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 市中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1-28 字体:[]
  
关于2016年1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103779


  传   真:0833-2133332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红雀碗街118号乐山市市中区环保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悦来考训场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5、6组 乐山市汽车驾驶技术学校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位于乐山市市中区悦来乡犁头湾村5、6组,投资45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8.2万m2(约123亩),总建设面积4200m2,其中新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一考试、训练机房,拟建于犁头湾6组场地)2000m2,办公综合楼1000m2(位于犁头湾5组场地的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00 m2,位于犁头湾6组场地的办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800 m2),食堂200m2,卫生间300 m2,门卫室200 m2,学员休息棚500 m2,以及标准化考试训练场约45000 m2建设,场地进行水泥硬化,并购置小型汽车培训车辆100辆,大型货车及客车共10辆以及相应的汽车驾考设备、设施等。 一、 施工期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装饰废气,建设单位采取①封闭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定期洒水,②运输路线定时清扫、洒水,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输车辆加盖篷布;③建材堆场覆盖毡布,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单位选择尾气排放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安排专人注意加强施工机械维护,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施工期扬尘、尾气、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要求施工单位在现场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隔油、沉淀处理,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工程回用,严禁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还田,不外排。

  3、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运输车辆往来、物料装卸、基础建设以及施工人员活动,采用①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②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远离附近敏感点;③文明施工,严禁抛掷,木工房使用前应完全封闭;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强噪声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午休时间施工,⑤严格执行中高考期间禁噪的要求噪声防治措施,这些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实现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全部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保洁人员封装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二、运营期

  1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教职工和学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产生的食堂废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和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再经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暂存于位于项目西北面的暂存池(容积约为40m3)里,作为项目场区内绿化灌溉用水,剩余部分则用于灌溉项目周边的农田。

  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汽车扬尘,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送至屋顶达标排放,车辆使用正规天然气、柴油,加强机动车的检修与维护,降低车辆怠速,从而减少车辆尾气排放,训练场地水泥硬化路面,场界周围进行绿化,并经常洒水,以抑制汽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运行时产生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通过加强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可有效削减噪声。

  4、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少量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送到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食堂餐厨垃圾经专用容器收集后综合利用。

  三、相关部门意见

  1、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110216092101]0058号)。

  2、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中区规划分局关于“确认悦来乡犁头湾村5、6社两个地块规划意见的函”的回复。

  
索引号:680426282/2016-00131
文号:暂无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文种类:其他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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