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 12月16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6日 ,我局受理了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16年12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十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 1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 | 乐山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16-12-16 |
| 项目名称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 | |||||||||||||
| 建设单位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 | |||||||||||||
| 法人代表 | 张展 | 联系人 | 朱敏 | |||||||||||
| 联系电话 | 18781355889 | 传真 | / | 邮编 | 614000 | |||||||||
| 通信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 | |||||||||||||
| 项目性质 | 新建 | 行业类别 | 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 | |||||||||||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 | |||||||||||||
| 环境影响报告表名称 | 水口加油站项目(原齐达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
| 初步设计 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 文号 | 乐中环建管[2010]27号 | 时间 | 210.4.23 | |||||||||
|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 | / | |||||||||||||
| 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 | / | |||||||||||||
| 环境保护设施监测单位 | 乐山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 300 | 其中:环评所列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30.5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0.1% | |||||||||
| 实际总投资 (万元) | 300 | 其中:实际环境保护投资(万元) | 44.0 | 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14.6% | |||||||||
| 设计生产能力 | 拟建6个地埋钢制卧式双层储油罐,其中柴油罐3个(分别为30m3、30m3、30m3),汽油罐3个(分别为20m3、20m3、20m3)。设6台双枪加油机,年销售汽油1200t,柴油2400t。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09 | |||||||||||
| 实际生产能力 | 实际建成:4个地埋钢制卧式双层储油罐,其中柴油罐2个(分别为50m3、50m3),汽油罐2个(分别为30m3、30m3)。设4台双枪加油机,年销售汽油1200t,柴油2400t。 | 投入试运行 日期 | 2010 | |||||||||||
| 调查经费 | / | |||||||||||||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 随着我国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国道省道等交通干道迅速增加,干道加油站数量及成品油销售量同步增长。城市加油站点是重要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是城市综合功能的组成部分,加油设施的建设对提高城市服务功能,改善工作、生活及投资环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原乐山市市中区齐达加油站在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建设加油站一座,即齐达加油站。 该站于2010年建成投入营运,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与乐山市市中区齐达加油站签订了收购合同,正式接手经营。2013年8月19日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编号:511100000100365(1-1)),并更名为水口加油站。同时取得了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其中汽油列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根据对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该加油站主要生产系统和安全、环保设施等均正常运行,相应的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已落实到位,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委托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和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11月16日完成了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工作,根据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并查阅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编制了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
| 竣工验收监测对象及内容 |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对象包括: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范围包括: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储运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 2)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 3)项目废水处置方式及最终去向调查; 4)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 5)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核实; 6)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规模、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达标情况调查; 7)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检查; 8)环境保护管理检查。 |
| 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 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2000.2.22); 4)《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2]222号,2002.2.21); 5)《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6)《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3]001号,2003.1.7);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56号,2014.11.27) 8)《四川省清理整顿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工作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发[2015]90号,2015.10) 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效期2019年7月) 10)环评文本、批复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乐山销售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委托书。 |
污染物排放标 准 | 本次验收监测采用环评标准并结合现行有效的标准执行: 表3-1 项目污染物排放环评执行标准与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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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名称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 | ||||||||||||||||||||||||||||||||||||||||||||||||||||||||||||||||||||||||||||||||||||||||||||||||||||||||||||||||||||||||||||||||||||||||||||||||||||||||||||||||||||||||||||||||||||||||||||||||||||||||||||||
