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受理日期 |
| 1 | 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 |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 | 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 | 乐山市井研县环境监测站 | 2016-12-5 |
| 建设项目 名称 | 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 | ||||
| 建设单位 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 | ||||
| 建设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 | ||||
| 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 ||||
| 建设项目 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划√) | ||||
| 行业类别 | 畜禽养殖 | ||||
| 设计生产 能力 | 年存栏500头 | ||||
| 实际生产 能力 | 育肥猪年出栏800头 | ||||
| 项目建设内容 | 本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3067㎡,生产设施建筑面积1800㎡,包括妊娠室、产房、保育室、育肥室、饲料房、消毒室和兽医室以及环保工程及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常年存栏500头,母猪仔外卖给农户,公猪仔自养。年出栏育肥猪800头。 | ||||
| 环评时间 | 2012年10月 | 开工时期 | 2013年5月 |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13年 12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6年6月13日 |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乐山市市中区 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
| 投资 总概算 | 248.98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9万元 | 比例 | 7.6% |
| 实际 总投资 | 310万元 | 实际环保总投资 | 36万元 | 比例 | 11.6% |
| 项目建设过程简述 | 畜牧业是乐山市市中区的农业板块的主导产业,产值占农业总值的比例非常大,全区养殖水平较高。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抓住机遇,利用市中区地区现有良好的养殖条件,整合各方社会资源,配套新希望良种体系、新建保育优良的DLY种猪养殖基地,既规范了当地的养殖市场,又为自已赢得一定的利润。 2012年3月,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其“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2年11月1日,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以“乐中环建管[2012]72号”文出具了《关于<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3年5月开始施工建设。于2013年12月建设完成,且项目所有生产系统、环保设施已按要求建设完成,企业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对其污染物治理措施已落实到位。目前其生产主体设备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受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井研县环境监测站承担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查(调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文件、技术标准和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于2016年6月13日~15日完成了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根据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并查阅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编制了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 ||||
| 竣工验收监测对象及内容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对象包括: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对象包括对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及环境影响评价和批复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对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2)调查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处置方式及最终去向 3)调查废气处置方式及最终去向,并进行监测; 4)建设单位已采取的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调查,核实环保治理措施规模、处理能力、处理效率、达标情况; 5)对项目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方式管理、贮存、处置、去向进行调查,并分析其合理性; 6)检查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情况。 |
| 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国家环保总局环函发(2002)222号文《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5、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3)001号文《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 6、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6]01号文《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7、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发[2006]6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8、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的备案通知书》(备案号:51110211209250049); 9、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10、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10月; 11、乐山市市中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12、井研县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3、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提供的“三同时”验收资料。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项目环境质量环评执行标准与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对照表如下:
| |||||||||||||||||||||||||||||||||||||||||||||||||||||||||||||||||||||||||||||||||||||||||||||||||||||||||||||||||||||||||||||||||||||||||||||
| 项目 名称 | 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 | |||||||||||||||||||||||||||||||||||
