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 1 | 新建年产23000车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 | 乐山市工业集中区 |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 | 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 | 2016-12-21 |
| 建设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23000车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 | |||||
| 建设单位名称 |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 | |||||
|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划√) | |||||
|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 新能源电动车 设计生产能力23000辆/年 实际生产能力 23000辆/年 | |||||
| 环评时间 | 2015年12月 | 开工时间 | 2016年5月 |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6年9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6年9月 |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 |||
| 投资总概算 | 3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6 | 比例 | 0.53% | |
| 实际总投资 | 1200 | 实际环保投资 | 14 | 比例 | 1.17% |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3]1号《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公司的通知》 5、《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110215111801]0090号,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11.18) 6、《关于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3000车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2016.3.11) 7、《关于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3000车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乐中环审[2016]15号,2016.5.3) 8、验收监测委托书 | |||||
| 验收监测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
|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 / | |||||
| 类型 | 验收标准 | 环评标准 | |||
| 废水 | /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的标准 | |||
| 项目 | 标准限值 | ||||
| CODCr | ≤100mg/L | ||||
| SS | ≤70mg/L | ||||
| NH3-N | ≤15mg/L | ||||
| pH | 6~9 | ||||
| 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 项目 | 标准值 | ||||
| 颗粒物 | 1.0mg/m3 | ||||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 | |||
| 项目 | 标准限值 | 项目 | 标准限值 | ||
| 昼间 | ≤65dB(A) | 昼间 | ≤65dB(A) | ||
| 夜间 | ≤55dB(A) | 夜间 | ≤55dB(A) | ||
|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产出流程(附示意图): 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年产新能源电动车23000辆,目前实际建成23000新能源电动车的生产规模。工程建设内容为:项目租用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不对其厂房进行整改和装修,总占地面积1772m2。项目目前引进1条电动车组装流水生产线,主要生产新能源电动车。项目组成详见表2-1。 表2-1项目环评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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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现有员工25人,年工作实际时间254天。 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企业将所购的新能源电动车零部件进行新能源电动车组装,组装工序包括车架部装、车头部装、后背部装、流水线部装、箱体部装、电池盒部装、组装完成后进行整车调试与出厂检验,合格的成品将出厂外售,不合格成品将拆卸后从头进行流水线生产组装。本项目不涉及喷漆,不涉及原材料的生产和改装,不涉及焊接。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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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附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监测点位): 污染物产生工序: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2、废气:本项目不涉及焊接烟气和原辅材料的改装,无生产性粉尘排放。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组装流水线作业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流运输行驶噪声。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包括1)员工生活垃圾;2)组装原料的废包装物 污染物排放及其治理: 1、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废水、项目目前员工人数为25人,日产生量约为1.6m3/d,产生的生活废水依托项目周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还田还林综合利用。 3、噪声 项目位于乐山市工业集中区内,项目西面为乐山铭平方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北面为豪森锅具和乐山川天燃制造有限公司,南面为园区道路和山地,东面为空地。在噪声控制方面,本项目采购的均为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消声减震和车间隔声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t,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零部件废包装年产生量约2t,收集后售予废品回收公司。 |
表3-1 环保设施(措施)投资一览表
表3-2主要污染源与治理设施(措施)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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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收项目主要污染因子、点位、特征污因子与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点位对照表见表3-3 表3-3主要污染因子、点位、特征污因子与验收监测污染因子、点位对照表
环评监测点位(断面)与验收监测点位(断面)对照表见表3-3 表3-4环评监测点位(断面)与验收监测点位(断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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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施 |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测结果 | 处理 | 执行标准 | 参照标准 | 备 | ||||||
| 1 | 2 | 3 | 4 | 5 | 6 | 均值或范围 | 效率 | 标准值 | 标准值 | 注 | ||||
| 生活锅炉 | 排气量 | |||||||||||||
| 烟气黑度 | ||||||||||||||
| 厂 界 无 组 织 排 放 | 1# | 排气量 | ||||||||||||
| 颗粒物 | 2016.9.20 | 0.452 | 0.438 | 0.479 | 0.464 | 0.458 | 1.0mg/m3 | |||||||
| 2016.9.21 | 0.486 | 0.478 | 0.513 | 0.492 | 0.492 | 1.0mg/m3 | ||||||||
| 排气量 | ||||||||||||||
| 设施 | 监测 点位 | 监测 项目 | 监测 日期 | 监测结果 | 处理 | 执行标准 | 参照标准 | 备 | ||||||
| 1 | 2 | 3 | 4 | 5 | 6 | 均值或范围 | 效率(%) | 标准值 | 标准值 | 注 | ||||
| 总 排 放 口 | 无 外 排 废 水 | |||||||||||||
| 噪声监测 点位布设 (示意图) 监测结果 |
▲——噪声监测点位 图6-1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示意图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6-1 表6-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验收监测期间:4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中,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 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 |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3000车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在验收监测期间,各项主要工艺指标均控制在要求范围内,主体设施连续、稳定、正常生产,工况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见表6-2,原辅材料能耗见表6-3。 表6-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6-3验收监测期间原辅材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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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工况及必要的原材料监测结果 | 表6-4 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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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只有一般废物,无危险废物产生。 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约4t,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零部件废包装预计年产生量约2t,收集后售予废品回收公司。 绿化、生态恢复措施及恢复情况: 项目租用乐山嘉诚建材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772m2,绿化面积50,绿化率2.8 %。 经向乐山市市中区环境监察大队了解,建设及运行期间未发生扰民和环境污染事故。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查、审批手续完备。该项目投资总规模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6 %。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行政部具体负责全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建有相关的一系列生产管理,安全运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环保工作管理目标,制订了详尽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并形成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各项环保措施。 与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如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等)均由办公室归档保存和管理。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委托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 | ||||||||||||||
| 其它: 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检查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见表7-1。 表7-1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表
2、总量控制 本项目环评批复未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 验收监测结论: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3000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0.46%。本工程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步实施建设。 厂界环境噪声各监测点昼间和夜间的环境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大气污染物中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还田还林综合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按规定进行了处置,不外排。 综上所述: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3000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线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措施和批复要求,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基本按“三同时”进行了实施,审批手续完备;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依托项目周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还田还林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均按规定进行了存放和处置。 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确保项目正式生产后各环保设施 正常运行和维护; 2、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降低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
|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23000辆新能源电动车生产性项目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工业集中区 | ||||||||||||||||||||||||||||||
| 建设单位 | 乐山嘉诚电动车工业有限公司 | 邮编 | 614000 | 联系电话 | ||||||||||||||||||||||||||||||
| 行业类别 | 助动自行车制造(3762)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16年5月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6年9月 | |||||||||||||||||||||||||||
| 设计生产能力 | 新能源电动车 23000辆 | 实际生产能力 | 新能源电动车 23000辆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16 | 所占比例% | 0.53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4 | 所占比例% | 0.46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 环评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乐中环审[2016]15 | 批准日期 | 2016.5.3 | 环评单位 |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日期 | /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环境监测站 |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 | 批准日期 | / | |||||||||||||||||||||||||||||
|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固废治理(万元)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 它特征污染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