| 项 目地理 位置 | 1、项目建成地地理位置及外环境关系 水口加油站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加油站西北临苏沙路,道路对面为工业区;加油站南面为绿地;加油站东面为绿地,约50m处为大渡河;加油站东北面为民居(与加油机距离约30m,埋地油罐距离约37.5m)和砂石厂。项目具体外环境关系见附图3。 项目周围无商业中心、水源、农田、自然保护区、其它行政保护区等,与公路、民用建筑的距离符合规定。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修正版)的相关要求。 根据调查,项目外环境关系与环评时有所变化。除环评时项目西北面的7户住户现已搬迁,建成工业区外,其余外环境关系未发生变化。 2、工程实际建成建构筑物与周边建筑物的位置关系调查 该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经现场调查,项目总平面布置如下: 站区西北侧紧邻苏沙路,加油站与苏沙路之间设12米宽的进出口各一个;加油区位于站区开阔部分,站区正中为加油区,加油区东南部埋设油罐,油罐区西侧设消防棚和消防沙;加油区东北侧为附属用房。各功能区相对独立,减少了彼此的干扰。 站址与道路连接方式为公路平面交叉接道,设出入口2个,出入口平均宽度为12米,适合大型车进站加油。在站内设置有消防通道,道路净宽大于5米。 另根据加油站内设施距离的规定,详见插表2。 插表2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 单位:(m)
加油机距离站场内一栋双层站房间距6.5米,距离进港大道边缘19米。油罐区油罐距离站房大于6米。构筑物内间距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的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及项目消防、安全验收文件表明: 1)工程实际建成总平面布置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更; 2)工程实际建成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周边人居间距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0—2012)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2014年498号公告)的要求。 | ||||||||||||||||||||||||||||||||||||||||||||||||||||||||||||||||||||||||||||||||||||||||||||||||||||||||||||||||||||||||||||||||||||||||||||||||||||||||||||||||||||||||||||||||||||||||||||||||||||||||||||||
| 工程概述及项目组成 | 原环评(齐达加油站)批复的建设内容为6个储油罐,8台单枪税控加油机。2011年12月16日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收购后,按中石化标准进行了改造,实际建设为4个储油罐,4台双枪税控加油机。其余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内容一致(加油站收购后改造说明详见附件)。 根据现场调查,水口加油站占地面积714.1m2,主体工程包括加油区(4个加油岛、4台双枪税控加油机、1个800m2罩棚)、4个地埋卧式钢制油罐,总容积为160m³,同时配套建成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辅助工程包括卸油场、加油车道和安全消防系统等;公用工程有给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等;环保工程为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等;办公生活设施包括站房(2F,建筑面积245m2);年销售汽油1200t,柴油2400t。 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小于环评拟建规模,本次验收只针对加油站实际建成内容进行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实际的建成内容未突破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级,经请示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同意本次竣工环保验收只针对企业实际的建成内容。 水口加油站共有卧式地埋式储油钢罐4个,其中柴油罐2个(分别为50m3、50m3),汽油罐2个(分别为30m³、30m3),总容积160m³,总储存能力110m³(柴油折半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水口加油站属于二级加油站。 表4-1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GB50156-2012)
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评阶段项目组成及验收监测期间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统计详见下: 表4-2 环评中项目组成和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根据现场检查,加油站按照原设计文件进行了主要建构筑物的建设,项目实际建成情况与原环评内容相比除储油罐、加油机有所变化外,其余工程基本一致。 储油罐变化:由原环评的6个储油罐(3个30m3柴油罐,3个20m3汽油罐)减少为4个储油罐(2个50m3柴油罐,2个30m3汽油罐)。 加油机变化:由原环评的8台单枪税控自吸式加油机变化为4台双枪税控自吸式加油机。 2、项目实际建成设施调查 项目实际建成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4-3 项目实际建成后设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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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产品方案及主要原辅材料 | 1、产品方案 本项目为零售业(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取得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水口加油站年销售汽油1200t,柴油2400t。 2、原辅材料 生产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调查统计如下表: 表4-4 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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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工艺流程与环评时工艺一致。本项目油品由专用罐车拉运至站内卸油场,通过密闭接头连接油槽车和卸油口,以自流方式卸油,油品按照不同规格分别固定贮存于地埋卧式钢制油罐中。给汽车加油时,通过加油机将油品计量打入汽车油箱。项目工艺流程如下图: 图4-1 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1)油品运输 本项目油品采用汽车油罐车运送至本站。油罐车均带有卸油口及油气回收接口。 (2)卸油 本项目采用自流密闭卸油方式卸油。油槽车与卸油接口、蒸汽回收管口与油槽车油气回收管口均通过快速接头软管相连接,油槽车与埋地油罐便形成了封闭卸油空间。员工打开卸油阀后油品因位差便自流进入相应的埋地储油罐,同体积的油气因正压被压回油罐车。回收至油罐车内的油气由槽车带回油库集中回收变成汽油。 (3)储油 本项目设置4个地埋卧式钢制油罐,其中柴油罐 2个(分别为50m3、50m3),汽油罐2个(分别为30m3、30m3),总容积110m³。每座油罐均有HAN(阻隔防爆技术)、液位计,用于预防油罐爆炸事故和溢油事故,安装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储油罐安装通气管4根,高出地平面5.0m,管口设置呼吸阀。 项目油罐为双层钢制油罐,油罐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并具备渗漏检测功能。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0%时,会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95%时,会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 (4)加油 将储罐内油品加入车辆。加油机为自动税控计量加油,加油枪为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员工根据顾客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在加油机上预置,确认油品无误后提枪加油,完毕后收枪复位。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加油软管配备拉断截止阀防止溢油滴油。 (5)油气回收装置 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由即一次油气回收、二次油气回收组成。 ①一次油气回收:一次油气回收阶段是通过压力平衡原理,将在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收集到油槽车内,运回储油库进行油气回收处理的过程,整个系统为密闭回收。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原理图详见图4-2。 