| 项目 地理 位置 | 本项目地处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先期在合作社张珂浩1.6亩责任地修建了1100㎡的养猪场,后期租用犁头湾村村民张建华原旧种猪场,原拆原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场,合作社同时租用犁头湾村50户农户土地约210亩地,用来建设20亩银杏树、20亩桂花树、80多亩葡萄、50多亩四季葱、40多亩竹林用于本项目的粪污消纳,实现种养结合的循环模式。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的试行办法》规划布局中禁养区、限制养殖区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养区和限养区;同时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人民政府证明项目用地没有在规划区范围内,乐山市市中区畜牧食品局批复同意土地使用和养猪场建设。 项目处于农村环境,四周以林地、农耕地为主,西北面约70m有一户农户,厂界西面小河沟自南向北流过,穿悦来乡场镇后汇入岷江;南面40-120m范围内有5户农户,东面70m范围内有4户农户。 根据调查,项目外环境关系与环评一致。 | |||||||||||||||||||||||||||||||||||
| 工程概述及项目组成 | 环评阶段工程项目组成及验收调查期间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统计详见下: 表4-1 环评中项目组成和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 |||||||||||||||||||||||||||||||||||
|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 运营过程中主要原辅材料调查统计如下表: 表4-2 工程主要原辅材料组成表
| |||||||||||||||||||||||||||||||||||
|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 运营过程中主要生产设备调查统计如下表: 表4-3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 |||||||||||||||||||||||||||||||||||
|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项目基本工艺及产污流程 | 图4-1 工艺流程示意图 项目生产工艺简述及产污环节:本项目采用全进全出工厂化养猪饲养工艺进行生产。自产猪仔,将猪仔和猪舍用碘制剂消毒水(1:1500)进行消毒后,其中自产的小母猪则卖给当地农户,剩余的公猪仔在上猪台将猪仔送入猪舍(已清洁和消毒)。猪仔则在育肥舍内经过14周约90-100天的喂养。饲养的肥猪经检验检疫后出售,不进行猪只的宰杀。 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统计详见下表。 表4-4 生产过程中污染物产生统计一览表
| |||||||||||||||||||||||||||||||||||
|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饲养中猪粪、尿产生的恶臭,堆肥场产生的恶臭,废水处理产生的沼气。散发的臭气主要来自含蛋白质废弃物的厌氧分解,这些废弃物包括畜禽粪尿、皮肤、毛、饲料和垫料。臭气大部分是由粪尿厌氧分解产生,畜禽排泄物的有机物主要由碳水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组成,在一定条件下,这些粪便发酵以及含硫蛋白分解产生大量氨气和H2S等臭味气体。恶臭的成分复杂,但主要以氨、硫化氢、粪臭素、硫醇类为主。 治理措施:对恶臭的治理主要采用场内排尿沟采用矩形,内底面抺光,加活动盖板,定期清洗圈舍,种植高大树木,堆肥场加强通风,粪污清运过程尽量密闭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远离周围住户,均加以密闭覆盖,定期灭蝇;沼气用于生活用燃料。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 治理措施:本项目从生态农业出发,实行种养结合。养殖废水与生活废水混合后通过项目的厌氧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公司林木种植肥料,实现零排放。经调查,公司租有土地约210亩,建有沼气池约300m3,建有沼液暂存池约350m3,田间暂存池1个。一定时间对林木进行灌溉,实现废水零排放。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猪粪、栅渣、固液分离粪渣、沼渣、病死猪、饲料袋、药品瓶及生活垃圾。治理措施:猪粪、栅渣、粪渣、沼渣定期清理收集后进行干粪发酵池发酵堆肥处理,经过灭蝇蛆和除菌消毒后,堆肥15-20天后成为无臭无害生物猪粪施用于周边的林木种植;病死猪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饮料袋、药品瓶收集后返回相应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猪叫声、水泵及交通噪声等设备。治理措施:合理布局猪舍,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设备加强维护,定时喂食,加强厂区绿化,加强车辆进出的管理。 5、主要污染源产污对照见表4-5 表4—5 主要污染源产污对照表
| |||||||||||||||||||||||||||||||||||
|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根据该项目的生产统计,验收监测期间(2016年6月13-14日)本项目满足验收监测工况(>75%)的要求并连续、稳定、正常生产,符合竣工验收工况要求。与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监测期本项目生产负荷统计如下: 表5-1 生产工况统计表
(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精密性,对监测的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样品贮运、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验收监测方案和审查纪要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2、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代表性。 3、采样人员严格遵照采样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工作,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 4、及时了解工况情况,确保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验收要求。 5、监测分析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分析方法或推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并持有上岗证;所用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6、现场采样和测试前,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7、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 (三)、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5.3.1监测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H2S、NH3; 5.3.2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废气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见表5-2 表5-2 废气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5.3.3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5-3 废气监测结果表 mg/m3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的监测值均符合相关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监测内容、结果及评价 1、监测内容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外1米处各布一监测点。 表5-4 噪声监测内容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井研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6月13日-14日对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统计如下表: 表5-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由上表可见,在2天昼夜各1次的监测中,各点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因此,项目噪声未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五)、废水调查结果及评价 本项目采用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还田还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不进行监测。 (六)、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有猪粪、病死猪尸体、员工生活垃圾等。 表5-6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七)环保治理设施的完成、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工程设计总投资248.98万元,实际总投资310万元,环评所列环保投资19万元,环评所列环保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7.6%,项目实际总环保投资36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1.6%。 表5-7 环保设施与实际投资情况一览表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已按照环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进行了治理。 (八)项目监测布点示意图和外环境关系图 | ||||||||||||||||||||||||||||||||||||||||||||||||||||||||||||||||||||||||||||||||||||||||||||||||||||||||||||||||||||||||||||||||||||||||||||||||||||||||||||||||||||||||||||||||||||||||||||||||||||||||||||||||||||||||||||||||||||||||||||||||||||||||||||||||||||||||||||||||||||||||||||||||||||||||||||||||||
| 环保检查结果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 经现场检查,该项目固体废弃物全部做到了综合利用。 绿化、生态措施及恢复情况: 该项目厂界内建有绿化带,种植有花草树木,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又美化了环境,该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本厂配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负责厂区的环保安全管理工作,对废气、废水、固废等环保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建立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工程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等均由专人按规定进行存档保管。 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的建立情况: 本项目的风险类型为养殖废水。 防治措施和应急预案:养殖场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分离,避免雨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加强管理,场内产生的粪便日产日清,禁止雨天之前进行浇灌,加强防渗措施;沼液暂存池作事故应急池;修建1个混凝土结构安全井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存在的问题: / 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表6-1 环保措施与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调查表
建设和试生产阶段是否发生扰民和污染事故 通过对周边群众的走访,该项目在生产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投诉情况。 |
| 结论: 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基本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6万元,占总投资的11.6%,环保治理设施基本按环评的要求来实施完成,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到位,运行正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健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中NOx、SO2项目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H2S、NH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210亩的林木浇灌,实行种养结合,不外排;该项目产生的猪粪、栅渣、粪渣、沼渣定期清理收集后进行干粪发酵池发酵堆肥处理,用于周边的林木种植;病死猪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饮料袋、药品瓶收集后返回相应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建议: 1、企业应加强对当地群众的环保宣传,合理处置厂群关系。 2、加强员工培训,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对厂区内部进行环境检查。 3、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障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 |
|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新建100头标准化种猪养殖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建成后占地面积3067㎡,生产设施建筑面积1800㎡,包括妊娠室、产房、保育室、育肥室、饲料房、消毒室和兽医室以及环保工程及绿化等附属设施。 | 建设性质 | þ新建□改扩建□技改 | |||||||||||||||||||||
| 行业类别 | / | 环境保护管理类别 | □编制报告书 þ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 |||||||||||||||||||||
| 总投资(万元) | 310 | 环保投资 | 36 | 所占比例 | 11.6% | |||||||||||||||||||
| 建设 单位 | 单位名称 | 乐山市市中区友刚养殖专业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13881362678 | 评价 单位 | 单位名称 | 乐山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联系电话 | 2123306 | |||||||||||||||
| 通讯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4组 | 邮政编码 | 614008 | 通讯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230号 | 邮政编码 | 614000 | |||||||||||||||||
| 法人代表 | 张友刚 | 联系人 | 张友刚 | 证书编号 | 国环评证乙字第3205号 | |||||||||||||||||||
| 验收监测单位 | 井研县环境监测站 | 地址 | 井研县新兴街12号 | 项目负责人 | 张国强 | 联系电话 | 18113971912 |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 (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新建部分 产生量(2) | 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 | 以新带老削减量(4) | 排放 增减量(5) | 排放 总量(6) | 允许 排放量(7) | 区域 削减量(8) | 处理前 浓度(9) | 实际排放浓度(10) | 允许排放浓度(11) | ||||||||||||
| 废水 | ||||||||||||||||||||||||
| COD* | ||||||||||||||||||||||||
| 氨氮* | ||||||||||||||||||||||||
| 石油类* | ||||||||||||||||||||||||
| 废气 | ||||||||||||||||||||||||
| 二氧化硫* | ||||||||||||||||||||||||
| 烟尘* | ||||||||||||||||||||||||
| 工业粉尘* | ||||||||||||||||||||||||
| 氮氧化物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