市市中区华林织布厂 联系电话 18990653753 评价

  单位
单位名称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8-85414088
通讯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 邮政编码 614000 通讯地址 成都望江路29号274信箱 邮政编码 610064
法人代表 李良英 联系人 韩坤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环评经费  
建设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现状 环境质量等级 环境空气:二级 地表水:Ⅲ类 地下水: 环境噪声: 3类、4a类 海水: 土壤: 其他:
环境敏感特征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 □基本农田保护区 □生态功能保护区

  □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人口密集区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三河、三湖、两控区 □三峡库区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在建) 本工程(拟建) 总体工程(已建+在建+拟建) 排放增减量(15)
实际排

  放浓度

  (1)
允许排

  放浓度

  (2)
实际排

  放总量

  (3)
核定排

  放总量

  (4)
预测排

  放浓度

  (5)
允许排

  放浓度

  (6)
产生量

  (7)
自身

  削减量

  (8)
预测排

  放总量

  (9)
核定排

  放总量

  (10)
“以新带老”削减量

  (11)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12)
预测排

  放总量

  (13)
核定排

  放总量

  (14)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指该项目所在区域通过“区域平衡”专为本工程替代削减的量3、(9)=(7)-(8),(15)=(9)-(11)-(12),(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主要生态破坏控制指标
影响及主要措施

  生态保护目标
名称 级别或

  种类数

  量
影响程度(严重、一般、小) 影响方式(占用、切隔阻断或二者均有) 避让、减免影响的数量

  或采取保护措施的种类数量
工程避让投资

  (万元)
另建及功能区划调整投资(万元) 迁地增殖保护投资

  (万元)
工程防护治理投资

  (万元)
其 它
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               --------    
重要湿地   --------           --------    
风景名胜区               --------    
世界自然、人文遗产地   --------           --------    
珍稀特有动物             --------      
珍稀特有植物             --------      
  类别及形式

  占用土地

  (hm2
基本农田 林 地 草 地 其 它 移民及拆迁

  人口数量
工程占地

  拆迁人口
环境影响迁移人口 易地安置 后靠安置 其它
临时占用 永久占用 临时占用 永久占用 临时占用 永久占用 总占地          
面 积              
环评后减缓

  和恢复的面积
              治理水土

  流失面积
工程治理

  (Km2
生物治理

  (Km2
减少水土流失量(吨) 水土流失

  治理率(%)
噪声治理 工程避让

  (万元)
隔声屏障

  (万元)
隔声窗

  (万元)
绿化降噪

  (万元)
低噪设备及工艺(万元) 其它        
           
                                 
索引号:680426282/2017-0001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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