图4-2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示意图 一次油气回收实现过程:在槽车卸油过程中,储油车内压力减小,地下储罐内压力增加,地下储罐与油槽车内的压力差,使卸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管线回到油槽车内,达到油气收集的目的。待卸油结束,地下储罐与油槽车内压力达到平衡状态,一次油气回收阶段结束,回收效率大于90%。 ②二次油气回收:二次油气回收阶段是采用真空辅助式油气回收设备,将在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通过地下油气回收管线收集到地下储罐内的油气回收过程。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原理图详见图4-3。 二次油气回收实现过程:在加油站为汽车加油过程中,通过真空泵产生一定真空度,经过加油枪、油气回收管、真空泵等油气回收设备,按照气液比控制在1.0至1.2之间的要求,将加油过程中挥发的油气回收到油罐内,此过程油气回收效率大于90%。 本项目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并在加油机内安装真空泵。真空泵控制板与加油机脉冲发生器连接,当加油枪加油时,获得脉冲信号,真空泵启动,通过加油枪回收油气。所有加油机的油气回收管线进口并联,汇集到加油油气回收总管,加油油气回收总管直接进入最低标号油罐,起到回收加油油气的作用。加油机与油罐之间设油气回收管道,2台加油机可共用1根油气回收总管。 图4-3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示意图 (5)辅助设施产污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利用地坪自然坡度散流通过雨水管收集进入市政雨水管网;地面冲洗含油废水经站内隔油池除油后进入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站绿化以及周围农灌,不外排。 根据调查,水口加油站采用隔爆型免维修油罐,不需要清洗,使用时间较长,一般使用15年后直接报废,只定期委托专业公司清除储罐产生的油泥(3年清洁一次,采用干锯木粉对油罐内的残留油质进行吸附),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油废渣。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底泥、清罐废渣和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隔油池底泥、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清罐废渣均属于HW08 类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项目辅助设施主要产物环节及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4-4 辅助设施主要产物环节及工艺流程图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如下: 本项目主要工艺为运输、装卸、储存、输送及计量销售汽油和柴油,主要产生的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等。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卸油和加油等过程中可能逸漏的少量有机气体(NMHC)、外来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及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底泥、油罐清洁废渣和沾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根据验收现场检查,项目机械不进行现场维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机油的使用,无废机油产生。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进出车辆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主要污染物详见下表: | ||||||||||||||||||||||||||||||||||||||||||||||||||||||||||||||||||||||||||||||||||||||||||||||||||||||||||||||||||||||||||||||||||||||||||||||||||||||||||||||||||||||||||||||||||||||||||||||||||||||||||||||
|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 表4-5 运营过程中污染物产生统计一览表
1、废气 (1)有机废气(以NMHC计)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油品损耗挥发形成的油气,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作业等过程造成的油气排放是最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其主要成分以非甲烷总烃(NMHC)计。非甲烷总烃(NMHC)通常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又称非甲烷总烃。加油站正常营运时,油品损耗主要有卸油灌注损失、储油损失、加油作业损失等。 根据现场调查,水口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储油罐,由于该罐密封性较好,顶部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不小于0.3m,另外加油机设在加油罩棚内,加油机采用自封闭电脑税控感应式加油枪,流量不大于60L/min,控制流速,防止油沫外溢、冒油和静电着火事故。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连接采用焊接,在不穿越建、构筑物的专用管沟内架设敷设,工艺钢质管道表面防腐应符合《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采用不低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保护层,防止工艺管道腐蚀漏油。项目设置有密闭油气回收系统(一、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挥发的有机废气进行回收。2015年7月23日,水口加油站通过了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检测,检测报告表明,水口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均合格。通过油气回收,可减少加油站油气的排放。 (2)机动车尾气 运输原料以及外来加油、加气车辆进出时会产生CO、HC、NO2等污染物,本项目周边绿地较多且环境开阔,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排放,且汽车启动时间较短,废气产生量小。 (3)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 本项目配备柴油发电机组1台(20kW),置于专用的发电机房内,仅临时使用,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烟尘、CO2、CO、HC、NOx、SO2等。0#柴油属清洁能源,其燃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少,且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每年最多使用十余天。 2、废水 项目场地不冲洗,无冲洗废水。因此,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站内员工生活污水、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内雨水利用地坪自然坡度散流通过雨水管收集进入乡村沟渠;生活污水通过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3、噪声 水口加油站噪声源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加油机、潜油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进出车辆噪声。已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产噪设备应尽量布置在场区内远离敏感目标(住户、学校等)的位置。 2)对进出汽车加强管理,张贴禁止鸣笛、缓速行驶牌,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卸油车选择在白天工作时间卸油。 3)加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及时维修。 4)发电机采用低噪声设备,机房内墙作消声处理,采用隔声门,设置减振器,进出口管采用柔性转接。 通过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可大幅降低。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隔油池底泥、清罐废渣和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隔油池底泥、清罐废渣均属于HW08 类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一般固体废弃物: (1)生活垃圾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站内劳动定员约7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1.05kg/d;每天经过加油站的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6kg/d;两项合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05kg/d。