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2-12 字体:[]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 话:0833-2103779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2月12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


  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生产设施建筑面积1800㎡,包括妊娠室、产房、保育室、育肥室、饲料房、消毒室和兽医室以及环保工程及绿化等附属设施。常年存栏500头,母猪仔外卖给农户,公猪仔自养。年出栏育肥猪800头。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

  工程投资: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投入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乐山市井研县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建设的环保设施及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环评的要求来实施完成,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210亩的林木浇灌,实行种养结合,不外排;该项目产生的猪粪、栅渣、粪渣、沼渣定期清理收集后进行干粪发酵池发酵堆肥处理,用于周边的林木种植;病死猪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饮料袋、药品瓶收集后返回相应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Ox、SO2项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H2S、NH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210亩的林木浇灌,实行种养结合,不外排;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生的猪粪、栅渣、粪渣、沼渣定期清理收集后进行干粪发酵池发酵堆肥处理,用于周边的林木种植;病死猪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饮料袋、药品瓶收集后返回相应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张国强 0833-3712160
索引号:680426282/2016-0015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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