生活垃圾中主要为办公废纸、废塑料包装袋、瓜果皮等,属于一般固废。该部分生活垃圾由加油站内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化粪池污泥 水口加油站营运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属于一般固废,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危险废物: (1)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等) 项目营运时卸油、加油过程可能会有少量的汽油、柴油泄露,项目使用抹布、河沙等进行擦拭、吸附。不进行水冲洗。产生沾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属HW08 类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本项目产生的沾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符合全部豁免环节,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调查,目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沾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由加油站内设置的收集箱进行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隔油池底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场地不进行冲洗,无场地冲洗水产生及排放。自建成营运以来未发生泄漏事故。但项目已建有2m3隔油池一座,作为泄漏事故时含油废水的收集处理。 事故时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废水不外排。隔油池内的废油和底泥(属HW08类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据调查,项目自建成以来未发生事故,因此,无隔油池内废油和底泥产生。 (3)清罐废渣 根据业主介绍,水口加油站采用隔爆型免维修油罐,不需要清洗,只需定期委托专业公司清除储罐产生的油泥。储油罐使用时间较长,一般使用15年后直接报废。据调查,项目自中石化收购改建以来还未进行过储油罐的清洁工作,因此,目前项目未产生清罐废渣。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的调查,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加油站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已在场站内设置固定危险废物存放点,并用符合规范的封闭、防渗容器封闭储存,用于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同时,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已与成都大邑西南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合同,乐山市境内的中石化加油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其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调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详见下表。 表4-6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统计表
由上可知,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等)按豁免管理清单,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站内建办至今未产生隔油池底泥、清罐废渣。 | ||||||||||||||||||||||||||||||||||||||||||||||||||||||||||||||||||||||||||||||||||||||||||||||||||||||||||||||||||||||||||||||||||||||||||||||||||||||||||||||||||||||||||||||||||||||||||||||||||||||||||||||
| (一)、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 该站于2010年建成投入营运,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与乐山市市中区齐达加油站签订了收购合同,正式接手经营。20103年8月19日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重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编号:511100000100365(1-1)),并更名为水口加油站。同时取得了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三同时”制度,各项审批手续完备,施工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根据工程环评及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规定的关于项目的施工期运营期生产和生活废水、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及噪声的治理措施及相关建议,已完成。 (二)、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经调查该加油站属于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的下属加油站,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已按规定对其管辖的加油站分不同片区制定了比较完备的相应安全、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制度,并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将该制度分解落实到加油站具体的负责人,由各加油站安全环保负责人随时对环保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该加油站环保设施由相关负责人按照操作规程和运行管理条例进行日常使用、保养和维护检修。 (三)、环境保护管理情况检查 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环评批复、环保设施施工监理等)均由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和相应的加油站办公室统一收存,主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维修记录和环境监测记录均由公司办公室和加油站办公室统一管理,以备查用。 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油站按照销售公司的管理规定要求分别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 各部门之间均签订了环保责任书。环保管理、环保检查等制度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得到了有效实施。
图5-1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四)、对施工期和试生产期环境影响投诉情况检查 验收监测期间走访了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据反映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间未发生污染事件,未接到环境污染投诉。 (五)、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检查 1、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设置卧式地埋式储油钢罐4个,其中柴油罐2个(分别为50m3、50m3),汽油罐2个(分别为50m3、50m3),总容积110m3,最大储存能力110m3(柴油折半计)。通过计算:汽油最大储存量约71.2吨,柴油最大储存量约37.92吨。水口加油站汽油储存量小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汽油的临界量(200t),本项目储存区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应急预案 乐山市市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2月13日对水口加油站应急预案予以备案。水口加油站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便在突发事故出现时,有计划、有步骤的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进行环境风险事故演习,通过演习增强员工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意识,同时对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使预案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根据调查,企业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风险落实情况见表5-1,项目风险投资见表5-2。 表5-1 风险措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从验收监测现场检查的结果来看,企业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所要求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表5-2 风险投资与实际情况一览表
(六)、环评批复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1%;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4.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6%。 表5-3 环保措施与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调查表
(七)、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项目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的10.1%;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4.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4.6%。 表5-4 环保设施与实际投资情况一览表
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已按照环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 ||||||||||||||||||||||||||||||||||||||||||||||||||||||||||||||||||||||||||||||||||||||||||||||||||||||||||||||||||||||||||||||||||||||||||||||||||||||||||||||||||||
|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本项目为零售业(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取得乐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许可范围为汽油、柴油。 根据该项目的生产统计,项目2016年9月~10月,汽油和柴油的销售负荷满足验收监测(>75%)的要求,并连续、稳定、正常生产,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要求。与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验收监测期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水口加油站汽油柴油销售情况统计如下: 表6-1 加油站汽油柴油销售情况一览表
(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精密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查纪要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照采样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工作,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用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现场采样和测试前,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7、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三)、废气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非甲烷总统排放监测 本次验收监测废气主要针对加油站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具体监测布点方案见下表。 表6-2 无组织排放废气样品信息表
本次验收监测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由乐山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水口加油站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其监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6-3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³
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油气回收系统检测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委托德阳市计量测试所对水口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了检测(报告见附件)。 1)检测对象 汽油加油机三台、汽油加油枪三支(93#两支、97#一支)、汽油油罐两个(93#和97#各一个,油罐容量均为30000L)。 2)检测依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3)检测结果 表6-4 油气回收系统检测结果一览表
经调查该加油站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已建成并通过工程验收,经德阳市计量测试所检测该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均合格,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技术规定要求。 (四)、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监测内容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本次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共布设4个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和1个背景噪声监测点。监测内容见表6-5,监测点位见附图3。 表6-5 噪声监测内容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四周进行监测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监测结果统计如下表: 表6-6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根据调查,水口加油站西面厂界紧临苏沙路,因此项目西面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其余各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西面厂界昼间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夜间环境噪声排放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加油站场站内无高噪声设备,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从背景点的监测值(苏沙路交通噪声)来看,苏沙路沿线噪声已存在超标。苏沙路是苏稽-沙湾的交通干道,沿线车流量大是造成该区域噪声超标的主要因素。而本项目场界噪声与背景点噪声相比较变化不大。因此,项目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五)、废水排放情况调查 项目场地不冲洗,无冲洗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站内员工生活污水、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一并处理后用于场站绿化以及周边农灌,不外排。距调查项目周边有大量农田林地。本项目生活污水出水量为0.7m3/d,按照用水量的90%计,生活污水最高日污水排放量约0.63m3/d,全年约229.95m3/a。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完全用于周边农田林地灌溉使用。项目废水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的方案可行。 (六)、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隔油池底泥、清罐废渣均属于HW08 类危废,但建站至今未进行过清罐处理,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建有危险废物储存间,以后如有产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车子加油站未进行隔油池底泥和储油罐的清理工作。根据验收监测期间调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理情况详见下表。 表6-7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统计表
由上可知,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底泥和清罐废渣均属于HW08 类危废,以后如有产生,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加油站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已在场站内设置固定危险废物存放点,并用符合规范的封闭、防渗容器封闭储存,用于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同时,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已与成都大邑西南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合同,乐山市境内的中石化加油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其进行安全处置。总体看来项目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七)、加油站战场防渗系统检查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的汽油、柴油储罐均位于地下,可能存在罐体事故破裂,油品进入地下水污染环境。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途径主要是由降雨或污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 经查阅工程施工期监理资料和建设工程主体设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资料,加油站已按照设计要求对储罐区(包括围堰)、卸车位、加油罩棚区、化粪池采取混凝土硬化防渗。 其中:油罐存储区防渗罐池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工程建设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防渗罐池的池壁顶应高于池内罐顶标高,防渗罐池内的空间,采用中性沙回填,防渗罐池内设隔池,各隔池内设有检测立管;埋地加油管道采用了双层管道,双层管道系统的最低点设置检漏点。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 加油站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通过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站绿化以及周边农灌,不外排。 本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 |||||||||||||||||||||||||||||||||||||||||||||||||||||||||||||||||||||||||||||||||||||||||||||||||||||||||||||||||||||||||||||||||||||||||||||||||||||||||||||||||||||||||||||||||||||||||||||||||||||||||||||||||||||||||||||||||||||||||||||||||||||
| 1、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加油站建设了油气回收系统,且系统运行稳定,各项指标合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现场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场地不冲洗,无冲洗废水。站内员工和外来司乘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3)噪声:加油站场站内无高噪声设备,在采取相应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苏沙路是苏稽-沙湾的交通干道,沿线车流量大是造成该区域噪声超标的主要因素。 (4)固废: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分统一处置;沾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属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隔油池底泥和清罐废渣均属于HW08 类危废,以后如有产生,应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项目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加油站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已在场站内设置固定危险废物存放点,并用符合规范的封闭、防渗容器封闭储存,用于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同时,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已与成都大邑西南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合同,乐山市境内的中石化加油站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其进行安全处置。总体看来项目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结论: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与环评选址一致;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规定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已基本落实,各类污染物得到相应处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业主建立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对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有相应的应急制度和措施。 2、建议及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1)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把环保工作明细化,章程化,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 (2)企业应进一步完善期内也相应环保机构,配置专兼职环保人员,健全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3)将应急预案要求落到实处,降低生产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4)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需编制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并报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
| 建设 项目 | 项目名称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水口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周陆坝村4组 | ||||||||||||||||||||||||||||||
| 建设单位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乐山石油分公司 | 邮编 | 614000 | 联系电话 | 18781355889 | |||||||||||||||||||||||||||||
| 行业类别 | F52零售业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 | 2009 | 投入试运行日期 | 2010 | |||||||||||||||||||||||||||
| 设计生产能力 | - | 实际生产能力 |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5 | 所占比例% | 10.1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44.0 | 所占比例% | 14.6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 环评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 | 批准文号 | 乐中环建管[2010]27号 | 批准时间 | 2010年4月23日 | 环评单位 | 江西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
| 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51110210805270008 | 批准时间 | 2008年5月27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四川中和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 环保验收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批准时间 | ||||||||||||||||||||||||||||||||
| 废水治理(万元) | 13.5 |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 2.0 | 固废治理(万元) | 5.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它(万元) | 23.0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 废 水 | ||||||||||||||||||||||||||||||||||
| 化学需氧量 | ||||||||||||||||||||||||||||||||||
| 氨 氮 | ||||||||||||||||||||||||||||||||||
| 动植物油类 | ||||||||||||||||||||||||||||||||||
| 总铬 | ||||||||||||||||||||||||||||||||||
| 总镉 | ||||||||||||||||||||||||||||||||||
| 总镍 | ||||||||||||||||||||||||||||||||||
| 废 气 | ||||||||||||||||||||||||||||||||||
| 二氧化硫 | ||||||||||||||||||||||||||||||||||
| 烟 尘 | ||||||||||||||||||||||||||||||||||
| 工业粉尘 | ||||||||||||||||||||||||||||||||||
| 氮氧化物 | ||||||||||||||||||||||||||||||||||
| 工业固体废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